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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债券承销费率再现“地板价” 监管出手引导规范竞争

金融时报2021-08-13 17:29:470

投资研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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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0.0001%!债券承销费率再现“地板价”!监管出手引导规范竞争→

近年来,债券承销费率一降再降,监管频频出拳整治,但低价竞争现象依然存在。日前,在广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中选结果中,更是出现了低至百万分之一的承销费率,再度让“债券承销价格战”成为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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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报价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建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费率报备机制,将对承销费率明显低于行业公允水平的进行执业质量督导检查,引导市场规范有序竞争。

多位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因为低价不能覆盖成本,背后可能发生尽调不充分的问题,长此以往将造成承销机构“看门人”职责的通道化,埋下债券市场风险隐患,对市场、行业及自身发展都不利。因此,必须正视其潜在危害,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01

债券承销费率再现“地板价”

8月9日,广发银行在其供应商服务平台对2021年至2022年金融债券发行服务机构(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中选结果进行公示。结果显示,总计600亿元金融债券的发行项目,共有6家机构中选,其中,申万宏源给出最低承销费率,为0.0001%;华泰证券、广发证券中选费率最高,为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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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上述费率计算,600亿元金融债券的承销费最低只需6万元,最高也不过18万元。业内人士表示,承销费“白菜价”“地板价”在近两年间的债券市场发行中屡见不鲜。

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包括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天风证券、兴业银行、宁波银行等多家头部金融机构因过低的承销费引发市场热议。

“这算是普遍现象,为了规模排名和市场占有率,承销商往往愿意在承销费上出让利益,除此之外,也是为了更好维系合作关系。”某大型券商投行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中期票据发行主体资质较优且金融服务需求相对较多,极低的承销费率虽然看上去让承销机构赔了,但反而打开了其他业务的合作空间。

02

监管出手引导规范竞争

针对债券承销低价恶性竞争现象,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已经多次出手规范。

今年1月,交易商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宁波银行包销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远低于上市后合理估值的自律处分信息,对其予以警告并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个月;当月,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会同证监会债券部、机构部对此前参与中国铁路投资公司债券项目、中核资本控股公司债券项目招标发行的12家涉嫌低价竞争的券商进行现场约谈。

《通知》要求,主承销商应根据承销发行规范及《承销机构自律公约》建立、健全承销费报价内部管理制度,综合评估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报价,对承销费率明显低于市场公允水平的,交易商协会将采取相应建议出具专项说明、开展现场检查等措施,督导主承销商加强执业质量管理。

交易所市场对“债券承销价格战”乱象也开展了整顿。今年4月,中证协出台《公司债券承销报价内部约束指引》,规定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公司债券承销报价的内部约束制度,对报价在内部约束线以下的,承销机构应当履行内部特批程序,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专项说明原因;6月份,中证协就《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能力评价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增加措施约束低价竞争,删除了公司债券承销金额指标,引导弱化对承销规模的过度重视。

分析人士表示,在行业加强自律的大背景下,监管出手规范债券承销行为,实际上是在维护市场公平、正当竞争,保证高技术含量、高价值的承销工作不会异化为获取市场份额的“通道业务”,鼓励行业“做强”而非“做大”,强调“质”而非“量”,加固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基。

03

勤勉尽责是第一要义

就在各大承销商抢食债券市场“蛋糕”份额的同时,市场信用风险逐渐暴露。近年来,我国信用债违约金额和数量逐年增长,国金证券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发生违约的信用债共107只,违约时债券余额共计1156.7亿元。

在债券违约风险加快暴露之下,承销机构站上风口浪尖,“踩雷”情况日渐频繁。据《金融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30余家券商及其子公司债券承销“踩雷”,“看门人”责任亟待强化。

分析人士表示,虽然有市场环境的因素,但部分券商“重数量、轻质量”的行为也极易发生风控把关缺失,未充分履行适当的尽职调查义务的情况。注册制下,债券承销商作为“看门人”,不仅负责债券顺利发行,更重要的是在尽职调查、持续督导、企业信息披露上承担更多的责任。

“金融机构为提升实力和排名,积极抢占市场份额本无可厚非,但为争取市场份额打价格战,其背后折射出的是承销机构激励机制异化、信用信仰非理性、执业质量轻视和风险意识淡漠等深层次问题,容易埋下风险隐患。”专家表示,勤勉尽责才是金融机构执业的第一要义。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信用债违约事件暴露出部分中介机构在合规管理、风控等方面存在不足。随着国内金融业不断深化市场改革,刚性兑付逐步被打破,中介机构作为“看门人”的角色十分重要。周茂华建议,一是应补齐制度短板,引导中介机构细化和规范债券承销业务流程,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加大中介机构与个人的违法违规成本;三是强化中介机构的监管,开展日常监管和现场业务核查等。

责任编辑: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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