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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仪电集团原副董事长佘宝庆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一审宣判

  • 上海仪电集团原副董事长佘宝庆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一审宣判

    2020年9月27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佘宝庆等人贪污,挪用公款,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对佘宝庆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三万元;对葛更祺、徐伟梧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三年三个月,均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澎湃新闻外语2020-09-27 12: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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