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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情人节”还是“情人劫”?那些受伤的感情与钱

市场资讯2022-02-14 19:4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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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券业行家

纵然大盘绿得发慌,券商人士也有一颗悸动的心。在这个情人节,行家发现多位券商人士,因为感情和钱受到的伤害。

心疑生“暗鬼”,劳燕却双飞

行家此前就曾听闻,恋爱中容易“疑神疑鬼”。比如这起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对已订婚的情侣。

2018年,中泰证券宁夏分公司投顾汪燕飞,与石女士相识并相恋,同年6月订婚。2019年春节,双方在外就餐。石女士的手机频繁收到陌生来电,汪先生心生疑惑,要求女友回电。在被拒绝后,他强行抢夺手机,导致石女士摔倒。其后,石女士经诊断为抑郁症发作,离家出走后被寻回。

石女士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捏造事实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名誉伤害。

而法院认为,被告因猜疑抢夺原告手机并将原告摔倒的行为不当,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对原告主张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缺乏证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石女士的诉讼请求。

陷入姐弟恋,结果很惨淡

都说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热恋中的情人,你侬我侬,不分彼此。奈何一朝分手,一桩桩一笔笔的帐,都要算清楚。

先来看看这起日期较近的案子,当事人黄女士,在与券商人员的“姐弟恋”中受到了伤害,向法院要求赔偿。

来自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生于1974年的黄女士,于2019年10月通过QQ网络征婚群,认识了生于1985年的王煦。后者是银泰证券青岛宁夏路营业部的经纪人。

在恋爱期间,黄女士要求王煦协助选购电脑配件,双方产生经济往来。2021年2月,黄女士为讨要电脑,寻找王煦住所时,却发现其早有家室。

感情受伤的黄女士,向法院起诉王煦,要求偿还购买电脑款8824元;赔偿精神损害费20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黄女士并未提交证据证明王煦取走电脑未返还,也没有证据证明王煦实施了侵权行为,驳回其起诉。

分手写欠条,法院帮讨要

行家主注意到,券商女性员工在恋爱过程中有经济往来,分手后引发纠纷的案件,并非个例。

2021年4月,中信证券吉林市吉林大街营业部初女士,将前男友告上了法庭。

经查明,梁士君与初女士原为男女朋友关系。自2012年起,梁士君多次以公司资金周转不开需要用钱等理由,向初女士借款。2015年4月,双方分手时,梁士君出具了一张金额12.5万元的欠条。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初女士向梁士君转账22.03万元。2017年9月,梁士君再度出具一张金额9.1万元的欠条。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查证,认可初女士的诉讼请求,扣除她自认已偿还部分,判决被告偿还本金20.8万元。

合伙卖口罩,要账有烦恼

另一起案件与之类似。当事人马女士,生于1994年,在中信建投淄博政通路营业部任投资顾问。

2019年至2021年3月,马女士与生于1997年的王春港存在恋爱关系。期间双方因合伙经营口罩生意,发生多起转账往来,总额22.3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金额为9.2万元。

分手后,马女士多次讨要尚未归还的8.45万元借款未果,遂向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转账和聊天记录,法院认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因被告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临淄区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借款8.45万元。

资助“准岳母”,讨账却吃苦

当然,在恋爱中“钱包”受伤的,也不都是女性。比如这起“分手后“的旧案,当事人是时任南京童卫路营业部电脑部门经理闫先生。

2008年7月,时年37岁的闫先生与23岁的王女士相恋并同居,一度谈婚论嫁。恋爱期间,为支持“准丈母娘”开饭店,闫先生向王女士转账12万元。但在2012年初,双方已经分手。

闫先生向王女士讨要12万元借款未果,相继以民间借贷纠纷和不当得利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相恋三年,并曾打算结婚。涉案款项为基于双方男女朋友关系的赠与,并以此驳回闫先生的诉讼请求。

婚礼没办成,京牌帐算清

还有一起案子,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比较“罕见”,居然涉及到京牌。

原告李润田女士,在华创证券资管业务部任职。此前她与被告李贺相恋数年,并于2017年9共同出资购买一辆二手奔驰E200。由于双方均没有北京市机动车牌照资格,李女士出资向朋友租用“京牌”。

2018年6月,双方分手。其后,李女士诉诸法律,要求返还“恶意占有”涉案汽车的费用。被告则辩称,此前为筹办婚礼已花掉其母准备的30多万彩礼钱用于购买钻戒、首饰、名包等;另有20多万元用于装修婚房。因李女士主动提出分手,留下涉案车辆供其使用。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的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判决被告返还车牌租赁费1.35万元。

联想起日前网间热议的“彩礼”案,行家心有戚戚。

任职中证协,争产难分割

行家一直觉得,从恋爱走向婚姻的故事,并非都有着美好的结局。

比如这起涉及中证协人士的离婚纠纷案,双方均涉嫌在婚内转移大额财产。

生于1981年的于女士,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研究员。2005年,她与郑某经网络相识相恋。2006年7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内生育一子。

结婚八年后,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2015年9月,于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而郑某在2016年1月起诉于女士与其母王某某,以“借名购房”为由,对以王某某名义购买的住房主张权利。

据离婚诉讼案相关文书,双方均要求分割对方银行账户内的大额取现。“因取现行为均发生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之后,双方均不能就大额支出去向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说明”,结合双方分居前的日常开支情况、分居后的信用卡及储蓄卡的消费情况以及双方所述消费情况,法院认为双方均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其中女方转移的财产数额较大。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万元至其成年。

关于房产的归属,经西城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均驳回了郑某提出的“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离婚后,双方继续因财产纠纷,先后向丰台区人民法院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查明,于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向其父母转账共计434.38万元,其中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向于父转账199万元,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

值得一提的是,郑某在庭审中辩称,因双方当时均是国企和证券经营机构工作人员,每年需要上报理财信息。为避免麻烦,向于女士父母转账。

而于女士则向法院提交了两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郑某系乾能智信合伙企业、乾能汇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其“隐藏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要求分割相应的50万元财产份额。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于女士支付郑某260.63万元,郑某支付于女士25万元。其后,北京二中院驳回于女士上诉,维持原判。

失恋虽遗憾,奈何惹血案

与“分手”后的经济纠纷相比,因感情问题引发的暴力事件,屡屡让行家感到悲痛。

2017年12月,时任国泰君安无锡滨湖路证券营业部机构部总监杨某,偶然撞见当时的女友汪女士(现为妻子)与邹某“出轨”。一怒之下,杨某抄起床头台灯,将邹某砸倒在地。经鉴定,邹某为轻伤二级。

其后,杨某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另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告人吴庆峰,当时是华西证券北京紫竹院营业部的投资顾问。

2018年4月23日,因前女友刘女士不同意分手,吴庆峰将其推倒在地,导致刘女士头部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由于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获得谅解。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一审,吴庆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券商人员因感情引起的纠纷中,还有一起惨烈的“血案”:招商证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经纪人郑义,刀砍前女友范女士,致其重伤毁容。

2017年8月4日,因郑义要求归还房门钥匙,范女士与任女士结伴前往其住处。范女士进屋后,郑义将任女士关在门外,用菜刀连续砍伤范女士。其后她跳楼逃跑,被当场抓获。不幸中的万幸,范女士得以生还。

2018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义无期徒刑。2018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杨红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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