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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全国发生17起电力伤亡事故 涉及大唐、国家电网等

界面2021-08-11 17:04:512

原标题:1-5月全国发生17起电力伤亡事故,涉及大唐、国家电网等

实习记者 | 屠怡文

8月10日,国家能源局先后发布了2021年一季度事故分析报告、4月事故通报以及5月事故通报。

1-5月,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7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5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

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5起、死亡1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9起、死亡人数增加9人;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8人。

从事故直接原因看,高处坠落造成7起事故7人死亡,机械伤害造成3起事故3人死亡,物体打击造成2起事故2人死亡,触电造成4起事故4人死亡,起重伤害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

国家能源局表示,上述事故事件暴露出有关电力企业未能正确对待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措施的审核和监督落实环节存在短板。

从发生事故的企业看,1-5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唐集团)累计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

1月19日,中国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

2月23日,大唐集团广东分公司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

4月8日,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

5月20日,大唐(通辽)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

此外,1-5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3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国家能源集团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

国家能源局在《2021年4月事故通报》中指出,个别企业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对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管控力和穿透力不足,对近期同类事故的教训吸取不够深刻,对检修技改承包商缺乏有效管控手段,把布置了就当落实了,安全生产闭环验收机制不健全。

1-5月,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1起,同比持平;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减少4起。

根据通报,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是公主岭风场设备事故。

3月14日13时07分,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主岭风场26号风机在运行中,因变频器内部故障导致网侧保险熔断,定子接触器分断时产生弧光放电,引起定子接触器内部短路发生火灾,造成机舱烧损。

该事故预估损失445万元。

电力安全事件为“4·9”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新东直流双极闭锁事件。

4月9日1时38分,风雨天气下,一漂浮气球尾部棉线受潮导致极一、极二绝缘距离不足放电,造成±800千伏新东直流线路双极闭锁,损失功率80万千瓦。当日3时3分,新东直流恢复正常运行。

通报显示,该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对飘挂物导致特高压直流线路极间短路故障事故预想不足,未专门在节假日期间等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安排特巡和飘挂物全线排查,引发极间线路瞬时故障导致双极闭锁。

1-5月,全国未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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