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28130

*ST永林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涉及虚增利润投资者可索赔

新浪财经综合2021-08-12 11:14:490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1年8月11日晚间,*ST永林(维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 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闽证调查字 2021001 号)。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1]275 号)。(*ST永林维权入口)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永林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一是永安林业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6 年度,福建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对海南海口丽思卡尔顿酒店活动家具项目、广州珠江新城汇悦台 1 号楼固定家具项目、海南三亚太阳湾柏悦酒店独立客房活动家具项目、福建厦门正元希尔顿逸林酒店固定家具项目等 4 个项目,通过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提前确认营业收入27,783,954 元,提前确认营业成本20,976,048.96元,导致永安林业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 27,783,954 元 , 虚 增 营 业 成 本15,842,388.69 元,虚增净利润 7,880,072.7 元,占当年净利润129,117,934.27 元的比例达 6.10%。同时导致永安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减营业收入 27,783,954 元,虚减营业成本20,084,396.10 元,虚减 2017 年净利润 4,864,899.61 元,占当年净利润 71,280,009.64 元的比例达 6.83%;二是永安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7 年度,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及永安森源对广东广州泰康之家月粤园 7-10 号楼活动家具项目、浙江宁波东钱湖二期 03-7 号地块酒店活动家具项目、广州珠江新城汇悦台 2 号楼固定家具项目、安徽合肥洲际酒店客房活动家具项目、上海南京东路 201 号楼改造活动家具项目、三亚太阳湾度假村中酒店独立客房固定家具项目、海南陵水北万豪酒店套房固定家具项目等 7 个项目,通过采取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结转成本等方式,提前确认营业收入 77,595,800.84 元,虚增营业收入 7,005,392.40元,提前确认营业成本 36,962,416.25 元,导致永安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 84,601,193.24 元,虚增营业成本 36,962,416.25 元,虚增利润 43,068,852.95 元。结合上述 2016 年度提前确认营业收入、延迟结转营业成本等相关事项对 2017 年度的影响,福建森源与永安森源上述事项导致永安林业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增营业收入 56,817,239.24元,虚增营业成本 16,878,020.15 元,虚增净利润 27,436,740.1 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 71,280,009.64 元的比例达 38.49%。

虽然证监会是2021年2月才对*ST永林立案调查,但是实际上早在2020年5月7日福建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20〕15号文件中,就已经对*ST永林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揭示。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认为,由于*ST永林的违规行为此前已经曝光,因此暂定:2017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间买入*ST永林,且在2020年5月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永林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

责任编辑:陈诗莹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