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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巨亏99.5% 这家私募披露假净值还违规取酬 监管警告罚款6万元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2021-07-03 23:13:212

原标题:奇葩!产品巨亏99.5%,这家私募披露假净值还违规取酬,监管:警告并罚款6万元

江苏证监局6月30日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亿鑫投资管理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鑫投资),在2018年管理的多只私募产品,在产品资产组合内的“谷雨远见1号基金”亏到只剩0.005元时(亏损率达99.5%),提供虚假且高估的基金净值并提取业绩报酬,且在其私募产品达到预警、止损线时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操作,被监管警告。

此外,公司的“85后”法人,与公司被合计罚款6万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最新信息显示,该私募已于2019年5月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提供虚假净值信息

并违规提取业绩报酬

江苏省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亿鑫投资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法定代表人王兆平1985年5月5日出生,时任亿鑫投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为前述产品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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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证监局查明,亿鑫投资于2015年5月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亿鑫3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亿鑫3期)、亿鑫6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亿鑫6期)、亿鑫十八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亿鑫18期)、亿鑫二十期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亿鑫20期)的管理人。2018年3月1日,亿鑫3期净值为0.8085元,亿鑫6期净值为0.9596元。而亿鑫投资网站则虚假披露,2018年3月1日,亿鑫3期净值为1.0481元,亿鑫6期净值为1.055元。

亿鑫投资还存在以高估的净值办理赎回并提取业绩报酬的情况。亿鑫投资在明知谷雨1号3月16日净值仅为0.005元的情况下,回复称暂不更新谷雨1号净值。渠道依据基金合同约定,以谷雨1号2018年3月9日净值1.302元计算,核算亿鑫18期4月24日净值为1.049元、亿鑫20期5月7日净值为1.211元,并以此净值确认了赎回交易,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2018年5月9日,亿鑫投资从亿鑫20期上述赎回交易中提取了659282.23元业绩报酬。

江苏省证监局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亿鑫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对王兆平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私募牌照被注销

中证君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到的信息显示,协会2019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注销期间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中,注销了30多家私募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其中就包括此次被处罚的亿鑫投资。

与此同时,这家私募机构实际管理资产规模始终没有做大。国内某第三方机构此前披露的历史数据显示,该机构的资产管理规模为“0至5亿元”,即不足5亿元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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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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