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29360

取名一定要有姓氏吗,女孩取名用字大全

兴仁信息网2023-08-16 09:21:060

名字可以随便起不随姓吗?

完全可以,并且收到我国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身份权、配偶权等等。

姓名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名字。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为名人奋斗的历史通常能给人以巨大的激励,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例如,李宁牌运动服;乔丹牌运动鞋。这种姓名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可以通过以姓名入股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支付事业报酬等方式实现。这其实体现了姓名权的财产利益。姓名权所体现的利益,从以上内容来分析,为精神利益。在现代社会中,姓名权的精神利益也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如利用著名作家的笔名发表作品,可以赚取稿费,利用著名演艺员的艺名以提高票房价值。但是,在具体人格权中,自然人姓名权的经济利益不仅与法人、商号的名称权相差悬殊,而且与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权如肖像权等,也有很大的差距。姓名权的精神利益是其基本、最主要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姓名使用权的转让通常限于商业领域,严格要求身份属性的,不能转让姓名使用权。即不得准许他人冒名顶替。原告周某被某矿务局招收为煤矿工人,因怕艰苦,擅自离矿返家,协议由邹某去该矿务局冒名顶替,邹某以周某姓名在矿上工作。后来周某主张其侵害其姓名权,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原来关于姓名使用的协议是违法的,法律不予保护,驳回起诉

3、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依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侵权表现: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假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侵害维权基本常识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

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性、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调整上述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一、《中华人民民法通则》

二、《中华人民婚姻法》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四、《户口登记条例》

给宝宝起名字,可以不随父姓和母姓,另外创造一个新姓氏吗?

现在的年轻人都富有创新精神,竟然有胆识挑战传承几千年的姓氏文化,精神可嘉。说到这个话题,我们无法绕开济南一个叫“北雁云依”的小女孩,因为这个名字,让全国人大的法律专家们出台了一个关于姓氏的立法解释,厉害吧!

一、“北雁云依”姓氏案

2009年,济南市民吕先生给女儿起了富有诗意的名字——北雁云依。在办理户口登记时,被当地燕山以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为由而拒绝,因为吕先生夫妇及长辈,没有人姓“北”,也没有人姓“北雁”,更没有人姓“北雁云”。

吕先生不服,他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但没有禁止公民给孩子起名字时,在父姓、母姓之外选择姓氏。为此,吕先生于2009年12月17日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成为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

对于此案,当地法院也做难了,不知如何适用法律规定。案件中止审理后,法院报请有权机关(全国人大)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等到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通过一个立法解释,案件才恢复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项规定设定了在父母姓氏之外选取其他姓氏的两个必备要件:一是不违反公序良俗,二是存在其他正当理由。原告“北雁云依”的父母自创“北雁”为姓氏、选取“北雁云依”为姓名给女儿办理户口登记的理由是“我女儿姓名‘北雁云依’四字,取自四首著名的中国古典诗词,寓意父母对女儿的美好祝愿”。此理由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并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会造成对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的冲击,既违背社会善良风俗和一般道德要求,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实现社会的良性管控。据此,法院驳回原告“北雁云依”要求办理户口登记的诉讼请求。

二、立法解释:孩子应随父姓或母姓,三种情况例外

根据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立法解释,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三、相关案例:“赵C”网红名已成为历史

赵C,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居民,1986年出生。鹰潭市月湖分局以“C”为外文文字为由不给他换“二代证”,要换“二代证”必须把这中英结合的名字改掉。为了姓名权,赵C将鹰潭市月湖分局告上法庭。该案被媒体称作 “全国通过诉讼捍卫姓名权第一案”。法院一审判决:责令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申办第二代身份证。判决后,月湖分局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双方经协商,达成和解,赵C改名。

四、相关案例:名字使用生僻字,办事难难难!

因为算命先生给自己起了一个含“迻”(音:yí同“移”)字的姓名,让沈阳40多岁的李女士在办事时吃尽苦头。原来上学、办户籍、办证都是手写的,问题不大,现在办什么手续都用上了电脑就麻烦了,电脑打不出这个字,连第二代身份证都是有心的民警给拚接出来的,现在好不容易攒钱买了个房子,可就因为名字中这个生僻的“迻”字,上房证一事只能一拖再拖…

结束语:

因为“北雁云依”案,有关姓氏的争议解决了。对于如何起“名”,争议仍在继续,我们期待《姓名登记条例》的实施。大家在生活有没有发现比较另类的名字,欢迎来分享!

名字可以只有一个字吗,必须要有姓和名才行?

必须是姓名,不能一个字,而且基本上是父亲的姓氏,

孩子必须跟父母姓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禁止姓其他姓氏。故可以不随父母姓。

法律分析

根据本条规定,子女可以随其父亲或母亲的姓。随父姓或随母姓,就是指以其父母的姓作为自己的姓氏,也就是说子女的姓氏与其父亲的姓或其母亲的姓相同。父母在子女出生后,可以协商以谁的姓作为子女的姓氏。如夫姓王,妻姓李,其子女可以姓王,也可以姓李。目前,多数子女随其父亲的姓。姓名是以确定和代表个体自然人并与其他自然人相区别的文字符号和标记。姓名是自然人人身性格特征的重要标志,是自然人姓名权的客体。姓名的意义在于,姓名在法律上使一个自然人与其他自然人区别开来,以便于其参加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姓名包括姓和名。其中姓是一定血缘遗传关系的记号,标记着个体自然人从属于哪个家族血缘系统,也可以说姓氏是表示个人同一性的称呼。有人认为,公民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由父母起名字,是对子女的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子女在出生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父母确定子女的姓氏是父母行使亲权的体现。子女在成年后,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由随父姓改为随母姓,或由随母姓改为随父姓。非婚生子女,大多随母姓,也可以随生父的姓。继子女可以保留自己原来的姓,即其父或母再婚前使用的姓,也可以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如果继子女已有辨别能力的话,应当尊重其自己的意见。如果继子女小时候,改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其成年后,有权利改回其原来使用的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有哪些适合女孩起名用的好字

随着时代的发展,古时候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已经逐渐淡化,在当今社会,男孩女孩都一样,甚至于有些家庭会更加喜欢软软糯糯的小女孩儿,那么如果家里喜得公主,应该怎么给她起名字呢?那么下面小编就来跟大家说一说有哪些适合女孩起名用的好字。

01

1、如:用在姓名里便是把人比做美好事物,王如凤,意思便是像凤。,便是像冰。因此“如”要用在姓名里,主要在于“如”修饰的字是什么。您想让这女孩儿像什么,就要“如”修饰什么。想让女孩子像玉,就叫她白如玉。李如晶、王如嫣、金如兰全是出色的姓名。

2、妍:妍是美丽的意思,在姓名里的应用率是很高的,用妍字取名,最好是不使用单字,像陈妍、李妍、王妍……同名的都有很多。要在妍字前边加个字,或许这姓名也不太好起。这是用妍做修饰为好,例如:陈妍慈、李妍宜、王妍妮……

3、嫣:是鲜艳的红色。《天部》里有个女孩儿叫王语嫣,嫣字用得妙。“语嫣”意思是这个女孩儿讲话很美丽,语笑嫣然,从而使人觉得人也很美丽。嫣用在姓名的里面和后面都可出好的名字。例如:张雪嫣、李嫣云、杨秋嫣、王楚嫣……

02

4、妩:形容女性姿态美妙。因为读音的缘故,用妩取名字要考虑到避免读音引出来的歧意,也要考虑到读音是不是上口。在历史上有个妩媚娘,便是女皇武则天,她的妩媚娘三字并没有加姓,如果加上姓,再用妩媚两字就不好听了,除非是起四字的姓名。但把妩字用在姓名的里面,用于修饰一种花、植物或一种美好事物,那姓名就动听了。例如:李妩鹃、周抚菊、宋抚春。

5、妙:妙本身是个性,因此把妙字用在姓名里的并不是很多。妙姓最有名的是《红楼梦》里的妙玉,如果您把妙用在姓名里,您叫张妙玉也未尝不可。“妙”在姓名中用于当修饰字也是很出色的,但“好人”不能说成是“妙人”,这就是妙字要留意的修饰习惯性问题,也就是要使人听着顺耳。注意了这类问题,把妙字用在姓名当中是比较容易起个好名字的。例如:李妙红、姜妙香、孔妙玉、舒妙韵。

6、娇:娇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妖媚温婉,像娇娆、娇嫩、娇美、娇小灵珑……这类词全是很美丽的。用娇做为姓名,能够充分体现女孩儿的靓丽袅娜。这个字的特征是可以用叠字当字,例如:林娇娇、李娇娇。还能够放到姓名的里面做为修饰字。如:许娇蓉、江娇玉、秦娇眉。娇字放到末尾也可以起好名字。例如:文壁娇、范庭娇、焦小娇、焦娇。

7、姣:姣是形容相貌美丽的常用汉字,在字意上与娇略微区别。姣用在姓名里也是很出色的字,女孩儿如果倾国倾城,用姣作姓名远胜于常用的丽、美之类的字。例如:杨柳姣、姜藤姣、李仰姣、刘天姣。

03

8、娈:娈是相貌美的意思。以娈为名的并不多,或许是不太好配字的缘故。实际上,用娈字为名,在使用 语音上用得适当,还是很出色的。例如:杨娈、杨蕴娈、吴语娈、姚娈名。

9、姿:姿是形容女孩子容颜和形态美好的字。姿虽然是个常用汉字,可在姓名中的应用率并不高。实际上把姿用在姓名里是很动听的。例如:黎姿、陈姿姿、叶姿薇、齐燕姿。

10、娲:女娲是中国历史上传说中的神。用神作姓名是清新脱俗的,可这娲的读音非常容易使人理解为“蛙”,因此用在姓名里的时候少,要解决语音的问题,还是要在这个字的前后用上合适的修饰字,以避免歧意。俄罗斯的女性,在姓名的结尾通常用阴性的字母,读音“娃”,可听起来很动听。我们也可以借鉴一下,在姓名的结尾用娲。例如:齐那娲。

拼音是xi的字有哪些适合女孩?

拼音是xi的适合女孩子的字有很多,比如:惜,希,西,溪,曦,熙,茜,汐,禧,熹…很多,主要要根据女孩子的八字来取名!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