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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取名可以随便姓吗,孩子起名可以随便起吗

兴仁信息网2023-12-12 03:37:490

孩子起名可以改父母以外的姓吗?

孩子起名可以改父母以外的姓吗?我觉得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不是随母亲姓就是随父亲姓

父母给孩子随意取名会对孩子有哪些危害?你都明白了吗?

一个好的名字将伴随孩子的一生,但现在有很多父母对孩子的名字起的很是随意,或者取名完全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进行,殊不知名字是伴随孩子一生的东西,名字起的好不好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是伴随终生的。

古人云:“赐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艺;教子一艺,不如赐子好名。”我们常说,人如其名,可见一个名字对人的重要性。稍微细心的人,通过名字的好坏就能判断出一个家庭的涵养,因此,给孩子取名切不可过于随便,也不要随意拿自己的主观想象给孩子定一生。这样的家长是很可恶的。

给宝宝取名是父母的事,但名字本身是宝宝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给宝宝取名都不要进入以下误区:

一、人云亦云,参考过多人的意见

很多家长在宝宝还没出生时就开始给宝宝取名字了,为了好听而不重名,或者出于别的目的,有些家长会把给宝宝起名的事情过多的寄希望于外人,以至于一圈人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喜好给宝宝取名字,各种稀奇古怪的名字都砸向宝宝,这对宝宝来说是极大的不尊重。

给宝宝起名时,最好是由夫妻共同商量,选出彼此都满意也合适宝宝的名字,这样不仅对宝宝有好处,而且也能体现出父母对孩子的爱。

二、名字过于古怪

鸽子中学时有个朋友姓贾,本来这个姓氏起名字就需要谨慎,但他的爸爸妈妈却完全像开玩笑一样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贾河尚,起名字本身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却被他的父母玩乐一样给他定了一个谐音假和尚的名字,这对他的成长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心理极度自卑,当我问及他怎么看待父母时,他告诉我说他恨父母。

无论父母是什么性格,都切不可拿孩子的名字当做玩笑,这样在孩子懂事以后,会对亲子关系和孩子的心理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三、追求复姓,没有就自己造

有些父母都是独生子女,于是孩子跟随谁的姓氏都会引起家庭不和谐,后来开始流行父母的姓氏各取一字的复合姓氏,这本来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但有些姓氏真的不适合强加在一起,比如父亲姓牛母亲姓史,无论是史牛还是牛史听起来都感觉非常不好听,生搬硬凑只会满足了父母而苦了孩子,在取名上不仅要夫妻商量,还要考虑到孩子未来的感受。

四、风水学乱入

取名本身是有一定学问的,不管不,有些父母取名时都会以后孩子缺什么就取什么,比如却金就起鑫,缺水就起淼,但姓名学中本身是含有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的,风水学也远不像家长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切不可乱取。

对于相信风水学的父母,如果自己不懂,也要找真正懂行的人进行分析,不要自己乱取。

想给宝宝起一个好名字,父母要注意名字尽量避开粗俗的字眼,最好是好听悦耳,起名也不要轻易选用生涩难懂的文字,最好利于书写,这对以后孩子的人际交往也很有帮助,一个好名字可以快速的让人产生记忆,切不可过于随意。

名字可以随便起不随姓吗?

完全可以,并且收到我国法律保护!

法律规定:人格权具体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身份权、配偶权等等。

姓名权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父母实施亲权的代理行为。自然人成年后,也可以通过姓名变更手续,变更自己的名字。自我命名权的另一个表现是自然人选择自己别名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和愿望,来确定登记姓名以外的笔名、艺名以及其他相应的名字,任何人都不得干涉。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姓名使用权是一种专有的使用权,他人不得故意使用别人的姓名。在现实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姓名也可以转让他人使用。通常情况下,名人的姓名往往蕴涵着巨大的商业价值。因为名人奋斗的历史通常能给人以巨大的激励,人们爱屋及乌的心理使姓名成了名人的象征,因而姓名也就具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例如,李宁牌运动服;乔丹牌运动鞋。这种姓名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可以通过以姓名入股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支付事业报酬等方式实现。这其实体现了姓名权的财产利益。姓名权所体现的利益,从以上内容来分析,为精神利益。在现代社会中,姓名权的精神利益也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如利用著名作家的笔名发表作品,可以赚取稿费,利用著名演艺员的艺名以提高票房价值。但是,在具体人格权中,自然人姓名权的经济利益不仅与法人、商号的名称权相差悬殊,而且与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权如肖像权等,也有很大的差距。姓名权的精神利益是其基本、最主要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姓名使用权的转让通常限于商业领域,严格要求身份属性的,不能转让姓名使用权。即不得准许他人冒名顶替。原告周某被某矿务局招收为煤矿工人,因怕艰苦,擅自离矿返家,协议由邹某去该矿务局冒名顶替,邹某以周某姓名在矿上工作。后来周某主张其侵害其姓名权,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原来关于姓名使用的协议是违法的,法律不予保护,驳回起诉

3、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依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

侵权表现: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盗用和冒用姓名的区别:盗用主要指盗取某人姓名,自己不一定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盗用B的姓名,向C说自己是B的好友,骗取C的信任从而获得某种利益。冒用则是冒用某人姓名,自己扮演的就是姓名者本人。如A假说自己就是B,进行欺骗从而获得某种利益。

姓名权侵害维权基本常识

姓名权属于具体人格权,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包括登记于户口簿的正式姓名、艺名、笔名等非正式姓名。

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

一、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性、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二、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护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姓名权侵害主要表现在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发现上述情形,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害等。

调整上述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一、《中华人民民法通则》

二、《中华人民婚姻法》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四、《户口登记条例》

给孩子取名字到底要不要信?随意取的可以吗?

我觉得无所谓,看你自己信不信,我儿子的名字都是我取的,

名字是随便起的吗?

名字可以按八字用神取,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欢取。

名字可以随便取吗?

看情况咯,我觉得最好还是跟自己的父(母)姓。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可以随便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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