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加强社会体育俱乐部收费监管 严格预付费管理
中新网7月1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体育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社会体育俱乐部收费监管,严格预付费管理。
《意见》称,鼓励支持社会体育俱乐部依托经营性体育场所、体校、学校、公共体育场馆、运动训练基地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等,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项目培训,为群众就近就便安全科学健身提供服务。各级体育部门应当出台具体举措,促进接受补贴的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其他各类公共体育设施优先优惠向社会体育俱乐部开放。
此外,《意见》提出,各级体育部门要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方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社会体育俱乐部的赛事活动,丰富赛事活动供给,构建社会体育俱乐部赛事活动体系。各级体育部门和单项体育协会要畅通社会体育俱乐部参与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的渠道,建立面向社会体育俱乐部的竞赛制度。要完善体育赛事活动标准,提升赛事活动水平,打造一批社会精品赛事活动,形成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构建社会化和网络化的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体系,积极引导社会体育俱乐部举办冬夏令营。
《意见》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建立孵化基地等方式,降低社会体育俱乐部运营成本。鼓励社会体育俱乐部人才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等培训以及对外交流,不断提高俱乐部人才规划管理、团队建设、赛事活动组织等能力。各级单项体育协会应积极采集信息,建立分级分类名录,明确服务项目和支持举措,向社会体育俱乐部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和便捷、高效服务。
此外,严格收费管理。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社会体育俱乐部收费监管,严格预付费管理。社会体育俱乐部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意见》明确规范培训行为。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社会体育俱乐部应实事求是地制订发布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培训对象接受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还有,科学设置课程。社会体育俱乐部应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培训目的灵活安排培训内容,设置科学有效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和课程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等相匹配,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运动伤害,注重培训效果,着力提高培训对象的运动技能和身体素养。要在培训中开展反兴奋剂知识教育,严禁组织、帮助、欺骗、教唆培训对象使用兴奋剂。
监督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地方各级体育部门应当会同当地政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跨地区跨行业信用惩戒联动机制,根据社会体育俱乐部违法失信程度的不同,依法采取列入黑名单、降低信用评价等级等惩戒措施。
此外,要依法依规处罚。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对社会体育俱乐部开展抽查,体育总局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及时督促社会体育俱乐部整改,按照管理职责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并将作出的涉企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进行归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