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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E抗肿瘤药物研发新政落地 中国医药研发全面发力“真创新”

21世纪经济报道2021-11-23 09:40:131

原标题:CDE抗肿瘤药物研发新政落地 中国医药研发全面发力“真创新”

11月19日,为落实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患者为核心的研发理念,促进抗肿瘤药科学有序的开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正式发布《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未来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应该自始至终的贯彻在整个创新研发、审批、准入的链条中,且需要企业和政府共治。”礼来中国高级副总裁、礼来药物发展及医学事务中心负责人王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王莉指出,目前中国药物研发存在同质化竞争严重的问题。“目前中国新药研发的特点是,me too、me follow为主的研究远远多过first in class或best in class类型的研究。研究靶点的选择也非常集中,非常容易同类药物的重复研究。”

业内普遍认为,《指导原则》对抗肿瘤药的研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加大药企新药开发的难度,打击“伪创新”。此次《指导原则》或能够降温“me too”创新药行业。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全盘否定me too价值是不合理的,而应加强临床前的干预。

推动关注患者需求充分探索临床价值

今年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公开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正式提出新药研发应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治疗选择为最高目标,一度引发生物医药行业广泛热议。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指导原则》主要有几点变化。例如,《指导原则》中提出新药研发应以为患者提供更优(更有效、更安全或更便利等)的治疗选择作为更高目标,明确指出了“对照药”是体现新药临床价值的基础。在对照试验中,根据需要,可以选择阳性对照药、安慰剂或最佳支持治疗(Best Support Care,BSC)作为对照。

对照药是体现新药临床价值的基础,《指导原则》明确,当选择非最优的治疗作为对照时,即使临床试验达到预设研究目标,也无法说明试验药物可以满足临床中患者的实际需要,或无法证明该药物对患者的价值。因此CDE强调,当选择阳性药作为对照时,应该关注阳性对照药是否反映和代表了临床实践中目标患者的最佳治疗选择;当计划选择安慰剂或BSC作为对照药时,则应该确定该适应症在临床中确无标准治疗;当有BSC时,则应优选BSC作为对照,而非安慰剂。

同时,《指导原则》进一步强调了单臂实验的适用范围。“原则上,单臂试验适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缺乏有效标准治疗手段的难治疾病或罕见疾病,并在早期探索性研究中初步显示突出疗效的单药治疗。”

除了鼓励在适应证、靶点上创新外,CDE也鼓励改善治疗体验和便利性等角度上的创新。

例如针对儿童用药方面,增加了“鼓励研发单位开发针对儿童的剂型,尤其是低龄儿童,需考虑其吞咽能力及口味等”;针对老年人群,增加了“考虑到老年人肝肾功能的退化,建议研发单位在对其所开发的药物在肝功能/肾功能对 PK的影响有所掌握的前提下,进行老年人群用药的临床开发,确保老年人群的安全性。”

另外,《指导原则》也明确提出,对于晚期肿瘤患者而言,参与临床试验本身就是治疗手段之一。对此,GCP中心研究医生李宁教授指出,晚期肿瘤患者参加临床试验,被确定为治疗手段,明确了肿瘤研究的治疗属性,将会促进更多的患者主动参加到临床研究中,缓解试验过程中医患对立的风险,提升创新研发人员的行业信念,有助医疗医保等监管机构领导对行业的理解,加强全社会对临床试验行业的了解和认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副主任周思源此前在行业会议上表示,药品创新应关注患者需求,充分探索临床价值,但目前创新研发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现有临床创新未覆盖到全部临床需求,药物创新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治疗领域,对罕见病和儿童用药研发关注度不够;二是研发基础相对薄弱,产品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对临床价值的探索不够充分,如在探索临床性研究阶段,缺乏对早期探索性临床研究重要性认识。

解决研发同质化问题推动真创新

11月10日,CDE发布《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现状年度报告(2020年)》,这是首次对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现状进行全面汇总分析的一份报告。报告明确指出,当下新药研发存在的新药临床试验同质化问题明显、临床试验获批后的实施效率不高、儿科药物临床试验占比较低、临床试验地域分布不均衡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在《指导原则》中有了进一步的明确。

据CDE统计,在2020年登记的2602项临床试验中,新药临床试验占到57%,仿制药占43%。虽然新药临床试验数量高于仿制药,但在适应证和靶点分布上存在着严重的同质化现象。

王莉也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目前中国药物研发存在同质化竞争严重的问题。“目前中国新药研发的特点是,me too、me follow为主的研究远远多过first in class或best in class类型的研究。研究靶点的选择也非常集中,主要集中在国际上已经非常热门的数个靶点,这样就非常容易同类药物的重复研究。”

王莉认为,盲目“创新”,特别是同质化竞争,可能导致很多临床资源和研发资源的浪费,对医药创新全产业链的健康和持续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指导原则》或能够降温“me too”创新药行业。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全盘否定me too价值是不合理的,而应加强临床前的干预。

对于国内药企将有何影响?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以恒瑞为代表的的创新药龙头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会。“集采打击了一片中型药企,现在又要求源头创新,如果其能利用体量管道技术积累的三重优势重构产品体系,那么竞争优势明显。”对于中小型创新药企而言,不能再扎堆PD-1,因为不够成功的PD-1药物甚至可能是负资产。对于CXO企业来说,将是巨大的机遇。随着相关法规越来越严格,CXO企业如果能从实验设计、批文、评价等方面进行合理指导,将是巨大的机会所在。

避免同质化竞争,提升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源头创新比例,需要政府、企业和学界的共同努力。王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该《指导原则》的发布正是为了提升药物创新的标准,对医药企业的药物研发策略和研发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有效制约了研发热潮中同质化竞争严重的现象。

日前在《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新健康研究院主办的2021年(第五届)中国大健康产业峰会上,深创投医疗健康专业基金总经理周伊也指出:“现在,黄金赛道已经被挖掘得差不多了,研发成本、临床费用水涨船高,专业临床人员更是稀缺,头部创新企业的格局已经在固化,留给中小型企业的机会已经不多。随着CDE‘以临床价值为导向’政策落地实施,缺乏价值的产品申请报批也将面临被拒的风险。不过,这也会引导行业往高水准的方向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专业度。当然,这也要求投资人增强专业性,也会引导资本往良性的方向发展。”

对于药企而言,其做药物研发时必须秉承以临床需求为出发点,以为患者提供临床价值为目的。IPO是创新药企的起点而不是终点;产品销售是医药企业应用自己所研发药物帮助患者的过程,而不是研发药物的最终目的。“如果只想着和最可能出阳性结果的对照药比较,只想着如何尽早上市卖药,是做不出好药的。作为药企研发团队,制定研发和注册策略时应考虑到该药物是自己亲朋好友,甚至自己患病时也希望用的,这才是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王莉说道。

责任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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