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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上卦下卦,周易六十四卦详解

兴仁信息网2024-04-15 21:55:550

周易中卦象是否由上卦和下卦组成?

每个单卦都有象,2卦会组成新的卦象

周易算卦中先得出来的卦是放上面还是下面,请大师们指点一下。谢谢!

按报数及颜色、方位之类的方法起的卦,是以先感应到的为上卦,而后面的放下卦。

不过卦法唯心,因为起卦的方法和解卦还是有一定的相应性才更准确。

如同电脑中的“编码器”与“解码器”,你怎么编的,就怎么解,这样准确率更高点。

当然,卦都是随机,偶然而又必然的,所以不管什么方法起的,只要不是刻意去想的一组卦,都能测对事情。

请问易经中的上上卦,中上卦,下下卦是什么意思,怎样区分的呢?_百度知 ...

按照易经的说法,上上卦和下下卦都是不好的,因为如果是上上卦,卦无定数,卦是变动的,不变的卦是无意义的卦象,那么变卦之后就要变差了,所以当你到达人生的最高点时,就会不好,因为接下来你就是要往下掉,那么这就是凶了;同样下下卦也是不好的,从最低点要弹到最高点毕竟是漫长的过程,易经中的否卦和泰卦就是这样,从否卦经历泰卦要经历八卦中所有64卦的变化,才会到达,所以说否极泰来,最坏的运势到最好的运势是过程长啊,就像路漫漫其修远兮。但是当最坏的否卦经历了64卦的变化时,它就到达了最好的卦泰卦,这就是吉了。同样最坏卦的时候,你只要变卦,一定会比最坏的时候好的,所以从这个说是吉的。

每个卦可以代表一种宇宙中存在的现象,有些现象是好的,有些现象是不好的,以现象存在的喜吉和凶险程度来区分卦的是上上卦或者下下卦,中上卦,中下卦什么的。

单独的卦是没意义的,变卦后比较就有意义了,因为可以区分到底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易经中同一个卦象的上卦下卦有什么位置上的含义?其上下排位又意味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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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数起卦法 什么意思

这是起卦方法,看不懂的话,你需要学习什么是上卦、下卦、动爻、体卦、互卦、用卦等基本断卦常识。如果还看不懂,那你还学习什么是五行,什么是五行生克。

断卦看八字其实都是项脑力劳动,你学的过程中就完全能够理解了。

请你详细讲述根据梅花易数如何起卦好吗

那可太多了,请参考邵康节的梅花易数的起卦法内容,那是最全的起卦法。

参考如下:

卦以八除

凡起卦不问数多少,即以此数作卦数,过八数即以八数递除。一八除不尽,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尽,以余数作卦。如得八数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

凡起动爻,以重卦总数除六,以余数作动爻。如不满六,止用此数为动爻,不必再除。如过六数,则除之一六,不尽再除二六、三六,直至除尽,以余数作动爻。若一爻动,则看此一爻,是阳爻则变阴爻,阴爻则变阳爻。取爻当以时加之。

互卦起例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看得何卦。

又云:乾坤无互,互其变卦。

年月日时起例

年月日为上卦。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又以年月日时总数取爻。如子年一数,丑年二数,直至亥年十二数。月如正月一数,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数。日数如初一一数,直至三十日,为三十数。以上年月日共计几数,以八除之,以余数作卦。如子时一数直至亥时十二数,就将年月日数加时之数,总计几数,以八除之,余数作下卦;以六除,余数作动爻。

物数占例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

声音占例

凡闻声音,数得几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又以声音,如闻动物鸣叫之声,或闻人敲击之声,皆可作数起卦。

字占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一字为太极未判。如草书,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书,则取其字画,以左为阳画,右为阴画。居左者看几数,取为上卦。居右者看几数,取为下卦。又以一字之阴阳,全画取爻。「彳」、「丿」,此为左者;「一」、「乙」、「、」此为右者。

二字为两仪平分。以一字为上卦,一字为下卦。

三字为三才。以一字为上卦,二字为下卦。

四字为四象。平分上下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数画数,只以平仄声音调之。平声为一数,上声为二数,去声为三数,入声为四数。

五字为五行。以二字为上卦,三字为下卦。

六字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为卦。

七字为齐七政。以三字为上卦,四字为下卦。

八字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为卦。

九字为九畴之义。以四字为上卦,五字为下卦。

十字为成数。平分上下为卦。

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声音调之,止用字数。如字数均平,则以半为上卦,以半为下卦。又合二卦总数取爻。

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寸数不用。

尺寸占

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合尺寸之数加时取爻。分数不用。

为人占

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人品,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书写来意。

又听其语声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如说两句,即用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语多,则但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余句不用。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干,少女为兑之类。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干,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取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干,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

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

年月日时,如观梅之类推之。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与前章为人占类法同。

占动物

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以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数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豕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可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占静物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见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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