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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盐湖股份发出监管函 该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关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市场资讯2021-10-27 22:0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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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深交所向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湖股份,000792.SZ)发出监管函。盐湖股份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事项的公告》显示,盐湖股份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历史上在未取得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实施违法采矿行为,于2020年10月8日收到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海西州人民政府(赔偿权利人)将依据生态损害评估鉴定结果,与涉及的相关企业开展损害赔偿磋商(诉讼)工作,实际缴纳的赔偿金可能超过盐湖股份已计提的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金额。监管函指出,上述事项可能导致盐湖股份遭受重大损失或承担大额赔偿责任,盐湖股份未对该事项及时履行相关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规定。

深交所提出:希望盐湖股份吸取教训,及时整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张书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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