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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启动索赔 新纶科技处罚落地:虚增7亿罚款60万

新京报网2020-05-25 21:17:570

证监会对新纶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侯毅、傅博、高翔、马素清、肖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15万元、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罚款。此外,证监会对吴智华、侯海峰等14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记者 肖玮)

5月24日,上市公司深圳市新纶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002341)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去年6月2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新纶科技信披违规被正式处罚,意味着因其虚假陈述而受损的投资者可正式启动索赔,目前已有投资者提交了索赔资料。

新纶科技于2010年1月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交易,主营业务包括电子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光电显示材料、电子材料构件等。在去年6月2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新纶科技股东户数不降反升,其截至去年6月30日共有64346户股东,而截至今年3月31日,其股东数量上升至94272户。

同花顺行情显示,在去年6月25日至今年5月25日,新纶科技股价曾经从7.02元/股下跌至4.47元/股,累计跌幅达36.3%。5月25日收盘,新纶科技股价上涨2.73%,报5.26元/股,总市值为60.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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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新纶科技违法事实包括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在2016年至2018年间,新纶科技多次与张某控制的公司发生物料购销的贸易业务及资金往来,而这些业务均没有物流发生。新纶科技伪造相应的出库和入库单据,并按采购金额的15%计算税费和采购金额的3%计算手续费支付给张某控制的公司,同时将同一批货物销售给张某控制的相关公司,整个贸易业务的物料购销形成闭环,对应的收付款形成资金闭环。

证监会表示,贸易物料循环、资金闭环均可追溯至财务账,且资金闭环与贸易物料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存在对应关系,这些业务没有商业实质,为虚构业务。上述事实,有相关公告文件、情况说明、工商资料、资金往来凭证、物流单据、邮件资料、工作文件、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最终,新纶科技一系列虚假业务导致其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37亿元、3.38亿元和6233.97万元,合计约7.37亿元,同时分别虚增利润7643.34万元、9330.50万元和1072.30万元,合计约1.80亿元。

证监会认为,新纶科技时任董事长侯毅、副董事长兼总裁傅博、财务总监马素清、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高翔为新纶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副总裁肖鹏为新纶科技2016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谢良指出,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增利润等虚假陈述行为被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此案管辖法院是深圳中院,参照深圳中院审理的保千里等胜诉案例,估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净买入新纶科技股票的权益受损投资者或有机会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此前已有不少投资者咨询索赔事宜并提交了索赔资料,我们将尽快代理投资者向法院申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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