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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2件民事上诉案

  • 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2件民事上诉案 二审维持原判

    2021年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件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上诉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12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2件原告投资者诉被告中国银行的涉“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中国银行承担投资者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投资者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新浪财经综合2021-02-10 16: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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