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诈骗30余万 获刑7年
原标题:贵州一男子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诈骗30余万,获刑7年
近日,腾讯与老干妈两家行业翘楚被三个骗子弄得全网“吃瓜”。“逗鹅冤”故事的主角腾讯公司更是无奈回应:一言难尽,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腾讯自掏腰包,送一千瓶老干妈求骗子线索。
无独有偶,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在裁定查封冻结老干妈千万财产的当月(即4月),还有一桩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的诈骗案宣判:被告男子因六次诈骗共计人民币31.9万元,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5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2020年4月8日作出的裁判文书——《刘爱民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该案于2020年3月19日向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刘爱民,男,1969年1月27日出生于贵州省贵阳市,汉族,初中文化,住贵阳市白云区。因犯招摇撞骗罪,于2006年7月25日被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7月6日被贵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贵定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于贵定县看守所。
澎湃新闻梳理公开判决书发现,刘爱民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身份,以帮人成为老干妈辅料供应商为由骗取钱财。
刘爱民在贵阳市与受害人罗某认识之后,在2017年12月份左右,刘爱民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谎称帮罗某介绍老干妈配送酱油为由,骗取人民币18000元招标费用和人民币40000元的酱油质量保证金,总计人民币58000元。
2018年11月份左右,刘爱民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谎称帮李平贵介绍老干妈酱油配送商为由,骗取李平贵人民币27000元招标费用。
2018年11月份左右,刘爱民在贵阳市与受害人李某1认识之后,刘爱民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谎称帮受害人李某1介绍老干妈配送猪肉和配送酱油为由,骗取李某1人民币10万元招标费用。
与此同时,刘爱民还谎称可以帮人介绍承揽老干妈的工程和介绍工作为由,骗取他人钱财。
2018年10月份左右,刘爱民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身份,谎称可以帮受害人孔某介绍老干妈工程为借口,骗取受害人孔某人民币20000元招标费用。
刘爱民在和受害人吴某1认识之后,冒充老干妈董事长侄儿,谎称帮受害人吴某1在昌明老干妈招标,骗取受害人人民币12000元。之后再次谎称在贵阳和遵义工程招标,骗取受害人人民币30000元和人民币10000元。此外,还谎称帮受害人吴某1女儿找工作为由,骗取受害人吴某1人民币30000元,受害人吴某1总计被刘爱民骗取人民币82000余元人民币。
公开一审判决书还显示,2018年7月份左右,刘爱民以自己是老干妈董事长侄儿,可以帮梁某和杨某1介绍老干妈土石方工程和承包食堂,骗取梁某和杨某1缴纳的“招标费”32000元。
公开一审判决书称,以上六次诈骗,被告人刘爱民共骗取金额3190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爱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有犯罪前科,酌定从重处罚。
2020年4月8日,贵定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爱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刘爱民犯罪所得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
责任编辑:郑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