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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1月1日起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

  • 国家税务总局:从2022年1月1日起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19日)发布消息,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据介绍,《公告》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在原有修复条件和修复标准基础上,《公告》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具体来看,根据《公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央视网2021-11-19 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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