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停用用户未及时停用,云南信托被罚22.5万元
界面2022-01-27 12:32:560阅
记者 | 胡冰
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违法行为是:1.应停用用户未及时停用;2.个人客户的不良信息在上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前未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2.5万元的决定。
1月10日,云南银保监局公告,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因违规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被罚款50万元。同时,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由原云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增资改制后重新登记,经历多次增资,公司注册资本达12亿元。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云南金控集团”),持股比例25%。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云南国际信托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5%、23%。
责任编辑:何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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