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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强烈谴责中国房地产报社拒不停止侵权的违约行为

新浪证券2021-08-04 09:49:310

8月3日,格力地产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要求中国房地产报社立即履行双方就其侵权报道《沉迷和反噬:鲁君四的“资本运作”围城》达成的《和解协议》,删除“中国房地产报”微信公众号的涉案报道,尽快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已受理并决定立案执行。

2021年1月7日,中国房地产报社旗下微信公众号“中房头条”发布了针对格力地产的《沉迷和反噬:鲁君四的“资本运作”围城》一文。随后,中国房地产网、“中国房地产报”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相继转发。

经核实,中国房地产报社所谓的“新闻报道”,在事实陈述方面严重失实,在意见表达方面缺失公平,报道存在多处恶意诋毁抹黑、恶意夸大事实、恶意侮辱诽谤、恶意混淆视听、恶意误导公众的内容。1月8日,格力地产向其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格力地产关于“中房头条”不实报道的侵权投诉撤稿函》,要求中国房地产报社删除有关报道,停止对相关不实信息的传播和评论。报社在回应《关于格力地产相关报道的说明函》中进行狡辩,拒不承认错误。

中国房地产报社的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格力地产的商誉以及鲁君四先生的名誉,严重扰乱了舆论环境,严重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对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月5日,格力地产及鲁君四先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就中国房地产报社侵犯公司商誉权、侵犯鲁君四名誉权一案,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及双方当事人协商,格力地产及鲁君四先生从维护大局出发,为避免浪费公众资源,仅以要求对方书面道歉和向海控公益基金会少量公益性捐款的条件,与中国房地产报社就上述诉讼事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7月12日,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1〕粤0402民初4728号、6814号)。

按照《和解协议》和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书》,中国房地产报社需在7月20日之前将涉案报道从微信公众号“中房头条”、微信公众号“中国房地产报”及中国房地产网上予以删除,并向格力地产出具书面致歉函。

但截至今日,“中国房地产报”微信公众号仍未删除涉案文章,仍未停止其侵权行为,中国房地产报社出尔反尔,恶意违约。对此,格力地产强烈要求中国房地产报社立即履行《和解协议》,删除侵权报道、停止侵权行为,并尽快与转载涉案报道的相关媒体沟通并删除稿件,降低不实报道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对于中国房地产报社的违约行为,格力地产予以强烈谴责,并会继续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房地产报社致歉函

调解生效证明书

责任编辑:张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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