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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理有据于法有依

  • 李国庆:作为股东会和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 于理有据于法有依

    7月8日晚间,李国庆发表微博称,“我作为股东会和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依据股东会决议,带领管理团队接管当当,于理有据,于法有依。”此前,7月8日,朝阳警方通报,违法行为人李某庆(男,55岁)纠集他人,在朝阳区静安中心某公司办公场所内,采取强力开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方式扰乱了该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目前,朝阳公安分局已将李某庆等4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以下为原文:
    新浪财经外语2020-07-08 2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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