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安财险牟取不正当利益 永保保险代理被罚12万
新浪财经2021-08-10 09:49:310阅
8月10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辽宁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人民币12万。
辽银保监罚决〔2021〕20号披露,2019年1至4月,你单位下辖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晟通分公司(已于2019年12月注销,以下简称晟通分公司)协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将其无保险代理资质4S店和综修厂车险业务虚挂为晟通分公司的代理业务进行结算,涉及保单1793笔、保费240.43万元、手续费33.87万元。你单位在获取上述佣金后,通过第三方支付系统将31.16万元转账给晟通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邢晓光,邢晓光委派中间人张某将29.99万元通过个人银行卡账户转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员工宋某的个人银行卡账户内。
公开资料显示,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1日,注册地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法定代表人为孙明洲。经营范围包括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在全省范围内从事短信息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
责任编辑:陈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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