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曝子公司83亿财务窟窿后,上海大型国企被证监会调查!市值已蒸发150亿,近30万股东再迎冲击波?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突发黑天鹅!
7月5日晚间,上海电气(601727)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样一则利空消息,无疑给了上海电气近30万户股东们当头一棒,公司股价也将迎考。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电气在5月底向外界披露,因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持股40%)应收账款普遍逾期而可能遭受83亿元的损失。
据了解,上海电气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大型综合性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公司主导产业聚焦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板块,员工总数达3.93万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上海电气的实控人。
上海电气: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7月5日傍晚,上海电气公告称,于2021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沪证调查字2021-1-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上海电气表示,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7月5日收盘,上海电气涨0.24%,股价报4.17元,总市值655亿元。
自5月30日自曝因控股子公司通讯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而可能遭受83亿元的损失以来,上海电气股价持续低迷。截至5日收盘,上海电气的股价较5月30日已跌去18%,市值蒸发了150亿。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上海电气股东人数有29.82万户。
上海电气股吧中,很快被立案调查的话题刷屏。上海电气甚至被投资者“意念跌停”,有股民在股吧中写到“惊天一声闷雷,关灯吃面”,还有股民表示,“晚上挂跌停价出逃”。
身陷87亿元逾期风波
对于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上海电气并未在公告中透露。
不过,市场普遍猜测上海电气被调查一事与前不久“黑天鹅”事件有关。
5月30日晚间,身为一家大型国企,上海电气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披露重大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自2021年4月末起,陆续发现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讯公司”,公司持有40%的股权)应收账款普遍逾期,经催讨,其客户均发生不同程度的欠款行为,回款停滞。
截至公告日,通讯公司应收账款为86.72亿元,账面存货余额为22.3亿元,公司为通讯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总额为77.66亿元,上述情况已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
经上海电气测算,在极端情况下逾期账款最终可能对公司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的损失,包括对通讯公司的股东权益损失和股东借款损失。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方面,上海电气对通讯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5.26亿元,若通讯公司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重大损失,将导致母公司权益投资全额损失,从而减少公司归母净利润5.26亿元;另外股东借款方面,通讯公司可能无法偿还公司向其提供的股东借款77.66亿元。
上述情况下可能造成的83亿元损失,相当于上海电气至少两年的净利润。根据公司2020年财报,当年其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72.85亿元和37.58亿元。而2019年净利润为35.01亿元。
上海电气方面表示,上述风险可能导致通讯公司大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能导致通讯公司经营困难,亦可能导致公司对通讯公司的股东借款形成重大损失,导致公司净利润大幅减少,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上海电气介绍,通讯公司成立于2015年,成立当初,公司出资1.2亿元,持有40%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讯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主要生产、销售专网通信产品等。
从通讯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看,通讯公司共有6位股东,分别是上海电气、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鞍山盛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富信丰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东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奈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分别是40%、28.5%、8.5%、8.5%、8.5%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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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发交易所的关注,并出具监管工作函,要求上海电气查明子公司应收账款出现普遍逾期的具体原因及责任人,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上海电气的这一黑天鹅事件,立马在二级市场有所反应。5月31日,上海电气A股一字跌停,资金蜂拥出逃。
财务爆雷引发重重质疑
上海电气的平地一声“雷”引来投资者颇多质疑,其中重要的一点在于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公司在5月30日公告中表示,“自2021年4月末起,公司陆续发现通讯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而风险披露却延迟到5月底,这成为市场对此事件的一大疑点。
另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电气爆雷之前曾出现一次人事变动。2021年4月7日,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上海电气原副总裁吕亚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距离吕亚臣退休尚未满一年。
而吕亚臣在通讯公司担任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在2021年1月变更由陈干锦和沈欣担任。目前,尚未有进一步的信息显示此次爆雷与吕亚臣是否存在关联。
值得一提的是,为减少损失,通讯公司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被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首创集团”“首创贸易”)、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投资”)、富申实业公司和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江”)向其合计支付货款44.63亿元及违约金。
公开资料显示,首创集团是北京市政府所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哈工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市国资委,富申实业公司是一家上海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南京长江则是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控股的国有大型电子信息企业。也就是说,除坐标上海的富申实业属非国企之外,其余4家违约企业均属国有企业,规模较大、现金流理应充足,且大多数业务关联性不强。
据中国基金报援引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特邀委员撰文分析指出,欠款所涉的被告主体理应信用状况良好,且目前在公开市场上并无违约记录。但在买卖关系项下出现如此高金额的欠款不合常理、似有蹊跷。
在该律师看来,包括北京首创等在内的涉诉国有企业理应资金充裕,无理由在买卖合同项下向通讯公司“赊账”高达十亿余元。
究竟是什么业务、什么样的商业模式令通讯公司陷入窘境呢?答案或许是低比例的客户预付款设置。据悉,通讯公司采取的销售模式是由客户预先支付10%的预付款,其余款项在订单完成和交付后按约定分期支付。所有出现逾期的涉诉交易均存在了两年以上,采用的交易方式均为“10%预付款+交付后按约定分期支付”。
通讯公司以10%的比例收取客户预付款,但其向供应商支付的预付款比例,甚至高达70%。一方面客户仅支付10%预付款,另一方面却向供应商支付70%预付款,期间的现金流缺口巨大。
而这种付款模式似乎在专网通信领域普遍存在,但据该律师指出,这种做法早已于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所颁布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及2018年国务院国资委所颁布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所限制乃至禁止。
“有鉴于此,结合我们的实务经验,我们有理由怀疑和推测涉诉交易的违约系第三方(例如欠款方的下游采购方)违约所造成的连锁反应,而第三方出现重大违约继而造成了上述欠款方拒绝继续履行原买卖合同项下的给付义务。”该律师认为。
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或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结果。
编辑|程鹏 肖勇 杜恒峰
责任编辑:陈诗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