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12167

搞家长制,三千万奖励“独宠”自己,路桥公司一把手将自己修进“牢房”

北京青年报2022-01-11 15:18:150

原标题:15楼财经|搞家长制,三千万奖励“独宠”自己,路桥公司一把手将自己修进“牢房”

今日(1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以案为鉴”文章,讲述了一名省级路桥公司“一把手”将自己的人生路修向了“牢房”的典型案例。

{image=1}

鲁仕泽,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路桥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曾任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第一工程队长、副经理,云南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副经理、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云南路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云南路桥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退休。

2010年至2018年,鲁仕泽未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未向国有出资人楚雄州国资委申报、批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融资,超越职权成立公司融资工作小组,擅自决定向社会融资借款人民币365032.68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提高利率向借贷方多支付利息3917.34万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2005年至2018年间,鲁仕泽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造成云南路桥公司损失8031.31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鲁仕泽还以劳苦功高为由,认为自己应有“额外分成”,专权独大,在公司设置经营者奖励项目,“独宠”自己。2002年至2015年期间,鲁仕泽利用担任云南路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便利,违反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连续14个年度,个人决定给自己发经营者奖励,将路桥公司合计2971.78万元资金直接非法侵吞占为己有。

肆意蚕食国有资产,外表光鲜难掩贪婪丑态

鲁仕泽作为国有企业的“一把手”,理应带头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肩负起保值增值的责任,但他却利用手中权力挖空企业、中饱私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2005年至2006年,鲁仕泽与刘某某等人利用职权,采取虚列施工成本的手段套取资金,将424.43万元以2004年度、2005年度奖金的名义发给148名员工。

2007年12月,鲁仕泽指使刘某某,通过个屯公路项目虚列工程施工成本的方式,套取资金1361.43万元,将其中的937万元折价购买公司职工持有的1133.50万股空股,以2004年度生产经营奖金的名义奖励给165名职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3689.54万元,其中,鲁仕泽实得50万元。

2010年至2018年,鲁仕泽未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未向国有出资人楚雄州国资委申报、批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融资,超越职权成立公司融资工作小组,擅自决定向社会融资借款人民币365032.68万元,并向借款方支付利息134294.17万元,其中超过年利率24%的支付利息为45048.91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提高利率向借贷方多支付利息3917.34万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

2005年至2018年间,鲁仕泽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造成云南路桥公司损失8031.31万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享乐主义如野草般疯长,奢靡之风成顽疾

事业有成,鲁仕泽开始追求所谓的“高品质生活”,享乐主义如野草般疯长。就这样,靠着手中的审批权力,鲁仕泽全然将公司当成了私人保险箱。他开始追求更豪华、更高档的享受,金表华服、珍馐美馔、豪宅别墅,接待上级的宴席不够高档,是“不给面子”,开会时不在五星级酒店,是“没有重视”。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在生活中,追求贵族化、吃喝玩乐……

2013年至2018年4月,云南路桥公司及下属公司违规利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名贵茶叶、土特产等支出1268.45万元,鲁仕泽身为云南路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此不纠正、不制止;2011年至2016年,未经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楚雄州国资委审批同意,云南路桥公司违规购置公务用车22辆支出资金982.52万元,其中个人签批336.97万元。

2019年5月,鲁仕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2019年10月,鲁仕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12月24日,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鲁仕泽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自从出任路桥公司’一把手’以后,我逐渐自我膨胀、放松要求,进而发展到目无法纪,不仅违背了初心使命,还为了满足个人不断膨胀的私心和贪欲,犯下了一系列严重的错误。想想自己做了一辈子的’路桥人’,修了无数的路,却将自己的‘人生路’修向了深渊,亲手将自己送进了牢房,那种绝望,锥心刺骨,我万分懊悔。”随着法庭的宣判,鲁仕泽悔恨的泪水止不住流了下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蔺丽爽

责任编辑:李墨轩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