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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案再起波澜 新增裁决赔偿金额约6533 万

市场资讯2022-02-10 23:1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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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上海飞乐音响(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乐音响,股票代码:600651)证券虚假陈述案再起波澜。根据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显示,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截至目前,新增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累计裁决金额 6,533.84 万元。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目前我们正在分批代理飞乐音响投资者起诉索赔。

案情回溯,2019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飞乐音响因项目确认收入不符合条件,导致2017年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收入、利润虚增及相应业绩预增公告不准确。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飞乐音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的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在处罚决定公布后,陆续有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飞乐音响索赔。

2021年5月1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315名投资者与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案。根据一审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投资损失赔偿款共计1.23亿余元人民币,人均获赔39万余元。此后,飞乐音响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高院提起上诉,上海高院裁定维持原判。

“本案索赔时效尚未届满,尚未起诉的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厉健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在2018年4月13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飞乐音响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责任编辑:陈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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