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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老干妈”事件的法律看点 财产保全程序是否合法?

新浪科技综合2020-07-03 17:4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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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继续吃瓜!“腾讯老干妈”事件的法律看点

来源:法治周末报

文 | 法治周末记者 王京仔

这几天,最吸引吃瓜群众的,无疑是“最强法务”与“国民女神”之间的对决。

从“老干妈欠钱”到“腾讯被骗”,几经反转,虽然目前事件的细节仍扑朔迷离,但纠纷背后的法律看点值得关注。

01

四问“腾讯老干妈”事件

6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裁定书拉开了此次事件的序幕。

该民事裁定书显示,经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银行存款或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6月30日,腾讯回应,老干妈在其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广告费未支付。当晚,老干妈则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就“老干妈”品牌签署推广合作协议, 且双方从未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布通报称,系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与腾讯签订合作协议,三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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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干妈欠钱”到“腾讯被骗”,几经反转,虽然目前事件的细节仍扑朔迷离,但这些纠纷背后的法律看点值得关注。

问题一:财产保全程序是否合法?

在“腾讯诉老干妈”引发热议后,7月1日,老干妈相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腾讯从来没有向其催收过广告费,此前也对法院裁定不知情,直至 6月10日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才知晓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引发外界质疑的是,作为申请财产保全对象的老干妈未被告知就被裁定,程序是否合法?

“大型公司如发生对方延迟付款的情况,一般会由专门的部门,如财务部门、法务部门,通知经办部门联系对方的经办人进行催收,进行交涉。”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明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腾讯可能联系了三名签约的“老千妈”进行了催收,在催收无果后提起诉讼;也可能未和老干妈沟通就直接起诉,但这也是腾讯的合法权利。

关于不少网友对于腾讯是否已经“打赢了”的争议,唐明解释,目前法院作出的仅仅是财产保全裁定,并不是判决,并不意味着腾讯胜诉。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对财产保全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保全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起诉前,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 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保全,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再根据申请作出裁定。

根据深圳南山区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腾讯在法院审理其诉老干妈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属于诉中保全。

尽管法律规定,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但在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前及实施保全的过程中是否需要通知对方?

“在实践中,无论是诉前保全还是诉中保全,一般不需提前通知另一方,一但通知,对方很可能察觉转移财产。”唐明解释,从财产保全制度的设置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对方财产转移,避免原告胜诉出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

问题二: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是否仍有效?

该事件中另一大争议点在于,与腾讯合作的是“假”老干妈,那么法院在裁定财产保全时,是否有义务审核合同的真实性?

“目前来看,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应该是符合程序的,财产保全阶段,法院只需进行形式审查。”唐明介绍,申请财产保全,只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法院要求提供担保即可,至于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应在审判阶段来查明,最终如果保全错误,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具体到本案,因为法院立案时就已审查合同,收到财产保全申请的执行部门只要看到已经立案,申请人提交的查封账户和数额正确,并且提供了担保,就完成了形式审查。”唐明分析,即使在立案审查时,合同的真实性也很难辨别,除非是非常明显、很容易辨别为“萝卜章”的情形,与腾讯签订合同的是不是老干妈,老干妈是否拖欠广告费等都是需通过开庭审理来认定的。

随着7月1日贵阳警方的通报,证实“萝卜章” 乌龙,尽管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但随着警方的侦查介入,深圳南山区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仍有效吗?是否需要撤销?

“裁定仍继续有效。”唐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财产保全是为诉讼服务的,是否撤销要看民事诉讼是不是中止或撤诉,但如果法院结合最新情况,通过讨论后也可能主动撤销裁定,而且因为腾讯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进行了担保,如果最终财产保全对老干妈造成了损失,则需要向老干妈进行赔偿。

问题三:伪造“萝卜章”冒充老干妈的三人涉嫌哪项罪名?

虽然“腾讯诉老干妈”的种种细节仍疑点重重,但“最强法务”被“萝卜章”骗到投放广告超9个月,金额上千万,仍让人讶异。

根据贵阳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尽管案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查证、定性,但三人究竟涉嫌哪项罪名?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顾问臧德胜认为,涉案三人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用老干妈公司名义与腾讯公司签订合同,以达到骗取自己想要的财物的目的, 具有合同诈骗犯罪的嫌疑。

“但是,合同诈骗罪要求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而且要达到相应的数额。”在他看来,行为人没有支付报酬的打算,虚构事实骗取他人提供广告服务,这种广告服务的对价是否可以成为诈骗犯罪的金额,存在争议。

此外,在本案中,涉案三人的犯罪目的是获取网络游戏礼包码,后通过倒卖非法获利。

“如果礼包码是刑法侵犯财产犯罪所保护的财产,则礼包码将成为诈骗犯罪的对象,将价值金额认定为 犯罪金额不存问题。”臧德胜解释,但是,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游戏币等虚拟财产能否作为侵犯财产犯罪的财产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相对主流的意见认为,网络虚拟财产不能成为侵犯财产犯罪的对象,这种网络游戏礼包码只能在网络空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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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合同诈骗罪,三人伪造老干妈的印章,是否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

“具有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可能。”臧德胜指出,最终罪与非罪要看具体情形,刑法对伪造公司印章构成犯罪并没有数量的要求,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伪造公司印章不论数量多少一律构成犯罪,“如果伪造一枚印章就构成犯罪,则治安处罚将失去适用的空间;但伪造一枚印章,若以实施违法犯罪为目的,或者因为伪造印章造成严重后果、不良影响的,同样具有构成犯罪的可能。”

问题四:腾讯被“假老干妈”骗取 1600 余万元,能否向真老干妈主张赔偿?

在事件因“萝卜章”而反转后,7月1日,腾讯在其官方微博回应“被骗”一事,称一言难尽,并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1000瓶老干妈为礼品征求类似线索。

尽管腾讯力求坐实自己“傻白鹅”的形象,但截至发稿之时,腾讯仍未就后续是否撤诉进行表态。

因警方对“萝卜章”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若腾讯选择不撤诉,当涉及刑事犯罪,对腾讯后续的民事诉讼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一般而言是先刑后民的原则,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唐明分析, 如果刑事犯罪能影响民事责任承担的话,如签订的合同是假的,会中止审理等待刑事侦查和最终审理的结果,“如果腾讯有证据证明冒充的三人的行为表面上足以使人善意地相信他们能够代表老干妈, 且腾讯尽到了基本的核实义务,也可能以表见代理为由继续诉讼,向老干妈索取广告费。”

唐明具体举例,如三人现在或曾经是老干妈的员工,经销商、代理商或他们的员工,曾在公开场合以老干妈公关或销售的身份与他人恰谈合作等,就有可能构成表见代理。但他也直言:“表见代理的认定非常难。从常理来看,腾讯发起诉讼,可能认为经办部门在签约时已经核实过对方的身份,但如果当时负责签约的是腾讯的广告代理商或分包商,签约时他们告知腾讯的法务部门,已经对对方的身份进行了必要的核实,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尽到核实义务,则表见代理很难成立。”

而随着网上传闻“腾讯状告老干妈拖欠广告费提及某搜索引擎”,7月1日下午,原本“吃瓜”的百度紧急进行了回应,“手里的瓜突然不香了……有一说一,这事与我无关。请大家不传谣不信谣,理性吃瓜。”

虽然百度迅速撇清了关系,但如果腾讯是通过搜索引擎误找上了“老千妈”的门,搜索引擎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只是通过普通搜索找到了涉案‘老千妈’等人的山寨网页、帖吧留言而进行联络,则搜索引擎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老千妈’是竞价排名,在搜索引擎做了广告,那么搜索引擎就不能完全撇开责任。”唐明具体分析。

此次事件的进展如何,本报将持续关注。

02

腾讯“憨不憨” 事实和法律说了算

文 | 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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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腾讯老干妈事件的一再反转,腾讯在视频网站自嘲“我就是那个吃了假辣椒酱的憨憨企鹅”。

那么,从法律层面讲,腾讯真的是“憨憨”吗?腾讯公司为何能让法院冻结老干妈1600余万元的财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这个规定最主要的目的在于,从司法上保障一方当事人在案件胜诉后,利益能够得以兑现。不至于赢了官司,输了钱财。但这项制度可以发生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未明确的情况下,也可能会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因冻结、查封等行为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造成损害。

为了更加公平公正,民事诉讼法在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因为保全的申请人有担保义务,又要确保“不犯错”,导致保全申请的门槛很高。如果大家都不申请,可能会导致这项制度束之高阁。在这样的背景下,催生出金融保险机构介入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以商业保险的方式,用经济杠杆的手段来平衡保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因保全申请人的错误导致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来兜底。

在腾讯和老干妈的这起纠纷中,南山区法院能够作出保全裁定,是因为有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提供了信用担保。

对于腾讯与老干妈的合作关系是否存在,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但从法律上来说,有两点值得注意。

首先,三名犯罪嫌疑人冒充老干妈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合同。如果是带着该公司的介绍信或名片,让腾讯公司认为这三个人就是老干妈的员工,并且代表老干妈来签合同的,法律上可能会认定这构成了一种表见代理。也就是说,即使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善意地相信有代理权,这种商业合作关系很难说是不存在的。

其次,如果这三个人不构成表见代理,还要看老干妈对腾讯的广告宣传是否知情。如果知情且未在当时就提出异议,则有可能构成了法律上的“事实合同”。

无论事件如何反转,这场纠纷的最终化解,仍需要建立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之上。

03

普法微课堂:如何避免“萝卜章”

文 | 王京仔

腾讯诉苦“一言难尽”,老干妈道出“并不知情”,但真相水落石出尚需时日,事件的最终走向也未可知, 但公司在签约时如何避免“萝卜章”确是实实在在需要注意的。

尽管在签约时辨别公章真假非常困难,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明律师所在的团队提醒,如果从缔约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入手,对经手人的身份和代理权限等进行必要的核实,就可以做到把公章造假的风险降到最低。他们从前期接洽、拟订合同、正式签约三个阶段进行了分析,具体而言:

在前期接洽阶段,若经办人是对方公司的高管或者部门负责人,可以通过工商登记信息、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确认对方的身份;对于其他前来接洽的经办人,可以要求提供相关的授权文件,通过对方提供的公司名片、公司邮箱后缀,辅助判断经办人的身份等;进行必要核实后,若仍然心存疑惑,可以直接联系对方公司。

拟订合同阶段,除了简单约定“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之外,还可以将“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要求对方的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可以约定前期支付或者收取小部分定金,并要求对方使用公司账户支付或接收款项,以确认履约主体确实是对方公司等。

正式签约阶段,将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文件,以及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并与 对方工商登记备案的信息核对一致;如有可能,可以进一步要求经办人携带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核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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