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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新旧管理层”抵牾依旧 “新管理层”喊话:停止争斗、配合交接

经济观察报2021-08-11 19:01:311

原标题:新潮能源“新旧管理层”抵牾依旧 “新管理层”喊话:停止争斗、配合交接

新潮能源(600777.SH)新旧管理层彼此抵牾仍在持续。

8月10日下午,历经会前一小时临时通知改换地点后,新潮能源召开媒体发布会,新任管理团队成员、常务副总经理傅斌回应关切。

傅斌表示,新潮能源股权较为分散,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这对管理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有能力去完成实际业务,也需要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时刻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诉求,并且要积极接受所有投资者的监督。一味地讲求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过分强调管理权,忽略所有权就会陷入内部人控制的局面。“新潮能源的现状是,原管理团队绑架董事会,侵犯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结构存重大缺陷,他呼吁原管理团队成员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停止争斗、配合交接。”傅斌说,这是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根本原因。

7月8日,9名新潮能源股东在上海自行提议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罢免公司刘珂、范啸川等6名董事及2名监事,并选举出新任董事、监事。傅斌称,新管理层曾计划于7月23日召开发布会主动向全体股东汇报工作,但受到原管理团队的阻挠而被迫终止。

傅斌认为,新管理团队目前需要打破此前制约公司发展的内部人控制局面,主要特征是其一是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其二是控制信息披露渠道,规避股东对管理团队的有效监督。“企业存在关联交易是正常的,但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关联交易是损害股东权益的违法行为,在信息披露方面,我们也理解信息披露工作会偶尔存在滞后,但选择性地进行信披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是管理层避免被股东监督的背信行为。”

目前,新潮能源对于7月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信息尚未进行披露。8月5日,新潮能源发布涉及诉讼公告称,原告中金通合对新潮能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7月8日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目前,该案件已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于8月9日召开听证会。

“这不影响后续的计划和安排,公司选举了新的高管,我们会坚决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履行管理职责,在法律框架内完成交接。对可能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团队的稳定,维护内外的营商环境。”傅斌表示:“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重大的缺陷,原管理团队拒不交接,对外称会形成‘双头董事会’,董事会决议不能形成,会被‘ST’,朝阳区法院起诉的是中金通合,代表的是2.48%的股份,从法律意义上说,只有另外的股东才能撤销决议,原管理团队似乎已经忘记了公司到底是谁的。”

公开资料显示,新潮能源设立于1985年,是一家以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为核心业务的能源企业,公司总部位于北京,1996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1400万社会公众股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新潮能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仍为刘珂。

在公司简介中写道,“经过三十多年的成长和多次业务转型,新潮能源已发展成为一家总部位于中国,业务立足北美的国际化能源企业。2014年,新潮能源启动新的发展战略,将公司未来主要发展定位于海外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先后收购美国德克萨斯州的Hoople油田(常规油田)、Howard和Borden油田(页岩油藏)。”

会后,一位新潮能源新管理层称:“持股比例上,谁持股比例高,谁就有发言权。其次从内部管理的角度看,一家上市公司通过把公告喷在墙上的方式‘抬棺伸冤’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新的管理层很愿意信披,但目前的局面不是公司在法律层面上属于谁(谁就说了算),而是章在谁手中,这是不科学的,也是双方矛盾的核心所在。”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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