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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治安副大队长三年受贿181万

  • 武汉一治安副大队长三年受贿181万 获刑4年

    获刑4年陈某在其任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红卫路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赌场、洗浴会所等给予的现金,在三年多时间里累计受贿1815000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受贿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澎湃新闻育儿经2020-06-22 08: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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