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月起这些新规将施行,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坐飞机要多花钱了,北京献血者年龄提高至60岁并有不少优待……2月1日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对生活有哪些影响?一文速览↓↓
全国新规
超100万用户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月15日起施行。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医疗卫生机构应公开招标采购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组织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该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招标采购信息
●咨询及投诉方式等
拓展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2月1日起施行。
其中拓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统一登记范围,市场主体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业务的效率将有所提高。统一登记系统提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和查询的“一站式服务”,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的担保类型,都由当事人通过统一登记系统自主在线办理登记,无需登记机构审核,即时生效。当事人只需输入担保人名称即可一键查询,实时了解担保人名下所有正在公示的动产和权利担保情况。
这四类税收违法主体被纳入失信主体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了失信主体的确定标准:
把逃避追缴欠税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以上,把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提高至400万元以上。同时,把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便利导致未缴、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涉税当事人,以及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100万元以上的税务代理人等四类税收违法主体纳入失信主体范围。
供水、供气、供热等单位应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月1日起施行,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用户所在地公开,便于公众知晓。发生停水、停气、停热等紧急情况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用户所在地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公开。同时,应当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限时回应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应以热线电话或网站互动交流平台、现场咨询等为主,注重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客户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等融合。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 明确这些内容↓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月1日起施行,农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并按规定着装和佩戴执法标志。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应通俗易懂、便于公众理解
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自2月8日起施行。《准则》对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对已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变更时,应当披露变更内容、主要依据。《准则》强化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使用的语言、表述应通俗易懂、便于公众理解。
国内各航空公司将恢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民航局消息,从2月5日起国内各航空公司将恢复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
此次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涉及国内所有航线,收取标准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
地方新规
● 北京:健康公民献血年龄上限提高至60周岁 还有不少优待
《北京市献血条例》2月1日起施行,将健康公民献血年龄上限提高至60周岁,在献血者本人可享受终身免费用血的基础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都可以终身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临床用血。
● 北京:取消律师执业申请人事档案存放的地域限制
北京司法局发布的《北京市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月1日正式实施,办理申请律师执业、重新申请律师执业和异地律师变更执业机构事项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将人事档案存放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的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即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存档,就可以提交律师执业申请。
● 北京: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新学期起实施
《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及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将于2022年2月21日(2022年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实施,明确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收费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线下:10人以下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80元,10人到35人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60元,35人以上的班型每课时每人次收费40元;
线上的班型:无论人数,均按照每课时每人次20元收费。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由培训机构按比例折算。同时规定,培训机构可以在上述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基础上,在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 武汉:炒作学区房被纳入监管
武汉从2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监管办法》。新办法增加了18项信用信息记分标准,规定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在商品房项目推广中宣传或使用尚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学校名称、形象标志等与学校有关的内容,将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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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