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刊评:个人信息不是提款机
原标题:个人信息不是提款机
来源:经济日报
王轶辰
近日,中央网信办公布了多部门深入推进摄像头偷窥等黑产集中治理工作的成果,督促各类平台清理相关违规有害信息2.2万余条,处置平台账号4000余个、群组132个,下架违规产品1600余件,并约谈了存在隐私视频信息泄露隐患的14家视频监控APP厂商,并督促其完成整改。这再次提醒,个人隐私不容侵犯,个人信息不是提款机。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已成为高价值的数据资源,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势在必行。然而,我国智能设备数量庞大,更新频繁,且新应用层出不穷,仍存在过度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滥用等情况,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数据显示,公民个人信息未脱敏展示与非法售卖情况较为严重。2020年仅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就累计监测发现政务公开、招考公示等平台未脱敏展示公民个人信息事件107起,涉及未脱敏个人信息近10万条。此外,全年累计监测发现个人信息非法售卖事件203起,其中,银行、证券、保险相关行业用户个人信息遭非法售卖的事件占比较高。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的大规模发展,互联网上承载的数据和信息越来越丰富。这些数据资源已经成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和新生产要素,对经济发展、国家治理、社会管理、人民生活都产生了重大影响。随着全社会数字化进程的加快,针对个人信息盗用滥用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治理,不能让个人信息沦为提款机。
保护个人信息,一方面,要探索建立数据管理和安全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加紧出台一系列细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标准和政策法规,加强顶层设计和全局性制度设计,落实主管单位和责任部门;另一方面,也要持续开展对违法违规收集、泄露个人信息的整治,包括加强日常评估、拓展举报渠道等,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也让试图效法者望而却步。
与此同时,企业也应做好自我审查。对于互联网企业,应始终牢记社会责任,将个人信息安全放在重中之重,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收集信息时严格遵守告知义务,并守住不拿用户隐私信息做交易的底线,更应该在设计新产品和新的商业模式时,把隐私保护考虑进去,解决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
责任编辑: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