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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动北斗卫星:獐子岛“扇贝”事件真相大白 董事长请辞

每日经济新闻2020-06-24 20:19:513

原标题:证监会出动北斗卫星,獐子岛(维权)“扇贝”事件真相大白,董事长申请辞职!

记者 李诗琪

6月24日下午,上市公司獐子岛(002069,SZ)终于收到了来自证监会的终结审理和行政处罚决定。至此,围绕着獐子岛的“扇贝跑路”、“扇贝死亡”等离奇事件也终于真相大白。

处罚内容显示,獐子岛在2016~2017年涉及财务报告严重失真、通过少记录成本和营业外支出的方法虚增利润等情况,证监会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伴随这一处罚公告,6月24日傍晚,獐子岛表示,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正式申请辞职。

此外,獐子岛亦披露称,公司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近日收到来自大连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獐子岛2014年1~9 月发生重大亏损的情况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投资发展中心因在敏感期内有减持股票的行为,被判内幕交易罪,判处罚金1200万元,追缴投资发展中心非法所得1131.6万元。

獐子岛遭证监会顶格处罚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獐子岛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公司2016年度虚增利润13,114.77万元,2017年年度报告虚减利润27,865.09万元。

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对此,证监会依法对獐子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獐子岛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15名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对4名主要责任人采取5年至终身市场禁入。

上述处罚结果发布后不久,獐子岛亦披露了一份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辞职公告。其中显示,张霖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勾荣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海外贸易业务群执行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而獐子岛董事长吴厚刚先生因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裁等所有职务。

根据獐子岛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经证监会调查认定,獐子岛近年的业绩涉嫌财务造假,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而经历了獐子岛及吴厚刚等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2019 年 10 月 17日,证监会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獐子岛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至此,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依据修订前的证券法所规定内容,这一处罚系证监会对獐子岛及相关人员作出的顶格处罚。

控股股东内幕交易被罚1200万

记者梳理发现,2014年,“冷水团”事件突降獐子岛,即将进入收获期的虾夷扇贝颗粒无收,公司同年亏损近12亿元。2017年,獐子岛再次披露扇贝大规模死亡事件,年度亏损超7亿元。

对于上述处罚结果,6月24日下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獐子岛董事会秘书阎忠吉,其表示,正在忙于公告披露,没时间回复媒体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因獐子岛案的查证涉及对深海养殖水产品底播、捕捞、运输和销售记录的全过程追溯。而对于獐子岛伪造航线等造假情形,证监会一度采用了北斗等卫星定位数据作为依据,以此充分还原了獐子岛的造假过程。

证监会披露称,证监会走访渔政监督、水产科研等部门寻求专业支持,依托科技执法手段开展全面深入调查。獐子岛每月虾夷扇贝成本结转的依据为当月捕捞区域,在无逐日采捕区域记录可以核验的情况下,证监会借助卫星定位数据,对公司27条采捕船只数百余万条海上航行定位数据进行分析,委托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运用计算机技术还原了采捕船只的真实航行轨迹,复原了公司最近两年真实的采捕海域,进而确定实际采捕面积,并据此认定獐子岛成本、营业外支出、利润等存在虚假。

而除了獐子岛上述已被结束调查的财务造假行为,2019年,獐子岛再次于秋测后披露了扇贝大规模死亡和亏损事件,对于这一情况,公司尚未公布最终调查结果。

6月24日傍晚,獐子岛还披露了一份关于控股股东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的公告。獐子岛2014年1~9 月发生重大亏损的情况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因在敏感期内有减持股票的行为,避损金额1131.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投资发展中心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投资发展中心提起公诉。

日前,獐子岛接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称,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投资发展中心犯内幕交易罪,判处罚金1200万元,追缴投资发展中心非法所得1131.6万元。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谢连杰律师团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其接触投资者数量超过1000个,实际登记的投资者超过100个,具体持股量暂时没有准确统计。因为证监会行政处罚此前尚未落地,大部分投资者持观望态度。现在处罚落地,预计将有大量投资者加入索赔诉讼中。

而在上述索赔的投资者中,除了个人投资者,亦包括部分机构投资者,目前持股量最大且打算启动索赔诉讼的个人投资金额最大已经超过两百万左右。而根据谢连杰律师团队的实务经验,这个金额肯定不是最大金额。

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周亚珠律师表示,此类索赔诉讼的行政前置程序需要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在处罚决定书已经落地,即日起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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