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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被快速正式处罚,股民索赔如何起诉?

新浪财经综合2020-06-30 18:20:040

股民维权平台:http://wq.finance.sina.com.cn/

作者简介:李修蛟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创始人,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六年一级检察官,律师执业18年,在公司、刑事、家事法律服务业务中成绩卓著,所带领的上市公司信披合规研究律师团队成功办理佛山照明、超华科技(维权)、亿晶光电(维权)、雅百特、祥源文化(维权)等经典案件,为股民挽回巨额损失。(飞马国际维权入口)

一、飞马国际一周内被快速正式处罚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飞马(维权)或“飞马国际”,股票代码:002210)于 2020 年 5 月 12日晚间,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深圳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 2 号),拟对飞马国际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监局就前述事项正式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 号)。在飞马国际提出申辩意见但不要求听证的情况下,时间仅仅一周,证监部门就作出正式处罚,行动迅速,值得点赞。而此前康美药业在拟处罚公告后,接近一年才出正式处罚,而康得新在拟处罚公告后,时间即将满一年,正式处罚还遥遥无期,股民苦苦等待无果,维权陷入困境。

经证监部门查明,飞马国际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2018年5月,深圳市前海方兴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方兴)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与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向绵商行借款2亿元,借款期限6个月。飞马国际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飞马)与绵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前海方兴借款提供担保。2018年5月,镇江华商金恒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商金恒)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签订《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约定向后者转让6.5亿元应收账款,转让价款5.5亿元,并约定了回购条件;上海长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然)与五矿信托签订《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及《应收账款收益权转让暨回购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向后者转让6.6亿元应收账款,转让价款5.5亿元,并约定了回购条件。此外,飞马国际的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与五矿信托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飞马投资可向五矿信托申请使用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2018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0日。东莞飞马与五矿信托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华商金恒、上海长然、飞马投资履行前述合同提供担保。2018年8月,深圳市艾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普贸易)与绵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向绵商行借款6亿元。东莞飞马与绵商行签订《最高抵押合同》,为艾普贸易借款提供担保。以上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总额达24亿元(实际发生借款金额18亿元),占飞马国际2017年底净资产的58%,飞马国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18年7月至8月,飞马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支付预付款方式,向上海长然、上海昌何实业有限公司转出138,234万元,其中137,459万元经深圳市合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中转后,转入飞马投资。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总额达137,459万元,占飞马国际2017年底净资产的33.22%,飞马国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及时披露。

三、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事项。2018年6月29日至9月6日,飞马投资将其持有的飞马国际合计4,102万股股票质押,但未按规定通知上市公司并及时披露质押股份。2018年9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票质押事项下发问询函,飞马国际向飞马投资核实后于2018年9月18日进行了披露。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深圳证监局决定:1.对飞马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2.对黄壮勉作为飞马国际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对黄壮勉作为飞马国际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合并对黄壮勉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罚款;3.对费益昭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4.对乔康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五万元罚款。

至此,飞马国际的处罚落地,股民索赔诉讼可以启动。

二、飞马国际索赔的时间节点

2019年3月29日,飞马国际公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深证调查通字〔2019〕068号)。应该是飞马国际虚假陈述的揭露时间,根据最高法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通过揭露日,确定基准日、基准价,进而可以初步核算受损股民的索赔金额。

2020年5月19日,深圳证监局对飞马国际作出正式处罚,股民具备向飞马国际诉讼索赔的前置条件。

三、飞马国际的索赔条件

李修蛟律师认为飞马国际索赔条件暂定为: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3月28日前买卖过该股票,并在2019年3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四、飞马国际索赔诉讼案件在哪里起诉

飞马国际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均在深圳市南山区,股民对飞马国际起诉索赔,需要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五、股民索赔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受损股民索赔诉讼,主要是两个费用。一个是诉讼费,一般由股民在起诉时,根据法院核定的诉讼费交纳通知书,直接向法院交纳,可以银行转账、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诉讼费一般是索赔金额的1-2%,金额越大,比例越小。诉讼费是垫付性质,案件判决生效后,法院会根据输赢的比例,退回诉讼费。另一个费用是律师费,一般由股民与律师直接商定。李修蛟律师团队长期致力于为股民索赔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接受此类案件委托,均是在股民拿到赔偿款后才提取一定比例的诉讼费,在诉讼过程中的所有律师费用,均由律师团队自行承担。股民可以联系李修蛟律师团队咨询飞马国际索赔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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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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