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添“税动力”
央视2021-08-09 20:28:140阅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增添“税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定点帮扶、加强东西部协作、深化消费帮扶、加强人才培养、健全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对税务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税务系统要按照中央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落实落细各项帮扶政策措施,选优配强驻村第一书记,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确保定点帮扶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要整合帮扶资源,加强东西部税务部门协作,用好税收大数据,联合开展东西部经济协作可行性分析,积极协助西部地区税务局帮扶对象科学引进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等方面企业,不断扩大农副产品销路和脱贫群众就业出路。帮助解决脱贫地区产品外销的痛点堵点难点,及时化解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要做好税收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政策梳理和政策支持,进一步激发贫困地区创业就业活力。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投入扶贫资金42亿元,引进帮扶资金72亿元,累计派出专职扶贫干部3.42万名,其中第一书记1.05万名,帮扶8782个贫困村、245万贫困人口顺利实现脱贫。与此同时,梳理国家出台的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总台央视记者 王善涛)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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