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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萝卜章”!华西证券营业部老总私刻公司印章诈骗近400万被起诉

界面2021-12-11 01:23:311

又见“萝卜章”!华西证券营业部老总私刻公司印章诈骗近400万被起诉|局外人

|记者|陈靖

“萝卜章”引发的风波层出不穷,近期已有多起因此而生的资本市场纠纷。

近日,中国法律文书网发布了一则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涪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绵涪检刑诉〔2021〕298号),被起诉人正是时任华西证券什邡蓥华山营业部(简称:蓥华山营业部)的负责人赖刚。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赖刚,因涉嫌诈骗罪,于2021年6月3日被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2021年7月7日经本院批准,同日被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依法逮捕。

本案由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赖刚涉嫌诈骗、合同诈骗罪,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中国证券业协会显示,赖刚自2004年起便就职于华西证券,于2016年出任蓥华山路营业部总经理,2021年东窗事发从华西证券离任。

涪城区检察院查明,在2017年至2021年1月期间,赖刚为偿还高额债务,以投资理财购买理财产品为幌子,在雷某某、韩某某、李某某、黄某某、刘某某、廖某某处共计骗取人民币21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诈骗案中,赖刚还还伪造了华西证券公司及蓥华山营业部的印章,与叶某某、谭某某以购买理财产品为幌子,并签订《合作投资担保协议》等,在叶某某、谭某某处共骗取人民币160万元,是名副其实的“私刻‘萝卜章’”案件。

最终,涪城区检察院认为,赖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以及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以上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涪城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提请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对于上述案情,2021年8月四川证监局曾以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为由,对赖刚下发过警示函。

此外,华西证券因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也一同接到监管函:一是,廉洁从业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开展廉洁从业内部检查和年度自查,部分业务条线的廉洁从业制度未覆盖全部风险点等。二是,未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个别员工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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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经纪业务遭罚,今年8月,华西证券也曾因投行业务违规“吃罚单”,因多项投行类业务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勤勉尽责、内部控制不完善等情况,四川监管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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