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控实控人遭终身市场禁入 两任董事长也被罚
经过两年半的立案调查后,证监会对*ST富控(维权)的处罚落地。
*ST富控公告称,于2020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49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认定,其存在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在定期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或有负债等违法事项。
富控互动还被证监会认定,其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
证监会认定,颜静刚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策划、领导并实施了富控互动全部涉案违法事项。
吕彦东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根据颜静刚的安排,组织、策划富控互动违规担保违法事项,组织、参与富控互动账外借款违法事项,是上述违法行为的重要组织者和参与者。
朱建舟作为时任董事长,部分参与了富控互动虚增利润及违规担保违法事项。对于富控互动其他违法行为,未能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揭发、制止富控互动的违法行为,严重怠于履行职责。
王晓强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部分参与了富控互动未披露关联交易及虚减负债违法事项。对于富控互动其他违法行为,未能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揭发、制止富控互动的违法行为,严重怠于履行职责。
刘琳作为时任监事,同时担任富控互动资金部经理,并在离任监事后担任中技集团计划结算总监,负责部分颜静刚控制公司的银行账户及颜静刚控制的银行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部分参与了富控互动虚增利润违法事项。
姜毅作为时任财务总监,职责上应全面负责富控互动财务工作,在知悉富控互动可能存在违规担保、未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事项时,未能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揭发、制止富控互动的违法行为,严重怠于履行职责。
证监会对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颜静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王晓强、朱建舟、吕彦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对刘琳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对姜毅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 对戴尔君、胡蕊、张均洪、徐柳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8 万元罚款;对苏行嘉、潘槿瑜、杨建兴、蔡文明、林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对王世皓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对颜静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吕彦东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朱建舟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王晓强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