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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资费公示制度

  • 工信部、发改委: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资费公示制度

    二、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电信业务资费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途径,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的在售资费方案。宣传推广资费方案应当全面、准确、通俗易懂,宣传内容应与资费公示方案保持一致。制定打包销售资费方案时,现就取消电信业务资费告知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京报网外语2020-06-03 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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