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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娶制度是买卖制度吗,婚姻中的嫁娶之礼

兴仁信息网2023-12-12 07:11:440

封建婚姻制度的表现形式

一、买卖婚姻:由父母作主,用金钱来代替婚姻自由,不管女儿是否愿意,只要父母认为身价合适就成亲事。

二、童养媳:父母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把女儿以少数的金钱卖给人家作童养媳,或贫苦的家庭为谋求减轻经济负担,去领一个姑娘抚养,俟儿子成年后配为夫妇,俗称“养媳妇”。童养媳多遭虐待,甚至有被摧残成疾或致死的。

三、干涉寡妇婚姻:封建时代,提倡节烈,以夫死守节为美德。民国以后多有再婚的,俗称“二婚亲”,但亲族提出种种理由,干涉寡妇婚姻自由。

四、典妻租妻:为男方无力娶妻或妻不生育,有出钱典租他人之妻而谋而谋生育续嗣的,也有由男方家境贫困,无力抚养子女,被迫把妻子典租他人。典租期限三年、五年、十年不等,待生了小孩后即解除婚约。

五、同姓、大小姓不结婚:各姓种族都有同姓或大姓不与小姓结婚的规定,违者必治以重罪,株连亲族。

六、招夫养子:妇女因夫死且遗有子女待养,改嫁又难舍产业,乃招身体健康、肯劳动的单身汉进门作丈夫,俗称“进舍”。所生子女随父姓不能继承前儿子家财产,日后前儿长大常有被迫离开流落的。

七、早婚:在封建社会里,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的思想严重,父母为了早抱孙子,强迫不到婚龄的男女进行结合,身体多被摧残。

八、等郎媳:儿子还小,父母就把媳妇迎娶进门,待儿子降大成人后再进行成亲,但女的青春已消逝了。

九、重婚纳妾:少数达官富绅通过纳妾的形式,占有三房四妾,过着多妻的荒淫生活。

十、蓄婢:是达官富绅而为,日后多半沦为他们的小妾。

十一、抢亲:这是原努野蛮时期的一种婚姻表现。买卖双方事先暗中约定,由卖方遣妻媳往外取物,买方乘夜色突袭,用被巾蒙住卖人的头口,抢拥入轿,疾抬而归。这种预谋的强迫买卖婚姻,有丈夫卖妻子的,也有公婆卖媳妇的。

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妇女无才便是德”的封建婚姻礼教束缚下,本县不知有多少妇女成为封建婚姻的殉葬品,任人宰割,任人奴役,过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苟延残喘的悲惨生活。如佛堂上田村,一个大地主就以娶、抢、典、租、蓄婢等五种形式,占有妻妾13人。当时的世道,常常是“好人嫁不到好丈夫,懒汉反而伴着仙女眠”。“五四”运动以后,妇运初开,渐有解放气象,在少数知识分子中有自由恋爱而举行新式婚礼的,但无婚姻登记。民国后期,内政部曾颁发了集团结婚办法,规定实行婚姻登记,限制早婚,本县规定由妇联和民众教育馆办理,但只是一纸空文,并未实行。

古代的“典妻婚”是什么制度?怎么出现的?

历史发展多年,女性在历史发展中一向是处于弱势,有很多制度都是对于女性的压迫,就比如典妻婚。在古代社会娶妻子,虽然不像现在这样,要房要车要彩礼,虽然花的钱不多,但对于一些穷苦人家来说,仍然是无力负担,但是在古代娶妻生子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所以为了在很穷的情况下,给自己留一个后代,就出现了典妻婚。

一、传宗接代的过分渴望

在古代尤其是到了战争年间,百姓吃饱穿暖都是问题,又怎么有钱娶妻生子呢?因此便产生了一种畸形有违伦理的社会关系。那就是把自己的妻子租给穷困人家,让妻子为别人生儿育女,任务完成之后再回到原来的家。古代女子地位有多低是我们无法想象的,就连大文豪苏轼都曾经用自己的小妾换来一匹马。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妻子也是可以用来典当的。

二、就是一种买卖婚姻

这也是属于买卖人口,但是在那个社会连吃饱穿暖都是问题,又怎么会把这种事情列入法律呢。并且他还变成了一种契约,一种合法的契约。根据双方的家庭情况和女子状况来定一份契约。契约的主要内容就是价格,能生养就高一些,不能生养就低一些,时间一般都是三五年,直到能生下孩子为止,还不能是女孩,一定得是个男孩。

三、从开始到截止

典妻最早出现在汉代,当时这种妻子和孩子的买卖是完全合法的,到后来尽管有些王朝专门禁止这种典妻之风的陋习,但是没有真正禁止,仍有一些暗地里的交易,对于妇女来说无疑就是一张卖身契,到别人家为别人生儿育女,最后还要骨肉分离。这种制度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才终于消失。

我国的婚姻制度包括

一、婚姻自由原则

1)、婚姻自由又称婚姻自主,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的权利。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

2)、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结婚自由,就是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第三人加以干涉。离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地处理离婚问题。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商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诉至法院解决。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使无法维持的婚姻关系得以解除,当事人免除婚姻名存实亡的痛苦。

3)、婚姻自由并不是代表一个人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可以随心所欲,放任自流,想“结”就“结”,想“离”就“离”,而是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婚姻事情,婚姻自由是要求每一公民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正确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

二、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在婚姻关系上实现男女平等的必要条件,也是男女真心相爱、建立美满婚姻的要求。

三、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是指妇女在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个方面,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这个原则,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均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婚姻法中男女平等的原则在内容上很广泛,它包括:男女双方在结婚、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其他男女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是平等的。

四、保护妇女、儿童、老益的原则

1)、保护妇女权益,但重男轻女的旧习俗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全消除。因此,法律不仅要规定男女平等,还要根据生活的实际情况,对妇女的权益给予特殊的保护。婚姻法中规定保护妇女的内容十分广泛。如该法特别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特别保护妇女权益,对于促进妇女的彻底解放,发挥她们在建设祖国中的“半边天”作用,有着重要意义。

2)、保护儿童,是培养革命接班人的需要。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离婚而免除,保障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的权益,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收养法中禁止借收养名义拐骗、买卖儿童。民法通则为未成年人设立监护制度。

3)、保护老人的权益,是社会主义家庭的重要任务。父母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长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尽了自己的职责。当他们年老多病,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发生困难的时候,子女就要承担起赡养的义务。作为子女要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尊老养老,使老人安然度过晚年。

五、实行计划生育原则

推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婚姻家庭制度的又一原则。夫妻应当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是社会主义制度下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的客观要求。只有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繁衍,使人口增长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相适应,与生态环境的保护相协调,才能使国民经济得到大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得到更大的提高。

我国实行怎样的婚姻制度

我国实行的就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中国传统嫁娶“六礼”,指的是哪“六礼”?

中国是礼仪之邦,对于婚嫁有一整套的礼仪规范。在当前社会,其实很多礼节都已经省略了。如今我们所称的结婚,指的就是迎新娘与吃酒宴的环节,古代的结婚,其礼仪过程包含了从求亲到送入洞房,这个过程便是六礼。

古代婚嫁讲究的是三书六礼,三书指的是聘书、礼书以及迎书。所谓聘书,就是定亲的文字凭证。礼书是过大礼时的礼单,上面列明了所有礼品的种类与数量,迎书就是在迎亲时用到的文书。

六礼是依据三书制定出来的规矩。六礼指的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与迎亲。所谓纳采,就是请媒婆去女方家询问,如果女方家同意,男方就要准备礼物商量婚事。

古代媒婆的地位很重要,说媒有很多的讲究。媒婆在刚上门时,是不能喝茶的,为的是防止冲淡了婚事。媒婆在整个婚嫁过程中,扮演的是沟通交流的角色,成就了双方亲事之后,媒婆并不能一劳永逸,还需要做好善后工作。如果夫妻双方有矛盾,或者婆媳之间有问题,都需要媒婆出面调停。

第二礼是问名,顾名思义,就是将女方的姓名以及生辰八字写在庚帖上,跟男方对照,看是否合适。古代对很多事很看重,比方说双方的属相不能相克,如龙虎、蛇鼠、鸡狗、虎羊等,全存在相克的问题,不能相配。

第三礼的纳吉就是询问所谓神灵的意见,方法很简单,将庚帖放置在灶君神像前茶杯底下,放置三天,这三天时间里,如果没有发生任何不好的事,则视为神灵允许。如果发生了诸如邻里不和、猫狗不安、诸事不顺等事,则婚事就会告吹。

第四礼是纳征,是指将聘礼送到女方家里,女方需要回礼。第五礼是请期,就是男方定结婚的日子,请求女方的同意。

第六礼就是迎亲,便是俗称的迎新娘子,迎到新娘子,拜过天地之后,就可以入洞房了。到了这一步,才算是大功告成。

中国传统嫁娶“六礼”都是哪“六礼”?

“六礼”是我国古代婚嫁的传统仪式,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这一系列的娶亲仪式,早在周朝就已经确立,后世的朝代虽然名目或有不同、仪式或有删减,但基本是都是沿袭于这个传统习俗。那么,六礼具体是要做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纳采,往通俗了说就是说媒,男方请媒人到女方说媒,了解女方的情况和心意。而在古时候,媒人上门提亲,除了会带上男方的一些礼物,还会带上一只活雁,表达忠贞的意思。

问名,也就是现在的“合八字”。女方对这门亲事也有意,就会把女子的生辰八字交给媒人,媒人送到男方家里,男方将女方的八字放在祖先案上摆放几天,如果这几天家中无事,就是祖先同意了这门亲事,这时男方也会托媒人把自己的八字送到女方家里,女方也是要放到香案上供着的。问名这几天,男女双方不管谁家中出现被偷盗、物品损毁、或家人生病等不祥的事情,这门婚事都不能成。

纳吉,现代社会的订婚,古人也称“小定”或“文定”。定下好日子后,男方就会让媒人到女方家中送上礼物,与女方定下这门婚事,之后男方还要再选良辰吉日到女方家中,给准新娘送上一枚金戒指。

纳徵,也就是订婚大礼了,古人称“大聘”或者“完聘”。这是在女方家中举行的,一般在婚礼前十天至一个月举行。男方选定吉日,准备好聘金以及六件或12件聘礼,到女方家中完成仪式。聘礼必须是要有吉祥的寓意,数量必须是双数。

请期,即挑选大婚的良辰吉日。一般都是男方家中选定日子,然后去请求女方家的同意。

亲迎,就是正是婚礼。

在古代,六礼囊括了从议婚到完婚的各个步骤,是写到了律法中的,不按律法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古籍《礼记·昏礼》上载∶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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