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标降价期限、虚标划线价……寺库被罚25.3万元
电商促销季期间
价格欺诈往往是
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
北京市场监管部门
近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曝光了“618”期间
电商价格欺诈的
3个违法套路
北京寺库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寺库)主要业务涉及奢侈品网上销售奢侈品鉴定、养护服务等。
8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执法人员在针对寺库“618”期间价格违法举报线索的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销售商品时涉嫌存在3方面不正当价格行为:
01
未标降价期限
● 2021年6月7日,寺库在销售一款“圣罗兰Sacdejour系列”女包时,商品页面标示“¥12254,¥14561(限时闪促)”。经查,该商品页面中未标注“限时闪促”的降价期限。
02
虚假“活动价”
● 2021年6月21日,寺库销售上述商品,标价12899元,并将此价格标注为“活动价”。经查,6月1日、6月7日,寺库销售该商品的标价分别为12899元和12254元;6月21日该商品实际并未优惠销售。
03
虚标划线价
寺库普遍采用划线价形式同实际售价进行价格比较。
● 例如,2021年6月21日销售“圣罗兰Sacdejour系列 女士牛皮时尚风琴包手提单肩包挎包”,标价12899元、划线价¥14561;
销售“纪梵希20春夏圆领棉质字母印花半袖男士短袖T恤 红色L”,标价2799元,划线价¥7240;
销售“赫德戴维斯【21春夏新款】牛皮拼接网布 男士时尚超轻休闲运动鞋”,标价599元、划线价¥2360等。
经查,当事人采用划线价形式与实际售价进行价格比较,均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均未以所标示的划线价格形成过交易,未能提供划线价格的真实依据。
上述行为,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8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行政处罚253000元罚款及警告。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责任编辑:李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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