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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娶的来历及寓意,民间嫁娶传统风俗寓意

兴仁信息网2024-02-23 16:12:530

日历上的“结婚”“嫁娶”还有“结亲”他们意思有什么区别?

“结婚”---指男方娶老婆。

“嫁娶”---指女方出嫁。

“结亲”---指男方家去女方家下聘礼(古代就是叫媒婆去提亲)

婚礼的意义和象征

结婚,与自己的爱人携手步入婚姻殿堂,这恐怕是18岁成人以后,最为重要的人生转折点了。它意味着我们将离开父母的羽翼,不仅要学会独立思考与生活,还要学会怎样与长于不同家庭的人共同生活,懂得不以自我为中心,懂得如何与人相处,懂得理解与尊重。

有些遗憾,我在结婚多年后的今天才明白,婚礼并不是为了攀比,她并不只是仪式而已,还代表着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其实极富含义。

1.婚礼的意义

西式婚礼的白色,以洁白象征纯洁的爱情,因为爱而使两人终为眷属。当新郎新娘面对面注视着对方,当被问及“无论顺境或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你愿意与TA终生相伴,永远不离不弃,珍惜TA,爱TA,直到永远吗?”时,所回答的“我愿意”,都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是两个人相互扶持,相互珍惜,共同成长,共渡难关,永结同心,白头到老的内心表白。

中式婚礼的红色,是喜气洋洋、大吉大利的颜色,象征着两个人今后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中式婚礼中的三拜九叩之礼,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更有了多层意义:两个人的结合,虽要感谢天赐良缘、地造美眷;更应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不忘孝敬之道;而夫妻对拜,更是取夫妻二人相互尊重,比翼齐飞,恩恩爱爱到永远之意。

婚礼,是双方爱情的见证,更是日后的美好回忆。懂得婚礼的意义所在,它是两个人探索爱情过程中开花结果的终点,也是两个人延续爱情、转为亲情的起点。

2.婚礼后,意味着身份的转换

我的遗憾,来自于自己当初结婚时,并不明白婚前与婚后的区别,与C先生结合,各自依然按照以前的生活方式与思维习惯过日子,结果引起无数的小矛盾。于是,吵架成为必然。

结婚伊始,C先生邀请同学5-6人来家中做客, 想必是有炫耀自己的新婚妻子之意,甚至想要大家看看我是如何出得厅堂,下得厨房。我一个来自南方的姑娘,嫁入北方的家庭,没有过多考虑对方的习惯,却还按照父母家里的做饭方式,菜量小、花式少、水煮青菜不切短,导致大家那顿饭都没有吃饱。这件事,我想是让C先生感觉颜面丢尽,事后跟我一顿大吵,并且在之后的几年,都作为经典案例被他搬出来,成为与我争论的有力证据。

我是后来才逐渐明白的,其实,两个生于不同家庭的人,所受到的家庭教育,生活方式,思维习惯都有不同,这样的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必定在各个方面都会出现碰撞,所以,相互间的沟通非常必要,通过了解对方的想法,说出自己的意愿,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这才是最佳相处方式

中国古时候的婚礼习俗和来源?

历史沧澜来回答,婚礼习俗传统的主要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而来源,汉族主要是在历史的演进中逐渐发展的。

一、婚礼的历史沿革

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始于伏羲时代的定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

夏商时: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于堂"。

周代:所具备的完整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已初步奠定汉族传统婚礼的基础。又经历代的发展,使各种各样的婚礼仪节更趋繁缛、热烈。

先秦时: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种(加上正婚礼时的亲迎,即所谓的"六礼"),后代又逐渐演变出催妆、送妆、铺房等仪节。

汉代: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传千朗史家属可行亲迎,次年立皇后亦纳采、卜吉。

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的婚礼都没有请迎,自东汉到东晋时很多时都不依六礼成婚。

唐代以后:皇太子开始请迎,而亲皇的婚礼都会依随六礼。后来暨"问名"于"纳采"和"请期"于"纳成";是故虽然概念上还是依六礼而行,实际上只有"纳采""纳吉""纳征"和"亲迎"四礼。而朱子家礼更将"纳吉"和"纳征"合为一礼,所以只有三礼。

元朝时,婚礼会加多议婚一礼。

明朝:洪武元年时,定以朱子家礼为标准制定婚礼。

清朝:据通礼记载,汉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礼,但都拼入了成妇成婿之礼,而古代的六礼亦只余下"议婚""纳采""纳币""请期"与"请迎"五礼。其他士、庶人结婚都比较简单,而民间的婚礼一般都会依朱子家法进行。

二、婚礼的礼俗

礼俗:三书六礼、安床、嫁妆、上头、撑红伞、换庚帖、过文定、哭嫁、盖头、迎亲、拜堂、出门、过门、三朝回门、催妆、送妆、闹房。

其中,哭嫁值得注意,据《礼记》记载:"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在古时,因为交通没有现代的方便,女儿出嫁后,就很难有机会可以见到家人。

而且,古代女子出嫁后,就属于夫家的人,没有自己的人身自由了。不是能随便回娘家探望家人的,回娘家需要得到夫家的批准。此外也有说法认为哭嫁是源自古时妇女不能拥有自由的婚姻,所以她们会用哭嫁的歌声,来控诉古时不公平的婚姻制度。

总结:古时候婚礼的复杂程度远胜于今天,和我国文化的发展也是息息相关,古人重礼,尤其是儒家文化,核心就是“仁”和“礼”。所以,婚礼的很多习俗,折射的是我们的文化特色和民族心理。

中国历史上的婚姻形式及其意义摘要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通过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过周代,基本上建立与固定下来,而到了秦、汉时期,则有进一步的发展。

一、婚龄

古人是主张晚婚的,认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发育成熟才能结婚。上一章虽述及《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岁始来月经;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岁才开始遗精,如果这时“阴阳和”(即性交),则可能有子。但是这时性功能并未完全发育成熟,还没有进入合适的婚龄。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岁,始能“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岁,才能“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而长极”。所谓“肾气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发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较成熟;所谓“真牙生而长极”,指人的最后一颗牙齿“尽头牙”长出,也表示人的身体已完全发育成熟。

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古代书籍中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汉代与魏晋南北朝的许多学术书籍及医书中也强调这一点。

但是,到了汉朝,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冲击,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论衡·齐世篇》中说:“《礼》虽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张设,未必举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这种状况和封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男子早娶则家中较早地增添劳动力,似对发展一家一户的生产有好处;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子嗣,早娶则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虽然有些有识之士反对这种早婚现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汉朝有个学者叫王吉的说:“夫

妇,人伦大纲,天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会生活中有许多现象、民间有许多做法都源自经济发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现实的问题,带有很强的现实性;而科学理论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带有很强的预见性。预见与现实之间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都会遇到这类问题。对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经济上彻底解决,这当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汉代早婚现象的兴起,王室与民间皆然。查考《汉书》、《后汉书》,男子从十五岁至十八岁初婚者都有。如《后汉书·灵帝记》:“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于建宁元年即位,年十二,那么结婚时年十五。《后汉书·桓帝记》:“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是十五岁即位的,结婚那

年应为十六岁。《隶释》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云:“收从孙,即广延,立以为后。年十八,娶妇徐氏。”

查考《汉书》、《后汉书》,女子出嫁从十三岁到十九岁的都有。如《后汉书·昭德马皇后纪》:“后从兄严不胜忧愤,白太夫人绝窦氏婚,求进女掖庭,由是选入太子宫,时年十三。”《汉书·外戚传》:“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媪。王媪家本涿郡蠡吾平乡,年十四,嫁为同乡王更得妻。”《后汉书·曹世叔妻传》:“作女

诫七篇,其辞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古诗《孔雀东南飞》:“十七嫁为妇,心中常苦悲。”《后汉书·光烈阴皇后传》:“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成当里,时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统计的年龄,按中国旧俗为虚岁,即刚诞生就算一岁,诞生满一年即为两岁,所以实足年龄比上述的还要减去一岁。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长于女为常。如《汉书·霍光传》:“光长女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与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盖内安女后宫,为婕妤,数月,立为皇后。”又《汉书·外戚·孝昭上官后传》:“昭帝始立,年八岁,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这两段是说明了男女相差两岁,是为“相配”。民间也是如此,《后汉书·循吏·任延传》:“洛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龄相配,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二、婚姻途径

在秦、汉、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由于距上古时期还不算很远,男婚女嫁还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强,夏、商、周时代那种在有的节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汉民族中已基本绝迹了。

在《汉书》与《后汉书》上记载了这样几件事:《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谓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请决嫁之。女家厚俸给耳。”

《后汉书·梁鸿传》:“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聘之。”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外黄富人之女尽管是他人建议,自己决定,但总是表明了对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权。孟光之嫁梁鸿,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这种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后很少见了,即使有,也会受社会打击,被斥为“放荡”、“不规”、“有悖礼法”,而在汉代,还是时人异之,时人贤之的。

当然,以上这种现象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从秦、汉起,婚姻由父母决定,已逐渐演变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后汉书·戴良传》:“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这个父亲有支配女儿婚事之权,对外也比较好说话。可是也有不好说话的父母,如《汉书·淮阳宪王传》:“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魏志·王粲传》:“粲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进以谦名公之胄,欲与为婚,见其二子,使择焉,谦弗许。”有时,长辈对子女亲事的看法有矛盾,但归根结蒂,儿女亲事还是取决于长辈。如《汉书·孝宣许后传》:“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孝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再如汉高祖刘邦当初娶吕后,也有类似情况。吕后的父亲吕公看到刘邦的相貌,很敬重刘邦,说自己相人多了,没有人能及得上刘邦,要把女儿嫁给他。可是妻子吕媪发火了,她责问吕公说:“你一直说我们的女儿要嫁个贵人,沛县县令来求婚,你都不同意,怎么许给了刘邦这个小子?”吕公说:“这种事女人不懂。”结果还是将女儿嫁给了刘邦。

有时,男女的婚姻还由别的亲属插手干预决定,当然这种亲属要比父母更权威。例如汉朝的陈平年轻时娶不起妻,户牖有个富人叫张负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陈平,感到陈平相貌很好,气度也了不起,于是就要把孙女许给他。这个孙女命不好,嫁一个丈夫死一个丈夫,共五次。可是,张负的儿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

陈平,说陈平穷,又不干什么正事,县里不少人看不其他,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但是张负认为此人不会没出息,最后还是把孙女许配给了陈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过父母,或不从父母命,那么父母是十分生气的。例如汉朝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临邛的大富豪卓王孙有次宴请宾客,司马相如应邀出席,在席间弄琴。卓王孙新寡的女儿文君偷偷地从窗缝看司马相如,十分倾心,于是在夜里跑到司马相如处,两人私奔至司马相如的故乡成乡。司马相如家

境贫穷,徒立四壁。卓王孙为此事大怒,说:“这个女儿这么没出息,我不忍心杀她,但一分钱也不能给!”人们劝他,他终不听。

无论是男女自行择偶,还是父母决定,选择的标准有哪些呢?

男方择妇,一是看重形相,当然所谓形相不光是美。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少为阳夏游徼,与善相人者共戴出,见一妇人。相者言:‘此妇人当富贵,不然,相书不可用也!’霸推问之,乃其乡里巫家女也。霸即取为妻,与之终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华阳国志》卷十中说了这么一件事:“阳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为处女,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恳告郡县,为出妻父,因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门弟,如《汉书·董贤传》说:“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还有贪慕女方家财的,如前面引述的陈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陈平为什么接受张负这个守寡五次、人们都不敢娶的孙女呢?后人说是贪图岳家多财。

女家择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吕公之看刘邦,张负之看陈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览》 五百四十一引《吴书》 说到吴国有个有名的大臣陶谦年轻时的事:“陶谦字恭祖,丹阳县人。甘公出,遇之途,见其容貌,异而呼之,住车与语,甚悦之,因许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闻陶家儿游戏无度,如何以女许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后必大成。’遂与之,后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贤与才,古人对此是十分重视的,史书所载甚多,如《汉书·张耳传》:“父客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后汉书·公孙瓒传》:“瓒为人美姿貌,大音声,言事辩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后汉书·列女传》:“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当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鲍宣贫而好学,有志。《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引《郑玄别传》云:“故尚书左丞同县张逸,年十三,为县小吏。君谓之曰:‘尔有赞道之质,玉虽美,须雕琢成器,能为书生以成尔志否?对曰:‘愿之。’乃遂拔于其辈,妻以弟女。”《华阳国志》卷十下说:“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许多古人惜才、爱才,慧眼别具,识人于草莽之中,助人于穷危之际,这种赏识与帮助往往以联姻的形式出现,这种情况即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没有什么不好。

在那个时代,联姻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带有目的,为了某种关系而联姻。《史记》七《项羽纪》说:“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后汉书·刘植伟》:“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世祖遣植说扬,扬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纳郭后,后即扬之甥也,故以此结之。”

在秦、汉之际,指腹为婚的事也始见端倪,此风盛行于后世。如《后汉书·贾复传》:“复兆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创甚。光武大惊,曰:‘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总之,秦、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径与目的上已日益鲜明地打上了封建社会的烙印:家法与父母之命越来越起作用,而门第之见也开始产生,从前面所引述的许多事例来看,门第相当的所占比例不少,这种重门第、重等级之风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而到魏晋之时达到顶点。当然,也有许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贱与

贫穷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说来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许多“此男当贵”,“此人必非终于草莽者”的看法与期望,带有一种以求有朝一日进入较高等级的希求。至于通过联姻以获取金钱还不太明显,陈平欲得五嫁夫辄死之女意在金钱,也只是后人的分析。古人联姻中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远不如今日,这可能是

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缘故。

三、婚仪

这个时期的婚仪沿袭过去的“六礼”,而且在贵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艺文类聚》四十说:“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纳吉,谓归卜吉,往告之也。纳征,用束帛,征成也。请期,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

但是,这一时期的“六礼”比之于古之“六礼”,繁缛得多,奢侈得多,以此来显示地位与财富,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淳朴的古风已逐渐丧失殆尽。例如,从汉朝起,百官纳采,用玄纁、羊、雁等礼物凡30种。《通典》五十八对此作了较详细的描述:

后汉郑众百官六礼辞大略同于周制,而纳采女家答辞,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称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礼文皆封之,先以纸封,表又加以皂囊,着箧中,又�皂衣箧,表讫,�大囊表之,题检文,言:谒表某君门下。聘礼物凡三十种,各有谒文,外有赞文各一首。封箧表讫,蜡封,题用皂帔盖于箱中,

无囊表,便题检文,言:谒箧某君门下,便书赞文,通共在检上。礼物:案吕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胶、漆、五色丝、合欢铃、九子墨、金钱、禄得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受福兽、鱼、鹿、鸟、九子妇、阳燧。

以上这些礼物都要写上讨吉利的谒文,表明它一定的含义,这些谒文还表明当时人们的伦理观念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通典》五十八记载的是:

总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党。雁则随阳。清酒降福。白酒欢之由。粳米养食。稷米粢盛。蒲众多性柔。苇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须禄。长命缕缝衣。延寿胶能合异类。漆内外光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合欢铃音声和谐。九子墨长生子孙。金钱和明不止。禄得香草为吉祥。凤凰雌

雄伉合俪。舍利兽廉而谦。鸳鸯飞止须匹,鸣则相和。受福兽体恭心慈。鱼处渊无射。鹿者禄也。鸟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妇有四德。阳燧成明安身。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

至于聘金,即纳征钱,是越来越豪华奢侈,甚至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汉官仪》说:“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汉书·王莽传下》说:“进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为皇后,聘黄金三万斤。”《后汉书·献烈梁皇后纪》说:“于是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宋书·礼志》说:“尚书朱整议:

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汉书·淮阳宪王传》说:“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这种状况不仅在王室贵族中定为礼制,而且在民间也蔚为风气。如《汉书·陈平传》中叙述:“张负卒与女,为平贫,乃假贷币以聘。”由此看来,这种“门面”无论如何不能不要。《后汉书·任延传》中所述的任延因骆越之名不懂嫁娶礼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两千多男女的年龄差异,为他们配对。“其贫无礼聘,令长史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这也是风俗不可违也。

当时,不仅聘金甚巨,而且婚礼的其它方面排场很大。如《汉书·西域乌孙传》说:“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潜夫论》三《浮侈篇》说:“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这种嫁娶侈靡之风在当时就为一些有识之士所反对。例如前面所述的那个戴良,“嫁女,以竹方笥为严器”,陪嫁的只是疏衣、布被、竹笥、木屐。还有前面说过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学而被人赏识、妻之以女的鲍宣在这方面作风也很好,其妻少君嫁过来时,装送资贿很丰厚,鲍宣很不高兴,对妻子说:“你生长于富豪之门,习惯于修饰、享受,而我是生活贫贱的,对这些礼实不敢当。”妻说:“我的父亲因为你品德作风好,才叫我嫁给你。我既然做你的妻子,总按你的意见办。”鲍宣高兴地说:“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志同道合了。”这位妇女就把华衣美服与侍从都退回娘家,换上布衣,和鲍宣一起归乡里。当然,在那种社会里像戴良、鲍宣这种人

是不多的。

在当时,闹新房的风俗已经兴起,宾客们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说:“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淫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据记载,汉代汝南有个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家前来祝贺,喝了许多酒。

他的一个叫张妙的朋友在闹新房时开玩笑,把杜士捆起来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悬于梁,杜竟一命呜呼了。

四、几种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秦、汉及以后的封建贵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会的后世一样,多妻制颇为盛行,除正妻之外,还有小妾、少妇、傍妻、小妇、妾、下妻、外妇、傅婢、御平等许多名义,而且往往不止一人。如《汉书·元后传》:“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汉书·孔光传》:“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期去或更嫁。”《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臣畅小妻三十七人。”当时,如无子则买ae , 在民间也是寻常事,如《意林》及《太平御览》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风俗通》说:“陈留有富室,公年九十无子,取田家女为妾。”九十

岁还要买小老婆,这是多么畸形与丑恶!

这些情况,当然还是建立在男子统治与压迫女子、以女子为玩物的基础之上的。在这中间有许多丑闻秽事,如《汉书·王商传》:“耿定上书言:商与父傅婢通及女弟淫乱。 ” 《汉书·夏候婴传》:“颇尚平阳公主,主与父御婢奸,。”

《汉书·侫幸传》:“张彭祖为其小妾所毒,薨。”《汉书·淳于考传》:“许皇后姊孊为龙额思侯夫人,寡居。长与孊私通,因取为小妾。”至于《后汉书·赵孝王良传》说:“赵相奏乾居父丧私其小妾,坐削中丘县。”这是因为在父丧期内还

娶小老婆,触犯了封建礼法中的大忌,所以才受到了降职的处分,否则,在封建社会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重亲。重亲就是婚姻之家再结婚姻,即所谓“亲上加亲”。重亲可分三种:姻家恒为姻家,婚家恒为婚家,还有姻家、家互为的情况(指《仪礼士昏礼记》的说法,女氏称婚,婿氏称姻)。这种情况,按历史记载,多实行于王室、贵族,当然民间也有,只是未具体地记载于历史罢了。由于亲上加亲,就结成了一个个颇为复杂的关系网,如《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

至于下面一种情况就更复杂了。《后汉书·耿弇传》:“父况,及况卒,少子霸袭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冯嗣。冯卒,子良嗣,一名无禁,尚安帝妹濮阳长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显嗣。显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长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袭嗣。尚显宗女隆虑公主。袭卒,子宝嗣,宝女弟为清河孝王妃。”

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其实质是为了双方在上、经济上相互扶持,相互利用,从而用重重的婚姻形式进一步巩固双方的关系。从这也可以看到,在封建社会中,尤其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婚姻很少是爱情的结合,往往是以家族利益为前提的。

由于“亲上加亲”,结成了十分复杂的关系网,婚姻有时是在同辈之间进行,有时却是在不同辈之间进行。这并不是由于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严格,这是马虎不得的,只不过是家族利益超过了对辈份的讲究而已。

另外,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汉朝人结婚似不避同姓。

如《汉书·王诉传》:“诉薨,子谭嗣。谭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来,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吕后妹嫁于吕平”,也是如此。

用现代科学观点来看,同姓联姻,并非不可,因为同姓未必有多近的血缘关系。但汉代的不同辈通婚,尤其是血缘关系很近的不同辈通婚,如亲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现象很值得分析。可以从利益高于一切来考虑,还可能是古代血缘婚的回光返照。

五、绝婚与改嫁改娶

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之际,绝婚(即离婚)与改嫁改娶之事甚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从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礼法与贞节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个宗法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又可以看到在绝婚与改嫁改娶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度,这是显然不同于宋、元、明、清等后世的。

绝婚的第一种情况是男弃其妇,这样做有许多原因:一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当然是一件大事。“无子弃,绝世也”,这正是七弃(或七去)之一。《东观汉纪·应顺传》:“顺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其实,无子不一定是女方的问题,这实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说“错”了什么话,闹了些家庭矛盾。例如汉朝的那个陈平,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不事生产,他的嫂嫂看不过去,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如“有叔如此,不如无有”等,陈平之兄知道后,就逐其妇而弃之。人云,这种做法也符合七弃(或七去)之一:“口舌弃,离亲也。”其实,这也是很不公正的。这

正像后来刘备所说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犹可补,手足断安可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盗窃。七弃(或七去)之一是“盗窃弃,反义也”。其实,这种所谓“盗窃”,往往不是什么大事。如《汉书·王吉传》:“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这棵枣树是邻家种的,枝果伸到王吉家来了,王吉的妻子摘了一些给王吉吃,结果王吉为之和她离了婚,这真是视婚姻为草芥,视女子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弃(或七去)之一是:“嫉妒弃,乱家也。”这样离婚当然有“充分理由”了。《后汉书·冯衍传》上说,冯衍娶北地任氏女为妻,任氏女又凶悍、又嫉忌,不许冯衍畜媵妾,而且虐待冯衍前妻所生的子女冯豹、冯姜,后来冯衍把她逐出了门。关于这件事,冯衍写了一封信给任氏女的弟弟任武达,说明原委,这封信在历史上颇为有名,人们常以此来教育女儿如何事夫,如何恪守妇道。

信云: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妇之道,义有离合。先圣之礼,士有妻妾,虽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岁暮,恨入黄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坏。五子之母,尚足在门,五年以来,日盛岁剧,以白为黑,以非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无罪无辜,谗口嗷嗷,乱匪降天,生自妇人,青蝇之心,不重破国;嫉妒之情,不惮丧身。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于衍。醉饱过差,辄为桀纣,房中调戏,布散海外。张目抵掌,以有为无。痛彻苍天,毒流五脏,愁令人不赖生,念令人不顾祸,入门著床,继嗣不育,纺绩织纴,子无女工,家贫无僮,贱为匹夫,故儿之,莫不凄怆,曾无悯惜之恩。唯一起,武达所见,头无钗泽,面无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穷,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贩糖之妾,不忍其志。计妇当去久矣,念儿曹小家无他使,哀怜姜、豹,当为奴婢,恻恻焦心,事事腐肠,汹汹藉藉,不可听闻,暴虐此婢,不死如发,半年之间,脓血横流。婢病之后,姜竟舂炊,豹又触泥涂,心为怆然,编谷放散,冬衣不补,端坐化乱,一缕不贯,既无妇道,又无母仪,忿见侵犯,恨见狼藉,依倚郑令,如居天上,持质相劫,词语百东,剑戟在门,何暇有让;百弩环舍,何可强复;举宗达人解说,词如循环,口如布谷,县幡竟天,击鼓动地,心不为恶,身不为摇,宜详居错,且自为计,无以上书告诉相恐,狗吠不惊,自信其情。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自恨以华盛时不早自定,至于垂白家贫身残之日,养痈长疽,自生祸殃。衍以家室纷然之故,捐弃衣冠,侧身山野,绝交游之路,杜仕宦之门,阖门不出,心专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这封信写得很生动,振振有词,凿凿有据,女方家族自然无话可说,当时的社会舆论也在冯衍这一边。当然,以今日的眼光看来,这也仅仅是一面之词,信中还不时流露出“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确有许多缺点,但触犯丈夫的统治权,不许丈夫纳妾,危及丈夫的“权利”与“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华阳国志·广汉士女赞》说,有个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父母有些遗产,嫂子很想独占,汝敦的妻子很贤惠,劝汝敦都给他们算了,于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给了兄嫂,夫妻俩搬出去住了。有一次汝敦在耕地时挖出了一件金器,妻子劝他送给哥哥,夫妻就一起去了。嫂子见他们来,以为是来

借钱的,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后来知道他们来送金器,又高兴得手舞足蹈了。这时,哥哥感悟了,出其妻,把家财还给弟弟。从这件事看来,这位嫂子贪心,似乎是个“小人”,但这位哥哥也很差劲,弟弟与家媳让出父母遗产,他竟也全部接收,不以为愧了。后来,虽然感悟了,为什么马上和妻子离婚呢?自己能感悟,为什么妻子就不能感悟,为什么不帮助、教育她呢?这又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作怪了。

六是女方不得于父母,即没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对媳妇有偏见。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后汉书·鲍永传》:“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后汉书·列女广汉姜诗妻传》上说:“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谨。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

”这两件事都很不讲理,鲍永的妻子只是在婆婆面前喝骂了一条狗,就被离弃了。姜诗的妻子更冤,她本来对婆婆很孝,婆婆喜欢喝江水,她常走六七里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风,她没能及时返回,婆婆口渴了,只是为了这件事,就被离弃了,这是多么违背人情、人性!

七是为了一时的关系而去其妻。汉朝大将班超就发生了这种事。《后汉书·班超传》说,当时有个大臣李邑初去于阗,畏敌如虎,又妒班超之功,于是上书皇帝诽谤班超,说班超拥爱妾,抱爱子,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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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婚礼的习俗有哪些 习俗的意义

一、传统中式婚礼习俗

三书:按照中国传统的礼法,指的是礼聘过程中来往的文书,分别是:

“聘书”:订亲之书,在订婚时交换;

“礼书”:礼物清单,当中祥列礼物种类及数量,过大礼时交换;

“迎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接新娘过门时用。

六礼:是指由求亲到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续。分别为:

“纳采”:俗称说媒,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俗称合八字,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

“纳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议定;

“纳征”:又称过大礼,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举行订婚大礼;

“请期”:择吉日完婚,旧时选择吉日一般多为双月双日,不喜选三,六,十一月,三有散音,不选六是因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缘,十一月隐含不尽之意。

“亲迎”:婚礼当天,男方带迎书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安床:在婚礼前数天,选一良辰吉日,在新床上将被褥,床单铺好,再铺上龙凤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红枣,桂圆,莲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贵子。抬床的人、铺床的人、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齐全,婚姻和睦。儿女成双,自然是希望这样的人能给新人带来好运。

闹洞房:早时规定,新郎的同辈兄弟可以闹新房,老人们认为“新人不闹不发,越闹越发,”并能为新人避讯,婚后如意吉祥。

嫁妆:女方家里的陪送,是女方家庭地位和财富和象征。嫁妆最迟在婚礼前一天送至夫家。嫁妆险了衣服饰品之外,主要是一些象征好兆头的东西,如剪刀,寓意蝴蝶双飞;痰盂,又称子孙桶;花瓶,寓意花开富贵;鞋,寓意白头偕老;尺,寓意良田万顷等等。当然各地的风俗语和讲究都不一样。

上头:男女双方都要旱灾行的婚前仪式。也是择定良辰吉日,男女在各自的家中由梳头婆梳头,一面梳,一面要大声说: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

撑红伞:迎亲的当天,由新娘的姐妹或伴娘搀扶中娘家门,站在露天的地方,姐妹或伴娘在新娘头顶撑开一把红伞,意为“开枝散叶”,并向天空及伞顶撒米。

二、传统中式婚礼流程

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的婚嫁习俗。如今已有些被人淡忘或忽略,但其最传统的婚礼流程依然呈现在美满幸福的吉祥状态,无论在中国举办何种形式的婚礼,中式婚礼流程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我们。

基本流程:

亮轿:花轿停在新郎家门口,向四邻昭示。

发轿:新郎来到新娘家,迎娶新娘上轿。

起轿:轿夫起轿,两面开道锣鼓喧天,前往新郎家。

中途颠轿:意在挡煞。

娘下轿:地铺红毡,新娘鞋不能沾地。

三箭定乾坤:射天,祈求上天的祝福;射地,代表天长地久;射向远方,祝愿末来和生活美满幸福。

过火盆:象征日子红红火火。

跨马鞍:马鞍上放苹果,寓意平平安安。

拜堂: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

掀盖头:用秤杆挑下新娘的盖头。

喝交杯酒:象征一对新人自此合二为一。

敬茶改口:怍称对方父母为“爸妈”。

进入洞房:上枣和栗子,寓意“早立子”

三、传统中式婚礼用品

我国传统的婚礼仪式,是喜悦的寓典礼,所以称为庆典。结婚典礼全部使用体现吉祥的婚礼物品来装饰。如张贴大红喜字,给新娘遮上红盖头,穿上大红袄,新郎胸前佩上大红绸等等。这些红钯的吉祥物品不但给婚礼带来喜庆的气氛,同时也暗示着新婚夫妇婚后的日子会越过越红火。

汉民族传统婚礼

《礼记·昏义》中的“昏”,原文作“昬”,得名于先民的亲迎礼于黄昏时进行,此时,日月渐替,含有“阳往阴来”之意,讲究天人合一的华夏先民选择了这么一个微妙的时刻,巧妙地诠释了婚义,同时也给这个仪式带上了神圣虔敬的情愫。

后来,当“昏”字加上了“女 ”字偏旁写作“婚礼”的时候,亲迎便不再限于静谧的黄昏了,当然这一仪式的神圣意识也逐渐淡去。

昏礼属于嘉礼之一,嘉礼以亲万民。周制昏礼是后世婚礼的范本,后世的婚礼在各种异族文化的交流中有所发展,也融合了不少新的习俗,不过从纳采至亲迎、合卺而入洞房,即使内涵风韵数易其容,但基本仪制的结构没有明显变化。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 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 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 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

传统婚俗仪式

1.传统婚俗之看亲篇

古代女子往往“生在深闺人未识,是妍是媸无人知晓”。经媒人说合后,男方往往提出看一看的要求。这种由男方在媒人的副食下到女家作初次访问的活动,称之为“看亲”。雅称“相亲”。

相亲的日子是由媒人预先定好并通知男女双方的,因此,双方都要作好准备。男方要根据妇方父母的爱好,准备一点礼物;妇方要洒扫庭院,准备接待客人。作为当事人,男女二人都要打扮得尽可能有风度,有光彩一些,以便给对方一个好的“第一印象”。

看亲是婚姻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环节,特别是男方,尤其要慎重要对待。礼物虽无非烟酒点心之类,并不在乎数量多,价值高,而一定要投其所好,切忌触犯对方父母 的禁忌;衣着打扮要大方入时;言行举止要谦虚有礼。

古时看亲时,男子只能由媒人创造机会偷偷看姑娘一眼,现在不同了,男女双方可以直接见面、谈话。双方都有机会对对方有一个初步了解。

中国是个“礼义之邦”,讲究含蓄。看亲的结果往往并不直接表白出来,而用各种暗示来表现。很多地方都是在男方进门之后,女方父母先给小伙子倒上一杯热茶,小伙子看了姑娘觉得中意,就把这杯茶一口饮干;然后姑娘的父母同姑娘一起商量,如同意结亲,就留男方和媒人吃饭,不同意就任由男方告辞回家,有的父母甚至还托媒人将男方带来的见面礼带走。

有些地区除了看亲之外,还有“察人家”的习俗。“察人家”其实也是看亲,是男方由媒人带领到女方看过姑娘后,妇方父母对婚事暂不表态,再由媒人带领,回方男家。祁阳一带则称为“看当”。看当时,男方父母应先奉上香茶一盏,然后和妇方父母交谈。妇方父母通过察看男家并与男方父母交谈,如果对婚事认可,就将香茶喝尽,男方父母立即以“亲家”相称,并盛情款 待客人。否则,女方父母应起身告辞,男方不要勉强留客。

2.传统婚俗之过礼篇

“看亲”、“看当’、之后,要履行订婚手续,俗称“过礼”。

“过礼”的第一步,是由媒人把男方的生辰八字送到女方,女方的生辰八送到男方,有些的父母,自认为是对儿女的婚事负责,往往在接到红帖之后要请算命先生推算一下,看双方的“生辰八字”是否相合,如果不合;婚事就要重新考虑。好在现代人多半不相信这一套了,所以即使交换红帖,往往也只不过是一种形式而已, 有的甚至连换帖的形式都免了。

“换帖”、“合八字”之后,媒人要选个好日子,带男方去“过礼”订婚。

“过礼”是大事,一般嫁娶的主动 者(无论男女)要向另一方送一笔重礼,礼物至少要包括猪肘子一个, 酒一对,鸡鸭各一,给对方父母的衣料各一套。鞋袜各一双,包封一个,给姑娘的东西若干。包封里封多少钱、给姑娘一些什订婚礼物,一般都在事先由媒人同双方分别协商好,不能由男方(或女方)给多少算多少。当然,男方或女方父母也应该尽量替对方着想,力求节俭一些,少收聘礼。

3.传统婚俗之说媒篇

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强调“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男女双方一般都要经人从中说合,才能“结丝罗”,“谐秦晋”,“结连理”,“通二姓之好”。这种说合,就叫“说媒”。建国之后,“说媒”曾改称为“做介绍”,做这种说合工作的人,被人们雅称为“月老”,俗称为“媒人”,后来改称为“介绍人 ”。

“月老”即“月下老人”的简称。据《唐人小说》记载,有个叫韦固的读书人夜行经过宋城,碰上一位老人靠着一个大口袋坐在路边,在月光下翻阅一本大书。韦固好厅地问他翻检的是什么书。老人回答说,这是天下人的婚姻簿。韦固又问老人那大口袋里装着什么东西。

老人回答说:“装着红绳,用 它去系男女的脚,只要把一男一女的脚系在一根红绳上,即使他们是不共戴天的仇家,或者是相隔万里的异乡人,也一定会结成夫妇。”所以,人们便说“千里姻缘一线牵”。“若是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可见人们对媒人的敬畏。

媒人还被称为“红娘”。唐代的才子元稹写过一篇《莺莺传》,其中塑造了一个聪明活泼的婢女红娘的形象。她一再巧设机谋,终于撮合成了张生与莺莺小姐的婚事。元代王实甫根据这个故事写成了《西厢记》,其中红娘的形象更加聪明可爱。人们以“红

娘”代称媒人,显出了对媒人的重视和友好。

说媒不是一件轻松事,这从媒人被人雅称为“冰人”、“冰斧”就可以知道。据《晋书》记载,孝廉令狐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丫在冰上,同冰下的人说话。索解释这个梦说:“你在冰上同冰下的人说话,这象征着你在调和阴阳,调和阴阳就是做媒介,你将会给别人做媒。但这媒不容易做,要用你的热情把冰融化了,男女双方才能成婚。”看来,做媒是需要热情和毅力的。

旧式婚礼中,媒人还称为“伐柯人”,说媒则是“执柯”,这就肯定了媒人是必不可少的角色。《诗经》咏叹道:“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它的意思是:“怎样才能砍下大的树枝?不用斧头砍不断它;怎样才能取到妻子?没有媒人成不了婚。”

说媒是一种技巧,媒人不仅要熟悉男妇双方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力求门当户对地提亲,而且必须做到既基本上准确地向男妇双方及其父母反映对方的情况,又要尽可 能隐恶扬善,使双方充分认识对方的长处,从而乐于达成嫁娶的协议。就是说,要生就一张“媒婆嘴”。做媒人要勤于跑腿,从开始为男女双方牵线搭桥之日起,要经常往来于男女两家之间,交流情况,传达彼此的愿望和要求,防止发生意外的变故。习惯上男女两家都有义务招待媒人,乡下人说“媒百餐”并不是夸张。可见其奔走撮合之勤。

媒人在旧式婚礼中是一个重要角色。在男女两家对婚事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之后,他要引导男方去相亲,代双方送换庚贴,带领男方过礼订婚,选择成亲吉日,引导男方接亲,协办拜堂成亲事宜,一直到“新人进了房”,才把“媒人抛过墙”。媒说得好,双方都满意,以后常来常往,成为故旧;媒说得不好,双方不满意,往往归咎于媒人,从此视为路人。

说成一桩媒,媒人可以得到一些钱财,称之为“谢媒礼”。这笔钱一般由男方支付(如果是男到女家,则由女方支付),在成亲的前一天,连同送给媒人的鸡、肘子、鞋袜、布料一起送到媒人家。媒人第二天一定要去引导接亲,称之为“ 圆媒”或“启媒”、“发媒”。谢媒钱的多少,视主家经济状况自行决定,但无论多少,均需用红纸封好,称为“红包”或“包封”。红包上习惯写上“包封签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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