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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首次公开银保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 释放什么信号?

财经国家周刊2020-07-06 09:11:260

原标题:银保监会首次公开这一重大违法违规名单,释放什么信号?

作者:宋怡青

金融机构股东胡作非为的“好日子”正在终结中。

7月4日,银保监会在官网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涉及杭州平章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国恒实业有限公司、包头市北奔明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名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正莱达实业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

根据银保监会的定性,这批股东“近年来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违法违规事实确凿、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在名单公布的前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文章中提出,要从多方面推动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

它们为何被曝光?

银保监会表示,这次所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六方面:

一是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或谋取不当利益;

二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三是关联股东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经行政许可;

四是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

五是单一股东持股超过监管比例限制;

六是实际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通过企查查发现,上述股东名单涉及的机构主要有安邦保险、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宁波东海银行、丹东银行等。

银保监会此番出手,主要基于三点考虑:

其一,进一步明确严监管导向。此次公开名单既是银保监会整治股东股权乱象的一次重要行动,也是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其二,惩戒股东违法行为。将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违法失信形象公之于众,提高其违法成本。同时,发挥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督促更多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自觉约束其行为。

其三,发挥市场监督作用。引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和监督机构股东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银保监会表示,大家多一点监督,银行保险治理就多一点正能量,大家都“不以善小而不为”,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股东才能做到“不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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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频出

早在2018年,银保监会召开成立之后的第一场监管会议,即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就是股权治理问题。

在此之前,有股东将银行、保险牌照当成了敛财、非法融资的工具,譬如包商银行沦落为“明天系”的提款机,而安邦人寿则成了安邦集团的资金通道……

“有恃无恐,吃相难看,影响恶劣。”一位监管人士曾经就此表示。

治理股权乱象、完善公司治理的基础是建章立制。

2018年初,原银监、保监两会先后正式出台《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为股权治理奠定了法制基础。

银保监会成立后,2019年又出台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从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指标要求。

同年,银保监会还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管理不良记录,持续加强对违规股东的监管和惩戒。

一方面建章立制,另一方面利剑出鞘。

2019年,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针对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行为。

在此后的时间里,银保监会共查处中小银行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多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东,责令违规股东转让股权33.4亿股。

与此同时,对一些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问题进行清理。比如包商银行、安邦集团等。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金融机构的数量超过5000家,银行业资产超300万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22万亿元。如果忽视股东风险,不仅冲击单一机构,还或将形成系统性风险隐患。

巩固拓展乱象整治成果,不久前的6月23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照2020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股权与公司治理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具体排查如下行为:

股东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虚假注资、循环注资、抽逃股本等“资本造假”行为;以非自有资金违规入股银行;存在股权代持、超比例或超家数持有银行股权等情形;公司章程未按监管要求载明银行股东权利义务;股权登记、质押和股东资质审查等股权事务管理不符合监管要求;未按监管要求或章程规定对滥用权利的股东采取限制措施;虚增利润向股东分红。

银保监会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分别于2020年7月30日前和12月10日前上报“回头看”自查自纠报告。

新的监管尝试

如此规模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对于银保监会也是一次新的监管尝试。

针对所公布的股东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已采取限制股东权利、撤销投资入股许可、清退违规股权等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披露,未来将建立公开重大违法违规股东的常态化机制,继续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股东股权,加强股东行为约束和关联交易监管,切实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结构。

对于下一步工作动态,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上,银保监会将坚持“两个不变”。一是坚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银行保险机构改革、优化股东结构的积极取向不变。银保监会将继续畅通社会资本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的渠道,优化股东结构、充实机构资本,重点引入注重机构长远发展、资本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战略性股东。

二是坚持严惩股东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公司治理的高压态势不变。银保监会将继续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违规股东股权,依法清理规范股权关系,对股东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予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编辑:张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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