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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第一大股东易主 第三大股东兰州太华上位

证券时报2020-05-25 20:27:170

2018年9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此后指定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担任大市投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19年12月18日,兰州太华作为大市投资的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处置大市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020年4月21日,管理人在淘宝网发布了拍卖大市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开拍卖期间为2020年5月7日10时至2020年5月8日10时止。

5月7日10时,大市投资所持有的亚太实业3222.02万股股份在淘宝网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至2020年5月8日12时50分55秒拍卖结束。兰州太华参与了本次竞拍且最终以近2亿元的总价竞得上述股份。

历经破产清算、股权拍卖后,亚太实业第一大股东终将易主。

5月20日,兰州太华与大市投资管理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发现,早在2018年8月,亚太实业就披露过《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只不过当时因大市投资遭遇破产清算,拍卖未正常进行。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兰州太华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95%,兰州太华与控股股东亚太工贸作为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9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亚太工贸。

控股权保持不变

亚太实业的控股股东和第一大股东并非一个主体。

5月25日晚,亚太实业(000691)公告,公司股东兰州太华在淘宝网拍卖平台竞得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所持有的公司9.97%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亚太实业实际控制人为朱全祖,控股股东为亚太工贸(第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第三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3%。大市投资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222万股(限售股,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9.9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兰州太华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478.37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95%;其一致行动人亚太工贸持有上市公司3217.73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5%;兰州太华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上市公司8696.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9%。另外,大市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正是由于这样特殊的股权结构,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亚太实业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亚太工贸。

早在2018年,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等公司作为亚太实业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的债权人,以大市投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大市投资进行破产清算。

对此,亚太实业曾专门发声表示,破产清算系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方申请对公司第一大股东的破产清算,并非公司控股股东亚太工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破产清算。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天眼查显示,兰州太华成立于2009年5月,公司主要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项目、能源项目、房地产项目、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投资等。

第一大股东终将易主

对于本次参与竞拍,兰州太华表示,一方面基于其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市投资的质押担保债权通过拍卖的形式得到清偿,另一方面是对亚太实业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通过参与竞拍的方式不断提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及占比,在未来上市公司战略部署、业务发展等重大事项方面提高决策效率,并以此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责任编辑: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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