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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两个月,立案调查结果出炉,粤开证券将被罚没72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2021-11-25 23:5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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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晚间,粤开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显示,粤开证券违规事项为涉嫌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证监会拟决定对粤开证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三名责任人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粤开证券于2021年9月29日签收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称,因粤开证券在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胜通集团”)发行债券承销业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彼时,粤开证券表示,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时隔近两个月,立案调查有了进一步的结果。11月25日晚间,粤开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即公司涉嫌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表示,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拟决定对粤开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粤开证券债券融资部时任总经理周华、项目负责人陈峰、田启云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因此,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上述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对于上述涉嫌违规内容,记者进一步了解到,2016年12月1日,粤开证券与胜通集团签订《承销协议》,由粤开证券担任胜通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鲁胜01”“18鲁胜01”“18鲁胜02”的主承销商。

2013年度至2017年度,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615.4亿元,共计虚增利润总额119.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均为亏损。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17鲁胜01”“18鲁胜01”“18鲁胜02”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粤开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承诺函》也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表示,粤开证券尽职调查过程中的未勤勉尽责表现为:未审慎关注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下称:“胜通钢帘线”)在产能利用率、销售收入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所提供资料与公开数据不一致的情况;未实地查看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下称:“胜通化工”)的生产经营场所,未发现胜通化工已处于停产状态;未审慎关注胜通钢帘线纳税申报材料的异常情况。

实际上,为胜通集团发债提供服务而被立案调查的除了粤开证券外,还有国海证券。9月30日晚间,国海证券同样发布公告表示,因在胜通集团发行债券承销业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过,目前尚未有调查结果公布。

就粤开证券而言,虽然此次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也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但还是波及到粤开证券股票定向发行进程。

今年8月初,粤开证券发布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显示,以1.80~2.00元/股的价格,定向发行不超过83.33亿股,预计募资总额不超过150亿元。但鉴于此次股票定向发行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粤开证券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021年8月11日,粤开证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但就在11月12日,粤开证券表示,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因公司被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根据相关规则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彭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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