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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三个数字算卦,随便说三个数字算命

兴仁信息网2024-01-31 21:15:170

易经“三位数法”是怎么运算的?

是余数 除以六 是六爻 除以八 是八卦 最后是 风火家人卦

关于梅花易数 数字起卦的方法

其实梅花易数起卦法非常灵活,但是有的起卦法并不准确。比如说你的上一个起卦法就不准确,因为梅花易数要结合自然,结合易理,你的第三个数应该和第二个数加起来,梅花玩法里说,肯把三才别立根,天地人三才具备,算卦才准确,天清地浊,天轻地重,在上为天,在下成地,你不能把第三个数分开不用而又加时辰求动爻,那么第三个数和时辰的作用一样了,又何必要时辰呢。

还有一种起卦法是我比较喜欢用的,准确率比较高。三个数,第一个数用作上挂,第二个数用作下卦,第三个数为动爻数。同样。

下一个起卦法比较准确,当然有时候可以加时辰,有时候可以不加,比如说来了两个人求测,报的同样数字,可以再加上他们的姓。总之要随时把握简易,不易,变易的宗旨。

所谓的准确不准确都是一个人的经验,你自己多多体会,多多实践才能发现。

谁知道如何用随意说出来'的三个数字卜卦?请说的详细些,谢谢

我只知道用三组数字卜挂。说出来的第一组除以八。余数为下卦。第二组除以八。余数为上卦。第三组除以六。余数为动爻。这样就可以卜出一卦。而且知道他的动爻然后对着书看解释就行了。

为什么有的说 随口说三个数字,就能算出你的命来,怎么回事?求解_百度...

求什么解呀?都是骗人的把戏,如果真的那么神奇,国家早就得到保护了,我们什么都不用干了,一算就知道了。因为他们是骗子,西方叫,我国叫,世界各国都,是为他们是非法存在,是打击对象,事实摆在面前,醒醒吧朋友!

梅花易数起卦法 什么意思

这是起卦方法,看不懂的话,你需要学习什么是上卦、下卦、动爻、体卦、互卦、用卦等基本断卦常识。如果还看不懂,那你还学习什么是五行,什么是五行生克。

断卦看八字其实都是项脑力劳动,你学的过程中就完全能够理解了。

请你详细讲述根据梅花易数如何起卦好吗

那可太多了,请参考邵康节的梅花易数的起卦法内容,那是最全的起卦法。

参考如下:

卦以八除

凡起卦不问数多少,即以此数作卦数,过八数即以八数递除。一八除不尽,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尽,以余数作卦。如得八数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

凡起动爻,以重卦总数除六,以余数作动爻。如不满六,止用此数为动爻,不必再除。如过六数,则除之一六,不尽再除二六、三六,直至除尽,以余数作动爻。若一爻动,则看此一爻,是阳爻则变阴爻,阴爻则变阳爻。取爻当以时加之。

互卦起例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以中间四爻分作两卦,看得何卦。

又云:乾坤无互,互其变卦。

年月日时起例

年月日为上卦。年月日加时总数为下卦。又以年月日时总数取爻。如子年一数,丑年二数,直至亥年十二数。月如正月一数,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数。日数如初一一数,直至三十日,为三十数。以上年月日共计几数,以八除之,以余数作卦。如子时一数直至亥时十二数,就将年月日数加时之数,总计几数,以八除之,余数作下卦;以六除,余数作动爻。

物数占例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

声音占例

凡闻声音,数得几数,起作上卦,加时数配作下卦。又以声音,如闻动物鸣叫之声,或闻人敲击之声,皆可作数起卦。

字占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一字为太极未判。如草书,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书,则取其字画,以左为阳画,右为阴画。居左者看几数,取为上卦。居右者看几数,取为下卦。又以一字之阴阳,全画取爻。「彳」、「丿」,此为左者;「一」、「乙」、「、」此为右者。

二字为两仪平分。以一字为上卦,一字为下卦。

三字为三才。以一字为上卦,二字为下卦。

四字为四象。平分上下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数画数,只以平仄声音调之。平声为一数,上声为二数,去声为三数,入声为四数。

五字为五行。以二字为上卦,三字为下卦。

六字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为卦。

七字为齐七政。以三字为上卦,四字为下卦。

八字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为卦。

九字为九畴之义。以四字为上卦,五字为下卦。

十字为成数。平分上下为卦。

十一字以上至于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声音调之,止用字数。如字数均平,则以半为上卦,以半为下卦。又合二卦总数取爻。

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数为上卦,尺数为下卦。合丈尺之数取爻。寸数不用。

尺寸占

以尺数为上卦,寸数为下卦。合尺寸之数加时取爻。分数不用。

为人占

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人品,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时,或以书写来意。

又听其语声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如说两句,即用先一句为上卦,后一句为下卦。语多,则但用初听一句,或末后所闻一句。余句不用。

观其人品者,如老人为干,少女为兑之类。

取诸其身者,如头动为干,足动为震,目动为离之类。

取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干,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为震,赤衣为离之类。

触其外物者,起卦之时见水为坎卦,见火为离卦之类。

年月日时,如观梅之类推之。

书写来意者。其人来占,或写来意,则以其字占之。

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时或闻有声音,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与前章为人占类法同。

占动物

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如见一物,则就以此物为上卦,物来之方位为下卦。合物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以此数总断其物,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又凡牛马犬豕之类,初生,则以初生年月日时占之。又可置买此物,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

占静物

凡占静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树木之类,则屋宅初创之时,树木初置之时,皆可起卦。至于器物,则置成之时可占,如枕、椅之类是矣。余则无故不占。若观梅,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牡丹,则见有问而占。茂树,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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