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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

  • 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表示,前三季度,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1873.9亿元,同比增长52.8%。在支持跨境电商方面,创新开展跨境电商对企业(B2B)出口试点,增设了9710、9810贸易方式;拓展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此外,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探索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责任编辑:李思阳
    证券时报网2020-10-13 11: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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