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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清册创建于什么时候(宋朝的四柱清册中的四柱包括)

兴仁信息网2023-04-18 00:01:200

会计创始于什么时候

中国会计的起源与发展过程

1、原始社会:结绳记事、刻木记事、刻竹作书。

2、周朝: “ 会计 ” 一词开始使用。

3、西汉与东汉:账簿产生,如, “ 草流 ” 和 “ 誊清簿 ” ,设 “ 钱谷账 ” .

4、宋代:官厅会计把钱粮的收支分为四个部分 “ 原管、新收、已支、现在 ” 来反映财产的增减变化。 “ 四柱 ” (旧管 新收 - 开除 = 实在)式会计方法的应用,根据四柱结算法编造的账簿称为 “ 四柱清册 ” 。(期初结存数 本期收入数-本期支出数=期末结存数)

5、明末清初: “ 龙门账 ” 的产生,把全部账目分为四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为: “ 进 - 缴 = 存 - 该 ” ,分别相当于现代会计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期末编制 “ 进缴表 ” (资产负债表)和 “ 存该表 ” (利润表)。

6、我国在清朝后期从国外引进了借贷复式记账法。

7、会计科学在20世纪30年代逐步形成了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提供信息的管理会计体系,管理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是会计发展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从此,现代会计形成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

会计里的龙门账是产生于什么时候

——中国会计学界的一个悬案

笔者以严谨务实的学者风范,以详实的史料记载为依托,对龙门账的创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此题之解尚待进一步考证。

龙门账是我国最早的复式记账法,这在会计学理论界已成定论。但龙门账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创始人是谁?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答案。

一、众说纷纭的观点

对于龙门账的创建时间和创始人,理论界的说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李宝震先生的观点

我国会计史学界老前辈天津财经学院李宝震先生撰写的《会计史话》对龙门账的介绍是:“明朝末年(约在公元1640年前后)由山西帮商人(据说名叫富山)创造,并在民间商业中流行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李宝震。1993.会计史话。财会通讯。5.)

(二)王建忠先生的观点

据天津财经大学王建忠先生主编的《会计发展史》介绍:“明朝海禁渐开,对外联系加强。随着经济恢复,国内商业亦获发展。为了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明末清初之际,山西人富山根据唐宋以来'四柱清册'原理设立创造了'龙门账',后经不断发展完善,成为我国民间商业流行的一种会计核算形式”。(王建忠。会计发展史。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37-139)

(三)赵友良先生的观点

据上海财经大学老一辈会计学家赵友良先生撰写的《计事丛谈》一文介绍:“现代学者对龙门账及其核算方法已作过不少介绍。他们都认为是清初学者傅山(青主)所始创。”(赵友良。1992.计事丛谈。上海会计。2.)

(四)汤云为、钱逢胜先生的观点

据汤云为、钱逢胜的专著《会计理论》一书介绍:龙门账“产生于明末清初的商业界,开启了我国商业会计的先端。其创始人为山西曲阳人傅山。据我国著名会计史学家赵友良先生的考证,龙门账首先是为了改善票号的经营管理而设计的,后来才被逐渐推广到工商企业。”(汤云为、钱逢胜。会计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30.)

(五)郭道扬先生的观点

中南财经大学郭道扬先生所著的《会计发展史纲》介绍:“我国最早的复式记账法'龙门账',创始于明末清初的商业界,这是目前比较一致的说法。'龙门账'的创始人是山西商人'富山',这也是比较一致的说法。但这'富山'究竟是何人,他是怎样创造'龙门账'的,这个问题尚待进一步考证。根据史书记载,笔者认为,富山当为傅山。……在会计核算规则方面,'龙门账'法也为其所创。一则可能相传有误,把'傅山'说成'富山';二则可能后世商家取于吉利,有意用'傅'字同音字'富'字取而代之,故后世人们认为'龙门账'为富山所创。”郭道扬先生在《中国会计史稿》中除坚持上述观点以外,还引用章太炎先生的《太炎文录续编》中顾炎武、傅山创建票号积累资金以期反清复明的传说作为旁证,对龙门账的创建过程进行了具体的阐述,明确提出他本人的观点:“我们倾向于'龙门账'起始于明末清初,其创始人为傅山之说。”

综合上述观点,会计史学界对龙门账创建时间的观点基本一致——明末清初,而对于龙门账的创始人则有“富山说”、“傅山说”、“富山即傅山说”三种。

二、模模糊糊的考证

李宝震老先生认为龙门账产生于明朝末年(约在公元1640年前后),创始人是山西帮商人富山。李老特别声明是“据说”,但没有讲清楚据谁所说,没有详细说明有什么依据。查阅李老所撰写的有关文献,他一直实事求是地坚持“据说”,实际上,李宝震先生并没有亲自把这个问题彻底考证清楚。

王建忠先生与李宝震先生的观点及其结论基本一致,亦承认龙门账的创始时间是明末清初,创始人是富山,不同的是李宝震先生声明是“据说”,而他的弟子却言之凿凿,而且还说龙门账的创建原理是“四柱清册”,不知其依据何在?

赵友良先生首先介绍说现代学者都认为龙门账是清初学者傅山所始创,他本人曾经有过怀疑,只是在读了章太炎先生的顾亭林(炎武)轶事后,才“疑窦顿释”。章太炎先生又是如何考证傅山创建龙门账的呢?赵老引用章太炎先生的原话说:“近闻山西人言,亭林尝得(李)自成窖金,因设票号,属傅青主主之。始,明时票号规则不善,亭林与青主更立新制,天下信从,以是饶于财用。清一代票号制度,皆亭林、青主所创也。”紧跟着赵友良老先生就认为:“所谓的'票号规则'、'票号制度'以及更立的'新制',包括票号的汇划结算、账务处理、盈亏计算等一系列的经营管理制度。龙门账是这些制度中最重要部分,……。”因为章太炎先生之说仅仅是根据“山西人言”,赵老也觉得“可能有人以为未必可信。”只好推断:“太炎先生是一位治学十分严谨的国学大师,他所谓'山西人言',虽未明指是何人所言,但决不会是道听途说之言。”这等于说理论界经常引以为据的“赵老考证”实际上就是:赵老听章太炎说,章太炎听山西人说,至于听哪个山西人说,太炎先生没有说清楚。他没有说清楚,人们也不能怀疑,因为他治学严谨,不可能道听途说。这样的推论好像有失严谨,不合逻辑。

汤云为、钱逢胜肯定龙门账的创始人就是傅山。汤、钱所谓的傅山,从所介绍的内容看无疑是学者傅山,只不过汤、钱把山西阳曲误写为山西曲阳,这可能是笔误。需要研究的是,汤云为、钱逢胜没有说明他们是依据什么资料肯定龙门账的创始人就是傅山,但他们却明确提出龙门账是为了改善票号的经营管理而设计的,后来才被逐渐推广到工商企业。结合前后文分析,他们的依据恰恰就是赵友良老先生推论式的考证。

郭道扬先生在修《会计发展史纲》时,认为龙门账的创始人是山西商人“富山”,而此“富山”就是明末清初的大学者、思想家傅山。他还作了大胆的推测,之所以把“傅山”说成“富山”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相传有误;另一种可能则是后世为图吉利谐音互代。为了进一步论证自己的结论,郭道扬先生在编写《中国会计史稿》时,也与赵老一样引用了章太炎先生的《太炎文录续编》中的一些稗史资料加以佐证,对傅山经营票号、创设龙门账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从引用的资料看,太炎先生也不过是根据民间传说,演义了一个顾、傅利用李自成遗金,创建票号,积蓄实力,以图复明的故事。顾炎武与傅山先生有较深的交情,但也不能没有任何资料就臆断他们搞过票号。

笔者认为,“傅山”误认为“富山”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大学者傅山在山西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在三晋大地上研古、治学、行医、传道,为后人立下一块又一块的碑,写下了一本又一本的书,留下了一幅又一幅的字,他的诗、书、画、医精妙绝伦,其才华之全,专业之深,至今无几人堪比,堂堂一世英名居然让人误传,是不可思议的。至于谐音互代更有些牵强附会,高雅脱俗的傅青主怎么会为图吉利谐音“富山”?他的后世也不会庸俗到随随便便拿一个俗不可耐的“富山”来替代声名显赫的傅山。

所以,此“傅山”非彼“富山”也。

三、创建时间:证据与逻辑

论证确定龙门账的创建时间,是研究龙门账创建问题的关键。当前会计史学界对龙门账创建时间问题的研究有一些明显的疑点。

第一个疑点是龙门账的实物资料问题。理论界的主流观点认为龙门账创建于明末清初,但目前我国现存的龙门账最早实物资料是清末民初的。如果龙门账产生于明末清初的公元1640年左右,发展了绵绵300余年,直至清末民初,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是说不过去的。龙门账有没有360年的历史,史家没有结论,史料也没有佐证。

第二个疑点是龙门账与票号的关系问题。赵友良、郭道扬、汤云为、钱逢胜都认为龙门账是随票号而产生的,具体的时间是明末清初。笔者分析考证,如果龙门账产生于明末清初,那就与票号的产生没有直接联系;如果龙门账是伴随山西票号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那她就不是明末清初产生的。这是因为,尽管明末清初的山西商帮在全国独领风骚,但票号登上历史舞台,是180年以后的事。中国的第一家票号是山西平遥县的日升昌票号,创建的时间是清道光三年或四年(1823年或1824年),这个问题应该没有争议。也就是说,如果龙门账确实是随票号产生的,那么她的创建时间只能在票号产生之后去考证,所以,人为地把票号的创建时间提前200年,不是实事求是的科学研究态度。

四、创始人:富山还是傅山

龙门账的创始人问题主要集中在富山和傅山这两个人身上。富山是商人,而且是大商人;傅山是学者,而且是大名鼎鼎的学者。富山是谁,籍贯在哪?发家在何处?富山与傅山是不是一个人?傅山是否经过商,开设过票号?这些必须进行严密的考证。

考证之一:山西历史上有没有一个叫富山的大商人。首先,山西富人入史,可以追溯到《史记》。司马迁在2000年前的《史记》中就记载2位山西富豪——蜀卓氏和孔氏。从明代开始,有史记载的山西大商人林林总总,如平阳(今临汾)的“亢百万”(大盐商,有人误认为“康百万”),介休的范氏,榆次的王氏、常氏,太谷的曹氏、员氏,平遥的李氏、雷氏、毛氏,祁县的乔氏、渠氏,介休的侯氏、冀氏,灵石的王氏等等,唯独发明了龙门账的“富氏”就从人间蒸发了?其次,山西的商铺店家,如果处在同一时期,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这种商品是卖家,另外的商品就是买家,银子有进也有出,财务有收也有支,掌柜、账房、伙计,有的从一而终,也有的跳槽另就,因此,不同商家的业务手段大同小异,也就是说,从算盘技巧,到记账手段,不是什么秘密,龙门账作为一种先进的记账方法——复式记账法,必然会广泛流传,只要确实存在,商家留存的账簿资料档案就不难查出。但笔者对明清两代晋商初步查访,还未见到有关富姓商人的任何资料,所以,无论如何,所谓富山创建龙门账之说尚无证据可以证明。

考证之二:傅山是否有一个别名叫富山?据笔者考证,傅山,初名鼎臣,改名山,原字青竹,后改青主,山西阳曲县西村人。生于明万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曾用过公之它、公他、石头、石道人、石老人、啬庐、随厉、六持、丹崖子、丹崖翁、浊堂老人、青羊庵主、不夜庵老人、傅侨山、松侨老人、朱衣道人、酒道人、酒肉道人、居士、傅道士、傅道人、傅子、老蘖禅、还阳真人、真山、侨黄真山、五峰道人、龙池闻道下士、观化翁、观花翁、橘翁、大笑下士、西北之西北老人、一字仁仲、子通等共54个名、字、号,是世界上个人用名最多的人之一,但50多个名字中是没有“富山”的。

考证之三:傅山是否经过商或开设过票号?笔者考证了有关傅山的年谱近30部,尚未发现有傅山经商或开设票号的经历。傅山确实进行过近20年的秘密抗清活动。按照人们的传说,傅山经商或开票号是为反清复明积累资金,那么,他的商业金融活动就应该在明朝灭亡之后。明朝灭亡的时间是1644年,是年傅山37岁。甲申事变后,李自成兵败,清兵入关。此后10余年,傅山身着道袍,游走于平定、祁县、汾阳之间,“安贫乐道,泊如也”、“买酒未愁囊里涩,典房才得旅中资”(刘贯文。1991.傅山全书。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27.)说明他为了生计曾经典房筹资,生活十分清苦,未见经商发迹之象。49岁时,傅山因反清嫌疑入狱,曾绝食9日,几乎死在狱中,后经营救释放。后来傅山以游历、学问和行医为主,生活依然艰难。由此而分析,傅山虽然长期坚持反清复明斗争,除他的儿子傅眉、侄子傅仁因生活所迫开过药店卖过药之外,没有任何史料可以证明傅山曾经参与过票号的创设和经营活动。从性质上看,票号是总号与分号、分号与分号之间的金银汇兑、款项划拨和往来结算。在当时,票号业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需要在经济比较繁华和发达的地区布点设号,形成体系,这种业务的社会性比较强,透明度非常高,是无法隐蔽进行的,票号活动不可能秘密进行,所以说,顾炎武与傅山秘密进行票号业务活动与事实不符。

通过上述考证,究竟龙门账的创始人是商人“富山”还是学者傅山,看来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如果确实是晋商发明了龙门账,不管他是“富山”,还是“富海”,只要下功夫,就不难查出。毕竟这段历史只有三、四百年,要是历史上真有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大商人,相信人们是不会轻易漏过的。

如果是傅山发明了龙门账,考证起来更有条件。史学家对傅山先生的研究虽比不上红学家对曹雪芹的研究,但对山西近代史上这么一位有节有义、出类拔萃的人物,早已梳理得头头是道,只要傅山曾经搞过票号,经过商或记过账,就不愁找不到证据。他的诗、书、画、字、碑、匾,一生留存甚多,为什么对后世影响甚大的龙门账就不留下哪怕一丁点儿的痕迹?

由此看来,龙门账的创建问题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疑案。

四柱清册和龙门帐都是为账户提供计算平衡式对吗?

是的,我国古代的四柱清册和龙门账都是为账户提供会计理论基础和计算平衡公式的。

四柱清册是指我国古代以“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个要素构成的“四柱结算法”。“旧管”的基本含义即“期初余额(或上期结存)”,“新收”的基本含义即“本期增加额”,“开除”的基本含义即“本期减少额”,而“实在”的基本含义则为“期末余额”。四柱结算的基本公式为“旧管 新收-开除=实在”。因此用现代的话来讲,“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就是进行会计核算及会计结算的四大要素,把它们比喻为支撑大厦的四根支柱,缺一而不可。

龙门账法是产生于我国明末清初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把全部账目分为“进”、“缴”、“存”、“该”四个部分,以“进-缴=存-该”作为会计平衡等式,“进”相当于各类收入,“缴”相当于各种费用,“存”相当于各种资产,“该”相当于负债和资本。

古代会计产生于哪里

会计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据史籍记载,早在西周时代就设有专门核算官方财赋收支的官职——司会,并对财物收支采取了“月计岁会”(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的方法。在西汉还出现了名为“计簿”或“簿书”的账册,用以登记会计事项。以后各朝代都设有官吏管理钱粮、赋税和财物的收支。宋代官厅中,办理钱粮报销或移交,要编造“四柱清册”,通过“旧管(期初结存) 新收(本期收入)=开除(本期支出) 见在(期末结存)”的平衡公式进行结账,结算本期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及其结果。这是中国会计学科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成就。明末清初,随着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出现了以四柱为基础的“龙门账”,它把全部账目划分为“进”(各项收入)、“缴”(各项支出)、“存”(各项资产)、“该”(各项负债)四大类,运用“进-缴=存-该”的平衡公式进行

核算,设总账进行“分类记录”,并编制“进缴表”(即利润表)和“存该表”(即资产负债表),实行双轨计算盈亏,在两表上计算得出的盈亏数应当相等,称为“合龙门”,以此核对全部账目的正误。之后,又产生了“四脚账”(也称“天地合账”),这种方法是:对每一笔账项既登记“来账”,又登记“去账”,以反映同一账项的来龙去脉。“四柱清册”、“龙门账”和”四脚账”显示了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核算收支方式的发展,体现了传统严谨的中式特色。

会计的发展历史

古代会计阶段

文明古国如中国、巴比伦、埃及、印度与希腊都曾留下了对会计活动的记载。后来,欧洲庄园的管家需要就其管理成效向庄园主汇报。

我国《周礼》中有会计官职的设置,如“司会”,掌管国家和地方的财产物资。

元代就形成了“四柱清册”,即“旧管 新收=开除 实在”意思就是“原有的 新得到的=拿走的 还剩下的”。

巴比伦人民精于组织管理,设置“专门记录官”。

埃及首先出现了“内部控制思想”。

印度与希腊出现铸币,并记录在账簿中。

近 代 会 计

一般认为近代会计始于复式簿记形成前后。 1494年,数学家卢卡-帕乔利在《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中专门阐述了复式计帐的基本原理。——这是会计发展史上第一个里程碑。

%人们称我为“会计之父”,但是我并不是复式簿记的发明人,这是许多人的智慧结晶。我只是在理论上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阐述而已。

——卢卡-帕乔利<-- #EndEditable -->

#复式簿记首先出现在意大利的,随后传播至荷兰、西班牙、葡萄牙,又传入德国、英国、法国等

工业化革命后,会计理论和方法出现了明显的发展,从而完成了由簿记到会计的转化。

1.折旧的思想

在工业革命出现以前,耐用的长期资产往往比较少,商人们一般都是将耐用财产在报废时一次性冲销,或者将耐用财产当作存货(未销售的商品),继而在年终通过盘存估价增减业主权益。但是随着长期资产的日益增多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性,人们逐渐意识到传统的做法已经无法正确地确定盈亏,因此长期资产应该在其经济寿命期内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分摊,“折旧”概念便应运而生了。

2.划分资本与收益

企业规模日益扩大,投资者与经营者日益分离并更加关心投入资本的报酬。因此,必须将业主的投资与投资报酬收益进行严格的区分,使得会计人员必须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同时也要求进行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恰当配比,更使收益表成为对外披露的重要报表之一。

3.成本会计

重工业的发展与生产规模的扩大使企业的制造费用激增,成为产品成本一个不容忽视的组成部分。同时,伴随着企业生产的日益复杂化,制造程序与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也相应复杂。这些变化都对成本会计制度的出现提供了契机。最终,以存货的计价作为突破口,形成了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成本会计核算方法。

4.财务报表审计制度

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日益明显。作为不参加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所有者,必然关心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因此要求管理当局定期提供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但是又由于管理当局与所有者之间微妙的利益对立关系,同时也由于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所有者(可能并不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对管理当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可能完全信任,所以希望能够由客观、中立的会计师进行验证,以增加财务报表的可信程度。这就形成了财务报表审计制度。

1854年,苏格兰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特许会计师协会,这被誉为是继复式簿记后会计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现 代 会 计

“公认会计准则”(General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GAAP)的“会计研究公报”(ARB)的出现为起点。这一会计发展阶段,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都取得惊人的发展,标志着会计的发展进入成熟时期。

#公认会计准则

1929至1933年的经济危机起到了催产的作用。经济危机过后,人们认为松散、不规范的会计实务是经济危机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挽救会计职业,会计界认为必须着手制定会计准则。1934年,第一批会计准则得到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会计师协会的共同认可,这批准则共包括6项内容,即

(1)利润必须实现:

(2)资本盈余不得用以调剂任何一年的当年收益:

(3)子公司并购前存在的盈余不得算做母公司的己赚取盈余:

(4)公司职员的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单独列示:

(5)库藏股股利不得作为收益:

(6)捐赠资本不作为盈余。

1937年,证券交易委员会开始公布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法规《会计系列公告》(Accounting Series Releases,ASR),并在ASR No.4中将制定会计准则的权利赋予会计职业界,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则保留有监督权与最终的否决权。以后,会计准则制定团体先后经历了“会计程序委员会”(CAP)、“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以及现在的“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其中,FASB自成立以来,迄今已经公布了133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SFAC or FAS)。

%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都取得惊人的发展

除了公认会计准则的出台外,新的会计分支——管理会计逐步形成与发展。早期的管理会计主要体现为执行性管理会计,侧重于标准成本、预算控制和差异分析。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管理会计逐渐由单纯的执行性管理会计阶段,过渡到以“决策与计划会计”和“执行会计”为主体、把决策会计放到主要位置的现代管理会计阶段。管理会计从传统的、单一的会计系统中分离出去,是会计发展史上第三座里程碑。

另一个重大的发展是会计研究方法上的拓展:

70年代以前,规范性会计研究法占据主导地位,从20世纪70年代后,实证会计研究开始出现并逐渐取得了与传统的会计研究方法共领风骚的地位。

两种方法的有机结合逐步实现了“实践—理论—再实践”,这样一种不断循环往复的科学研究思路,从而既保证了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一致性,也能使会计理论在实践中经受检验,避免了“空中楼阁”式的尴尬!

四柱清册的“四柱结算法”原理及其发展历程

根据专家的研究考证,在中国唐代中期的官厅会计核算中,已有了“四柱”基本名目的运用,开始由“三柱结算法”向“四柱结算法”过渡。从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及长兴二年(公元931年)沙州净土寺编制的年终会计结算账单中已可以看出“四柱结算法”在唐代后期业已创立,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运用。沙州净土寺为唐代传下来的古老寺院之一,后唐同光三年距李唐王朝灭亡仅十八年,后唐长兴二年亦仅隔二十四年,故该寺后唐年间的会计水平及对“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可以说与唐代后期的水平基本一致。

由于晚唐时期皇帝对佛教的迷信,当时寺院的规模一般较大。寺院的收入来源复杂,如庄田收入、园税收入、放债收入,交易收入,以及散施收入等。另外,支出也比较复杂。在唐代的寺院中,每到年终结算之前,一般由寺院的最高领导者——方丈主持全院的会计核算年终工作会议——“算会”,对“直岁”(即寺院里的主管会计)一年来经手的账目进行全面的审核,并由直岁编制收支会计结算报告,即“钱物账”。在旧历年正月寺院众僧聚会之时,由直岁将其所编账单在全体僧众面前当众宣读,以解除直岁当年的责任。在考古发现的一份后唐长兴二年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所编的会计报告中,已经可以发现运用“四柱结算法”核算财物的基本思想萌芽。该份会计报告内容总体上分为六个方面:

1.本年(公元930年至931年)寺院财物总况。在报告人本年度经手的全部收入中,包括“承前帐”(即旧管)及“自年新附入”(即新收)两部分。两项合计数为1803.005硕,合计数之下依次排列各项实物的“旧管 新收”的数量。

2.“承前帐(旧)”(即旧管)部分。依次排列“旧管”各项财物的数量,本项合计数为1549.765硕。

3.“自年新附入”(即新收)部分。这一部分除依次排列各类实物的新收总数之外,还抄录有各项实物收入的明细数目,并逐项说明本年各项收入之来源,本项合计数为253.24硕。以上“旧管” “新收”=1803.005硕。

4.破用(即开除)部分。开除之数的排列顺序与新收部分相同,亦先总数,后明细数目,各项支出一一交待其开支原因,本项合计数为324.751硕。

5.本年财物结存(即见在)部分。根据以上三柱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按照“四柱结算法”的处理方法,对寺院一年来经济活动结果进行总的结算。其结算公式实际运用情况如下:

“承前账(旧管)” “新附入”(新收)-破用(开除)=实在

即: 1549.765 253.24-324.715=1478.29硕

“见在”各类实物的数量,亦按照“四柱结算法”公式逐项计算之后,依次排列。

6.会计报告的结尾。按照当时官方、民间大体通行的报告格式,说明以上账目已经过“算会”审核无误,现将其结果公诸于众,以待批准核销。

这份会计报告以“四柱”为基本格式,以“四柱结算法”为基本方法,系统地反映了寺院一年来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及其结果。既有总括反映,也有明细反映,且以总合控制明细。收入有源,支出有因,且计算结果正确,条理比较分明。可以说这已是一份比较完善的四柱式会计报告清单。

不过,从“四柱”的名目方面考察,在唐末和后唐时期,“四柱”的名称还比较凌乱,除“见在”一柱外,其余三柱尚无统一的名称。说明这一时期的“四柱结算法”尚处于创立、运用的初期阶段,还显得比较粗陋,还有待于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加以改进。

“四柱结算法”在宋代得到了普遍运用,并走向成熟。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宋代“四柱”记载的最早文献记录源于《文献通考》卷二十三《国用一》:“止斋陈氏[5]曰……淳化五年十二月,初置诸州应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见在钱物申省。”淳化是宋太宗的年号,淳化五年即公元994年,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早在10世纪末“四柱结算法”就在宋代官厅会计核算中得到了普遍的运用。而且名目划一,简明扼要,在实践中“四柱结算法”不断得到发展,逐步趋于完善。止斋陈氏所讲淳化五年编制“四柱”式会计报告呈送中央,并非第一次,而是“四柱结算法”运用的继续。止斋陈氏所讲“元管”、“已支”、“见在”为我国“四柱”名目由不定称到定称的过渡阶段的提法。根据现有史料考察,到宋哲宗统治时期,“四柱”的名目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元管”改作“旧管”,“已支”改为“开除”,四柱名目划一,也基本上成为后来通用的“四柱”名目。

“旧管 新收-开除=见在”的公式在宋代开始定型,并得到普遍运用。由于这一公式自“四柱结算法”产生之日起便在官厅与民间会计中得到普遍运用,人们通过它计算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的结果——见在结存数,故后世之人把这一公式称之为“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或基本方程式。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出于管理经济的实际需要,人们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公式运用的基础上,逐步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了比较财政收支,掌握国家的财政收支状况,当时的人们逐渐学会运用“四柱”之间的平衡关系,作为考核和检查的手段,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平衡公式的基础上,通过移项又产生了以下两个平衡公式:

四柱平衡公式:旧管 新收=开除 见在

四柱差额平衡公式:新收-开除=见在-旧管

上列公式的运用,标志着我国“四柱结算法”已经发展到了成熟阶段,也代表了宋代会计核算的最高水平。

宋代要求各级官吏按照 “四柱”格式向中央和皇帝编制会计报告,包括年报、季报和月报,分别反映各种物资的“原”(元),“入”、“出”、“存”情况。南宋时,对各部门所编制的“四柱”式会计报告,还统一颁行了专门的格式,要求各部门必须遵照格式编报,不得违反章法。如各仓申报钱帛、粮草的会计报告一律采用“四柱”式,各转运司所编制的会计报告,亦须采用“四柱”式;负责饲养官马的部门,每季所编会计报告,必须按“旧管若干”、新收若干”、“死失若干”(即“开除若干”)和“见管若干”列示各类马匹数目。更有意思的是,当时呈报的各种名籍,也规定用“四柱”式,如关于各州和尚、道士的名籍,也必须用“旧管若干”、“新收若干”、“开除若干”和“见在若干”的格式编报。宋代这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报格式、编报内容和明确提出编报要求的作法,不仅体现了在“四柱结算法”运用方面的显著进步,而且体现了我国官厅会计编报制度、会计报告方法的显著进步。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进步。

到元、明、清时代,不仅“四柱结算法”的运用和影响扩大到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而且出现了对这种专门方法的总结,人们开始把会计核算方法方面的问题上升到理论上加以认识。在元代,手工业者、商业经营者在结算账簿时,各会计科目须按“四柱”列示数据,并按“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求计本期余额。年报、月报也必须按“四柱”归类。明代从账簿到各种会计、统计报表,以及各种名籍的编制,均以“四柱”为基本格式。清代时“四柱”法已普及到凭证、盘点清单等各个方面;光绪年间,出现了会计报告的最新格式——“四柱报告表”。在官厅会计中,凡考核财政收支是否平衡,必然采用四柱平衡公式和四柱差额平衡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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