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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厂房、科研教育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

  • 合肥:允许厂房、科研教育用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

    来源:澎湃新闻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消息,8月14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关于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和规范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行为,有效解决供需错配和职住平衡问题。《通知》明确了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的改建范围、改建条件、改建程序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
    澎湃新闻2020-08-17 23: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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