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2021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新增减税2951亿元
原标题:税务总局:2021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新增减税2951亿元
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减税降费各类政策具体执行取得的积极效果可以概括为“四个促进”:
一是加大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力度,促进了市场主体活力提升。2021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新增减税2951亿元,主要是,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优惠政策,新增减税667亿元,惠及405万户纳税人;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优惠政策,新增减税1853亿元,惠及895万户纳税人;进一步加大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政策优惠力度,新增减税431亿元,惠及1060万户纳税人。税收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小微企业每百元销售收入缴纳税收同比下降12.4%。
二是允许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促进了创新发展。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减免税额3333亿元,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增加了现金流,增强了企业创新动能。税收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重点税源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2.6%,企业创新投入持续加大。
三是落实落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和企业购买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促进了制造业发展。2021年,税务部门累计为3.1万户制造业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322亿元;实施企业购买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新增减税781亿元,进一步缓解了制造业企业的资金压力。2021年全国制造业企业采购设备金额同比增长24.6%,两年平均增长14.3%;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1.8%,两年平均增长12.5%。
四是落实社保费降费政策,促进了就业稳定。2021年,税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积极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年新增降费1504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对稳就业、稳企业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责任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