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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我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智慧税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新疆日报2021-08-18 09:20:240

原标题:我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智慧税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本报乌鲁木齐8月17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米日古力·纳斯尔从17日召开的《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区将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全方位变革,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助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为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今年7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围绕推进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完善税务执法制度机制、提供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精准实施税务监管、拓展深化税收共治格局、强化税务组织保障6个方面,推出23类具体改革任务及配套措施。

在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方面,将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

在完善税务执法制度机制方面,全区税务系统将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

在提供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方面,自治区税务局进一步精简税费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加快完善新疆电子税务局等智慧税务应用生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

在精准实施税务监管和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方面,将推动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对高信用低风险的市场主体无事不扰、低信用高风险的市场主体分类应对,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税收环境。

责任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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