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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哲瀚道歉难平风波!多个品牌宣布终止合作,待播影视剧或受影响!央媒更是点名重批!

新浪财经综合2021-08-13 22:59:171

原标题:张哲瀚道歉难平风波!多个品牌宣布终止合作,待播影视剧或受影响!央媒更是点名重批!

来源:国际金融报

近日,因被曝曾在日本“乃木神社”“靖国神社”拍照等不当行为,凭借《山河令》大火的演员张哲瀚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8月13日下午,张哲瀚通过个人微博发布了道歉声明,称“为曾经无知的自己而羞愧,更要对之前不当行为深刻地道歉”。

对于网友爆料的不当行为,他表示,是由于对婚礼举办场所历史背景和参加婚宴的其他人政治背景的失察,以及由于对当地建筑物当地历史知识的欠缺,导致所拍照片合影中出现了严重伤害国人感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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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道歉并无法平息众怒。在该条微博的评论下,不少网友表示,希望张哲瀚道歉退圈。同日晚间,《人民日报》也发布评论称,“这道歉,是为自己无知买单,也是为冒犯国人情感而寻求宽宥。身为公众人物,对历史常识如此匮乏,对民族苦难浑然不觉,太不应该。事关民族大义,不容任何试探,更不容有任何挑战。若明知故犯,就得付出沉重代价。”

正如评论所言,张哲瀚正在为自己过往的不当行为买单。记者注意到,随着这场风波的持续发酵,已有不少品牌宣布终止与张哲瀚的合作。此外,张哲瀚参演的电影《维和防暴队》也官宣了合作终止,上映成谜。

多个品牌终止合作

2021年开年,《山河令》大爆,张哲瀚也因在剧中饰演“周子舒”一角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短短几天涨粉数百万,从之前的默默无名迅速跻身顶级流量之列。

凭借《山河令》吸粉无数后,张哲瀚也成为了众多品牌青睐的对象。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张哲瀚的合作品牌包括格力高中国、妮维雅、塔思琦、碧浪、吕、凯利安、且初、徐福记、安克、梦幻新诛仙手游、水星家纺、京都念慈菴、潘多拉、百草味、倩碧、Costacoffee中国等。

然而,争议事件曝出后,已有多个品牌唯恐避之不及,纷纷宣布终止合作。

8月13日傍晚,娃哈哈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民族大义,不容试探。即日起,娃哈哈结束营养快线香草淇淋味产品与张哲瀚的合作关系。”

随后,且初、徐福记、安克、梦幻新诛仙手游、水星家纺、京都念慈菴、潘多拉、百草味等品牌也先后发布声明,表示终止与张哲瀚的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九阳方面也发布微博称,与张哲瀚的合作已经到期结束,借此撇清与张哲瀚的关系。

除了官宣终止合作,还有部分品牌方已经删除了和张哲瀚相关的动态。记者搜索发现,可口可乐方面已经撤下了张哲瀚的置顶视频,哈曼中国、Costacoffee中国、吕、Lanvin等品牌的官方微博中已经搜索不到张哲瀚相关内容。在燕京啤酒的淘宝官方旗舰店中,张哲瀚代言的雪鹿啤酒也已经下架。

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格力高中国、美宝莲纽约、一叶子、妮维雅、倩碧、红门雅顿等品牌的宣传物料仍在。

待播片或受影响

除了品牌代言,此前张哲瀚参演的电影及电视剧或也将受到影响。

2020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这也就意味着,艺人一旦有违法失德等劣迹问题,其参演的各项影视剧作、综艺节目都将受到影响,或面临无法播出的危机。

据记者了解,除了早年间参演一直未曾播出的影视剧之外,当前张哲瀚手中仍有一部主演的电视剧《复古神探》待播,以及一部参演的《维和防暴队》待上映。

公开资料显示,《复古神探》是由优酷出品,张哲瀚、陈瑜婕等领衔主演的刑侦剧,于2020年11月开机,此前出现在了优酷2021年的片单中。

《维和防暴队》则是由中中(北京)影业有限公司、捷成星纪元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万达影业(霍尔果斯)有限公司、四川省文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公安题材电影,主演有黄景瑜、王一博、钟楚曦、张哲瀚、谷嘉诚、赵华等,张哲瀚排在第四位。

8月13日晚间,《维和防暴队》发文宣布终止与张哲瀚所有合作。据了解,该片已经于今年2月开机,预计于2022年上映,但受此次风波影响,或将面临部分戏份需重拍的风险。

不过,记者注意到,当前《复古神探》尚未表态,官方微博仍然保留着张哲瀚相关的宣传内容。

或面临索赔

事实上,近年来,明星丑闻拖累代言品牌、待播节目(包含电视剧、电影、综艺)一事早已屡见不鲜。

今年7月,由于深陷私生活风波,多家品牌宣布终止与吴亦凡合作。此外,由腾讯视频主投的S级项目《青簪行》也难逃危机,无法播出。

除了吴亦凡,今年上半年,受代孕、弃养及阴阳合同等事件影响,演员郑爽遭到封杀,此前与她合作颇深的品牌方与剧方也被裹挟至舆论的暴风眼。

那么,由于明星陷入丑闻导致品牌以及片方受损,合作方是否可以进行索赔?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内律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品牌代言人同品牌的关系可以说是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因此,品牌方在同代言人签约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合同中约定道德条款。所谓道德条款,即在品牌方与品牌代言人或其经纪公司签订合同时,明文规定品牌代言人在代言期间不得出现涉黄、涉毒、涉赌、醉驾、反党、反华等违法犯罪或者违反公序良俗可能导致品牌方形象受损的行为,否则品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道德条款,那么品牌方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附随义务的规定追究代言人的法律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当代言人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时,品牌方也可以代言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要求解除代言合同。如果双方在代言合同中没有关于代言人道德条款的约定,司法实践中品牌方维权时会存在很多困难。”该律师补充道。

上述律师还指出,明星参演的影视剧如果因为明星的丑闻无法上线,可以参照代言合同中品牌方的处理方案。

记者:沈玉洁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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