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5000万元!深圳出手!保护你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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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个人数据信息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7月6日,深圳市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这个被称为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的立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明年起实施
该《条例》近2万字,主要涵盖个人数据保护、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数据安全四个方面。可以说,每一个部分,都触碰到了当下数据领域的最核心。而对普通公众来说,大家最关心的,应该还是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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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在个人数据保护方面,是跟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在审议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二稿,保持相衔接。同时结合现实中一些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重点解决了一个机制,这个机制就是所有处理个人数据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基于告知同意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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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互联网应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引关注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已达9亿,应用程序数量有数百万个。长期以来,一些互联网应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索要用户授权等行为,已经成为社会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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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李先生:有的App你要用的话,就要把通讯录等信息都授权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授权这些信息。
深圳的《数据条例》确立以“告知-同意”为前提的个人数据处理规则,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数据处理者应当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不得对撤回同意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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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应当如此,接下来,大家拭目以待法律生效后所带来的改变。此外,深圳的《数据条例》还强调,不得滥用人脸识别数据,用户有权拒绝数据处理者对其进行个性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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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关注的还有,《条例》将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的个人数据,视作敏感个人数据,适用敏感个人数据的有关规定,这也是国内立法中的首次。
广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林正茂:无论是在知情同意方面,还是在用户画像和个性化的推荐方面,都做了一些特别的规定。对于他的知情同意,必须是由他的监护人明示同意。而用户画像这一方面,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要基于监护人的同意才能够做相应的用户画像或者是个性化的推荐。
针对“大数据杀熟” 处罚上限5000万元
除了加强个人数据保护,《条例》还涉及到了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在填补目前数据交易相关法律规范空白的同时,也首次确立数据公平竞争有关制度。例如针对数据要素市场“大数据杀熟”等竞争乱象,该条例明确规定,处罚上限设为5000万元。出台法律,一定得保障法律能够有效落地,我们才能真正看到法律实施的效果。而能够保障有效落地的办法,当然要看有没有相关的实施机制来保障,有没有权责清晰、标准清晰,有没有清晰的惩处标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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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不但要求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个人数据保护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处理相关投诉举报。而更大的法制创新,则体现在《条例》中,规定要建立数据领域公益诉讼制度。
广东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林正茂:建立了数据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在原有的,仅仅是在国家的法律基础上,拓展了数据领域的公益诉讼的范围,不仅有民事公益诉讼也包含了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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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数据侵权具有较高的隐秘性,即便被侵权人察觉,由于取证困难,出于时间或经济成本的考量,也难以实现有效维权。深圳对此规定:人民检察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可以就违规处理数据致使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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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爱君:当一个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安全问题,就会启动公益诉讼。那么条例里实际上是针对数据这样一个特殊的客体的性质,一旦泄漏,一旦被窃取,一旦违法违规,它有高的涉众性,另外高的负外部性,而且它会涉及到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启动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张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