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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不能“困在系统里”

人民日报2021-08-20 20:48:490

文/沈若冲

近年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快递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如何切实保障这部分群体的正当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近日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从健全制度机制入手,为破解“困在系统里”的权益保障难题出实招、上硬招。

《意见》出台,有人赞叹实招之实、硬招之硬。除了明确“平台企业应当合理承担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相应责任”外,更是在公平就业、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方面面作出刚性规定。这也是从业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比如针对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推动行业明确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比如明确企业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对企业制定修订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要充分听取工会和劳动者代表意见建议;再比如针对外卖小哥等群体遭遇意外事故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拟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这些政策规定给灵活就业人员带来全方位的保障、实打实的红利,也为相关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划出了“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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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创新展开源头治理,从顶层设计作出刚性规定,意味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更高阶段。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新业态劳动关系待明晰界定,社会保障存在“盲区”,平台监管仍有缺失,不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被“困在系统里”。这背后,既有用工形式和就业方式相对灵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原因,也有制度规范跟不上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的现实,更有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不明确、地位不完全对等带来的问题。此前有关部门多次通过约谈负责人、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等方式压实平台责任,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相比较之前零散的保障方法,此次出台的意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补齐制度短板上出实招,可以说更加全面、更加系统,也更加有力。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千方百计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职业环境,这是制定政策的初衷。当前,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数据显示,全国共有236家网约车平台企业,取得许可的网约车驾驶员超过351万人,外卖送餐员规模也不断扩大,已经达到770万的规模。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为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做出了积极贡献,也是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力量。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权益,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是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由之举。从长远来看,通过提高权益保障水平,也能增强职业的吸引力,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政策制定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关键要在落实上下功夫。从《意见》提出的要求来看,无论是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还是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抑或是加快城市综合服务网点建设,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工作生活便利,这些政策举措不能停留在纸面上,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地。从现实来看,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值得注意的是,在18号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多个部门已经就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细化方案,拿出了具体的举措,值得各界期待。

当然,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上,企业的责任不能少,也是第一位的。现在政策已经很明确了,相关企业务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用工活动,及时调整优化不符合要求的做法。对于平台企业而言,把经营风险和成本转嫁给劳动者,用算法等手段侵害劳动者正当权益,不是良心企业应有的做法,更不是长久之计。不论处于何种发展阶段,唯有切实履行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主体责任,平台企业才能将发展壮大建立在合法合规、健康有序的轨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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