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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山股份控股股东谴责辞职独董,称保证不有意造假 董秘办:不代表上市公司的意见

新京报2021-11-23 15:3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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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赵方园)11月22日,开山股份控股股东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山控股”)在官微发表的申明中,对独董史习民的辞职表达了不满。

开山控股在发表的申明中称,2021年11月18日,开山股份独立董事史习民在“康美药业”事件一审判决公布后,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交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后,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给投资者带来了损失。

开山控股并在声明中保证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不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如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给投资者和独立董事造成损失的,开山控股将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与此同时,开山股份董事长曹克坚也在其微信朋友圈发文表示,无辜中箭,受伤很深,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有底气保证我领导的公司绝不有意造假,有胆气保证如果有造假就承担全部损失。”

开山控股表示,本集团对史习民在担任“开山股份”独立董事仅5个月时间,在极易误导投资者的情况下拒绝公司挽留要求,执意辞职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对他的职业操守给予谴责。

不过,开山控股对史习民辞职的不满与开山股份披露的公告有出入。据开山股份此前披露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史习民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习民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在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所担任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彼时,开山股份表示,史习民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史习民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对史习民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针对公司前后态度变化差距如此之大,11月23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致电开山股份董秘办,董秘办的工作人员反问,“这有什么问题么”?对于开山控股谴责辞职独董,声明“不发生有意财务造假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不代表上市公司意见。

责任编辑:张书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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